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临渭分局关于渭南市临渭区箭峪水库灌溉管理处渭南市临渭区箭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公示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临渭分局关于渭南市临渭区箭峪水库灌溉管理处渭南市临渭区箭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公示
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专家技术评审会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1.公告期限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3—* 传真:091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11 | (略) 临渭区箭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略) 桥南镇箭峪口村南 | (略) 临渭区箭峪水库灌溉管理处 | 陕西恒绿环 (略) | 报告表 | 见附件 |
(略) 临渭区箭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x
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专家技术评审会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1.公告期限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3—* 传真:091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11 | (略) 临渭区箭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略) 桥南镇箭峪口村南 | (略) 临渭区箭峪水库灌溉管理处 | 陕西恒绿环 (略) | 报告表 | 见附件 |
(略) 临渭区箭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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