诏安湖内村义士祖祠历史名人孝廉馆工程投标邀请书
诏安湖内村义士祖祠历史名人孝廉馆工程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湖内村义士祖祠历史名人孝廉馆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付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九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诏安湖内村义士祖祠历史名人孝廉馆工程,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8元,发包价为*.4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诏安湖内村义士祖祠历史名人孝廉馆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属于小型项目,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建筑规模中型及以下项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属于小型项目,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建筑规模中型及以下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完工(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 (略) (略)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 (略) (略) 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 (略) (略) (略) 的相应信息系 (略)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按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 (略) 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受邀请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 11月0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报名地点办理招标文件有关事宜;
4.2.报名地点:中九 (略) --(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书画城4幢113号)。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10%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下午15: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小写:¥6000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于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的形式提交(未中标的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完施工合同后7天内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下午15:00时,提交地点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7.4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存在体温超过37.2℃、咳嗽等症状,不处于医学观察期,也不存在来开标现场前近14天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的情况,均为身体健康人士。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分开坐于开标室内,不交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诏安县人民政府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金星乡公子店村鹿食坑118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九 (略)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书画城4幢113号,邮编: *
电子邮箱:/
电话:* 联系人: 小刘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湖内村义士祖祠历史名人孝廉馆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付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九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金星乡湖内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诏安湖内村义士祖祠历史名人孝廉馆工程,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8元,发包价为*.4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诏安湖内村义士祖祠历史名人孝廉馆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属于小型项目,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建筑规模中型及以下项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属于小型项目,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建筑规模中型及以下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完工(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 (略) (略)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 (略) (略) 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 (略) (略) (略) 的相应信息系 (略)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按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 (略) 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受邀请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 11月0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报名地点办理招标文件有关事宜;
4.2.报名地点:中九 (略) --(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书画城4幢113号)。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10%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下午15: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小写:¥6000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于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的形式提交(未中标的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完施工合同后7天内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下午15:00时,提交地点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7.4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存在体温超过37.2℃、咳嗽等症状,不处于医学观察期,也不存在来开标现场前近14天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的情况,均为身体健康人士。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分开坐于开标室内,不交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诏安县人民政府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金星乡公子店村鹿食坑118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九 (略)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书画城4幢113号,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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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联系人: 小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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