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中学(田义校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虹桥中学(田义校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虹桥中学(田义校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用途由农用地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 (略) 皇姑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委托辽宁 (略) 对虹桥中学(田义校区)地块开展补充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根据地块宗地图等内容可知,虹桥中学(田义校区)地块位于 (略) 皇姑区梅 (略) ,地块外东侧为空地,地块外南侧为北区花园小区,地块 (略) 为利生丽园小区,地块外北侧为空地,地块占地面积*.11平方米。
二、调查方式
现场踏勘、现场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等。
三、调查结论
虹桥中学(田义校区)地块位于 (略) 皇姑区梅 (略) ,地块外东侧为空地,地块外南侧为北区花园小区,地块 (略) 为利生丽园小区,地块外北侧为空地,地块占地面积*.11平方米。未从事过生产活动。根据规划,地块未来作为学校用地,建成后交付皇姑区教育局使用。
本次土壤染状况调查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位和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18个(包括2个平行样品),地下水样品6组(包括2组平行样品),土壤样品监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和表2石油烃(C10~C40),共计46项。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37项常规指标(除放射性外)及石油类,共计38项。土壤执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执行(GB/T *-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值。
土壤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块内无土壤关注污染物。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水质整体较好。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各监测因子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Ⅳ类,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
综上,可以确认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明显的污染因素,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从环境质量的角度分析,可满足开发建设的要求,调查活动结束。
四、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蕾
邮箱:*@*q.com
虹桥中学(田义校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用途由农用地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 (略) 皇姑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委托辽宁 (略) 对虹桥中学(田义校区)地块开展补充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根据地块宗地图等内容可知,虹桥中学(田义校区)地块位于 (略) 皇姑区梅 (略) ,地块外东侧为空地,地块外南侧为北区花园小区,地块 (略) 为利生丽园小区,地块外北侧为空地,地块占地面积*.11平方米。
二、调查方式
现场踏勘、现场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等。
三、调查结论
虹桥中学(田义校区)地块位于 (略) 皇姑区梅 (略) ,地块外东侧为空地,地块外南侧为北区花园小区,地块 (略) 为利生丽园小区,地块外北侧为空地,地块占地面积*.11平方米。未从事过生产活动。根据规划,地块未来作为学校用地,建成后交付皇姑区教育局使用。
本次土壤染状况调查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位和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18个(包括2个平行样品),地下水样品6组(包括2组平行样品),土壤样品监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和表2石油烃(C10~C40),共计46项。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37项常规指标(除放射性外)及石油类,共计38项。土壤执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执行(GB/T *-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值。
土壤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块内无土壤关注污染物。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水质整体较好。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各监测因子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Ⅳ类,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
综上,可以确认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明显的污染因素,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从环境质量的角度分析,可满足开发建设的要求,调查活动结束。
四、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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