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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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关于上报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2022年第40次饶平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饶府常纪〔2022〕45号)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上饶、饶洋、新丰、建饶、三饶、新塘、汤溪、浮滨、浮山、东山、新圩、联饶、樟溪、钱东、高堂、汫洲、海山、所城、大埕、柘林等20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镇级污水处理厂配 (略) 约281km, (略) 约1091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4座。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1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89.*元、预备费3796.*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九、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准备工作,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批,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关于上报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2022年第40次饶平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饶府常纪〔2022〕45号)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上饶、饶洋、新丰、建饶、三饶、新塘、汤溪、浮滨、浮山、东山、新圩、联饶、樟溪、钱东、高堂、汫洲、海山、所城、大埕、柘林等20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镇级污水处理厂配 (略) 约281km, (略) 约1091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4座。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1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89.*元、预备费3796.*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九、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准备工作,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批,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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