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庆百胜能源有限公司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天津华庆百胜能源有限公司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天津 (略) 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 (略) 宝坻区新开口镇产业功能区内天津 (略) 西厂区现有的闲置厂房和租赁厂房(租赁西厂 (略) (略) 的厂房)内
建设单位:天津 (略)
建设内容:为了满足危险废物的处置需求,天津 (略) 拟投资*元,在现有厂区的闲置厂房内建设“天津 (略) 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连续式有机危险废物处理生产线;2条间歇式有机危险废物处理生产线;2条包装容器清洗生产线;1条废催化剂处理生产线;1条铝灰渣处理生产线;改建1条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含铬废物、含锌废物处理生产线;1条含油切屑处理生产线;1条废轮胎处理生产线;新建1条一般固废收集、存储和外售生产线。建成后预计年处理有机危险废物*t;年处理催化剂*t;年处理铝灰渣*t;年利用废酸*t;年清洗废铁桶4000t;年清洗废塑料桶4640t;年处理表面处理废物*t、含铬废物200t、含铜废物600t、含锌废物100t;年处理含油金属屑4000t;年热解废轮胎*t;年收集外售其他一般固体废物*t。本项目计划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2023年4月竣工投产。
2、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
①破碎废气(G1-1,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臭气浓度)、配*废气(G1-2,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渣料装袋废气(G1-6,颗粒物)、炭渣装袋废气(G8-2,颗粒物)采取了1#布袋除尘器+1#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风量*m3/h)进行处理。
②热解炉燃烧废气(热解危险废物)(G1-3,颗粒物、CO、SO2、NOx、氟化氢、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二噁英)、热解炉的烟气(G8-2,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二*苯、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硫化氢)采取了GGH+急冷塔+单碱法脱硫脱酸塔+湿电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GGH+SCR脱硝反应器,处理风量*m3/h。
③逸散废气(G2-1,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真空泵排气(G2-1,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清洗废气(G2-3,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采取了1#碱液喷淋塔+2#活性炭吸附+RCO装置(处理风量*m3/h)进行处理。
④拆解粉尘(G3-1,颗粒物)、颚式破碎粉尘(G3-2,颗粒物)、锤式破碎粉尘(G3-3,颗粒物)、磨粉废气(G3-4,颗粒物)采取了1#旋风分离器+2#布袋除尘器(处理风量*m3/h)进行处理。
⑤王水溶解金属废气(G3-5,NOx、HCl、Cl2)、王水配置废气(G3-6,NOx、HCl、Cl2)、氨化沉铂废气(G3-7,HCl)、煅烧废气(G3-8,HCl、氨)、氨络合废气(G3-9,氨)、盐酸沉钯废气(G3-10,HCl)、水合肼还原废气(G3-11,氨)质检废气(G9-1,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采取了2#碱液洗涤塔+1#酸液洗涤塔(处理风量2000m3/h)进行处理。
⑥筛分废气(G4-1,颗粒物、氟化物)、破碎废气(G4-2,颗粒物、氟化物)、球磨废气(G4-4,颗粒物、氟化物)、筛分废气(G4-5,颗粒物、氟化物)、化浆槽废气(G4-8,氨)、压滤废气(G4-9,氨)采取了2#旋风分离器+3#布袋除尘器+1#氨吸收系统(处理风量8000m3/h)进行处理。
⑦溶解浸出废气(G5-1,硫酸雾)、除杂废气(G5-2,硫酸雾))采取了1#碱液喷淋塔+2#活性炭吸附+RCO装置(处理风量*m3/h)进行处理。
⑧轮胎破碎废气(G8-1,颗粒物)采取了4#布袋除尘器(处理风量*m3/h)进行处理。
⑨污水处理站废气(G9-2,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采取了一套“碱洗+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风量2000m3/h)进行处理。
(2)废水:
新建一座热解含油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芬顿+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厌氧反应器+A/O工艺,处理规模为40m3/d。
新建一座污泥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为pH调节+三效蒸发,处理规模为50m3/d。
生产废水(热解含油废水和污泥滤液)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 (略) (略) ,最终进入宝坻新开口产业功能区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土壤:
a.在正常状况下,本项目要求项目涉及的各生产单元的防渗性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危废暂存区按行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的防渗要求。污染物从源头到末端均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不存在下渗通道,基本不会进入含水层,按照相关要求不再对正常状况下的地下水影响进行预测。
b.在非正常状况下,当假设预测情景发生后,石油类对厂区地下水的影响不断扩散,随时间推移影响距离和影响范围变大。石油类在100天时最大超标距离为11.6m;1000天时最大超标距离为38.25m;*天时最大超标距离为167.29m。*天时最大超标距离超出厂界。总镍在100天时最大超标距离为8.71m;1000天时最大超标距离为30.75m;*天时最大超标距离为141.5m。*天时最大超标距离超出厂界。
由于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为新建,建议调节池体底板及四壁厚度大于250mm,混凝土抗渗等级C30+P8,池体内表面、池顶板底面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铺设,并涂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防水。另外,利用好厂区内污水站附近的S2水井按照后期提供监测频次定期做好监测工作,最大程度的控制非正常状况下污染范围的扩散。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在基础防渗层破损的情况下,调节池中污染物在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等效压实粘土防渗层中31年运移距离小于6m,对厂界以外区域未产生影响,可以满足要求。
(4)噪声:
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经预测,本项目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各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危险废物包括有机危废热解渣料、热解釜清理废物、残液、脱标废物、废包装桶清洗线废液、泥渣、废催化剂处理线废液、废钒钛系催化剂粉、沉渣、干化泥渣、废活性炭、催化燃烧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除尘布袋、废机油、沾染废物、废包装袋、实验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或危废库内,厂内自行处置或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规划选 (略) 宝坻区新开口镇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地下水、土壤防渗分区布局及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实现环境风险可防控。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建设是否认可、本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 (略) 络链接(http://**)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天津 (略)
通讯地址: (略) 宝坻区新开口镇产业功能区内天津 (略) 西厂区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
(2)评价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中海大厦-1704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22-*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天津 (略) 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 (略) 宝坻区新开口镇产业功能区内天津 (略) 西厂区现有的闲置厂房和租赁厂房(租赁西厂 (略) (略) 的厂房)内
建设单位:天津 (略)
建设内容:为了满足危险废物的处置需求,天津 (略) 拟投资*元,在现有厂区的闲置厂房内建设“天津 (略) 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连续式有机危险废物处理生产线;2条间歇式有机危险废物处理生产线;2条包装容器清洗生产线;1条废催化剂处理生产线;1条铝灰渣处理生产线;改建1条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含铬废物、含锌废物处理生产线;1条含油切屑处理生产线;1条废轮胎处理生产线;新建1条一般固废收集、存储和外售生产线。建成后预计年处理有机危险废物*t;年处理催化剂*t;年处理铝灰渣*t;年利用废酸*t;年清洗废铁桶4000t;年清洗废塑料桶4640t;年处理表面处理废物*t、含铬废物200t、含铜废物600t、含锌废物100t;年处理含油金属屑4000t;年热解废轮胎*t;年收集外售其他一般固体废物*t。本项目计划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2023年4月竣工投产。
2、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
①破碎废气(G1-1,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臭气浓度)、配*废气(G1-2,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渣料装袋废气(G1-6,颗粒物)、炭渣装袋废气(G8-2,颗粒物)采取了1#布袋除尘器+1#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风量*m3/h)进行处理。
②热解炉燃烧废气(热解危险废物)(G1-3,颗粒物、CO、SO2、NOx、氟化氢、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二噁英)、热解炉的烟气(G8-2,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二*苯、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硫化氢)采取了GGH+急冷塔+单碱法脱硫脱酸塔+湿电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GGH+SCR脱硝反应器,处理风量*m3/h。
③逸散废气(G2-1,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真空泵排气(G2-1,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清洗废气(G2-3,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采取了1#碱液喷淋塔+2#活性炭吸附+RCO装置(处理风量*m3/h)进行处理。
④拆解粉尘(G3-1,颗粒物)、颚式破碎粉尘(G3-2,颗粒物)、锤式破碎粉尘(G3-3,颗粒物)、磨粉废气(G3-4,颗粒物)采取了1#旋风分离器+2#布袋除尘器(处理风量*m3/h)进行处理。
⑤王水溶解金属废气(G3-5,NOx、HCl、Cl2)、王水配置废气(G3-6,NOx、HCl、Cl2)、氨化沉铂废气(G3-7,HCl)、煅烧废气(G3-8,HCl、氨)、氨络合废气(G3-9,氨)、盐酸沉钯废气(G3-10,HCl)、水合肼还原废气(G3-11,氨)质检废气(G9-1,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采取了2#碱液洗涤塔+1#酸液洗涤塔(处理风量2000m3/h)进行处理。
⑥筛分废气(G4-1,颗粒物、氟化物)、破碎废气(G4-2,颗粒物、氟化物)、球磨废气(G4-4,颗粒物、氟化物)、筛分废气(G4-5,颗粒物、氟化物)、化浆槽废气(G4-8,氨)、压滤废气(G4-9,氨)采取了2#旋风分离器+3#布袋除尘器+1#氨吸收系统(处理风量8000m3/h)进行处理。
⑦溶解浸出废气(G5-1,硫酸雾)、除杂废气(G5-2,硫酸雾))采取了1#碱液喷淋塔+2#活性炭吸附+RCO装置(处理风量*m3/h)进行处理。
⑧轮胎破碎废气(G8-1,颗粒物)采取了4#布袋除尘器(处理风量*m3/h)进行处理。
⑨污水处理站废气(G9-2,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采取了一套“碱洗+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风量2000m3/h)进行处理。
(2)废水:
新建一座热解含油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芬顿+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厌氧反应器+A/O工艺,处理规模为40m3/d。
新建一座污泥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为pH调节+三效蒸发,处理规模为50m3/d。
生产废水(热解含油废水和污泥滤液)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 (略) (略) ,最终进入宝坻新开口产业功能区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土壤:
a.在正常状况下,本项目要求项目涉及的各生产单元的防渗性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危废暂存区按行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的防渗要求。污染物从源头到末端均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不存在下渗通道,基本不会进入含水层,按照相关要求不再对正常状况下的地下水影响进行预测。
b.在非正常状况下,当假设预测情景发生后,石油类对厂区地下水的影响不断扩散,随时间推移影响距离和影响范围变大。石油类在100天时最大超标距离为11.6m;1000天时最大超标距离为38.25m;*天时最大超标距离为167.29m。*天时最大超标距离超出厂界。总镍在100天时最大超标距离为8.71m;1000天时最大超标距离为30.75m;*天时最大超标距离为141.5m。*天时最大超标距离超出厂界。
由于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为新建,建议调节池体底板及四壁厚度大于250mm,混凝土抗渗等级C30+P8,池体内表面、池顶板底面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铺设,并涂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防水。另外,利用好厂区内污水站附近的S2水井按照后期提供监测频次定期做好监测工作,最大程度的控制非正常状况下污染范围的扩散。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在基础防渗层破损的情况下,调节池中污染物在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等效压实粘土防渗层中31年运移距离小于6m,对厂界以外区域未产生影响,可以满足要求。
(4)噪声:
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经预测,本项目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各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危险废物包括有机危废热解渣料、热解釜清理废物、残液、脱标废物、废包装桶清洗线废液、泥渣、废催化剂处理线废液、废钒钛系催化剂粉、沉渣、干化泥渣、废活性炭、催化燃烧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除尘布袋、废机油、沾染废物、废包装袋、实验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或危废库内,厂内自行处置或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合理,在保证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时外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完善其在厂内暂存措施的前提下,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规划选 (略) 宝坻区新开口镇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地下水、土壤防渗分区布局及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实现环境风险可防控。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建设是否认可、本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 (略) 络链接(http://**)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天津 (略)
通讯地址: (略) 宝坻区新开口镇产业功能区内天津 (略) 西厂区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
(2)评价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中海大厦-1704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22-*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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