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1月3日拟不予作出吴起京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伴生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1月3日拟不予作出吴起京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伴生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我局对下列项目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三、公开内容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存在问题 |
吴起 (略) 伴生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略) 吴起县 | 吴起 (略) | 西安 (略) | 一、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混合轻烃分离装置属于“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 “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 ,项目主体工艺为物理分离,其中物理分离的石脑油脱硫采用浓硫酸粗脱硫、碱液中和酸性气,涉及的化学反应属于生产过程中辅助工艺。根据以上情况,专家组认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应该为报告表。 二、明确吴起县工业园区规划内容“张坪片区仅发展天然气加工及相关产业链”中“相关产业链”内容,补充项目所在吴起县工业园区认定成果,完善项目与相关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进一步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三、补充项目厂址原项目介绍。项目组成表补充项目脱硫设施、液化天然气工程内容;校核项目原料来源、储存设施和原料成分(含硫量);完善项目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补充硫酸、片碱的使用工序,完善其功能、作用机理和反应条件及本项目采用该工艺脱硫的可行性、可靠性。 四、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等相关标准、规范,补充、完善项目储罐、生产设施、装车系统有机废气产生、收集、治理和排放措施,分析处理措施的有效性、合理性。补充循环水系统VOC排放量。 五、校核项目物料平衡、水平衡、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明确项目初期雨水、事故污水等废水外运处理去向,明确厂区初期雨水池数量、位置。补充依托废水处理设施的可靠性。进一步论证项目生产废水蒸发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细化项目生产废水产生、收集、处理去向和处理的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排放去向合理性分析。 六、细化项目防渗措施、项目分区防渗图、项目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及地下水监控井设置。校核项目噪声源强、结果,细化项目噪声控制措施。 七、核实项目废硫酸、废碱液等固体废物种类、性质和产生量,完善危险废物储存设施情况及环保要求。 八、完善环境风险事故类型,校核预测源强、预测结果和评价内容。明确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事故污水不出厂的保障措施。补充项目风险“三级防控”内容。 九、校核项目环保投资,完善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清单及监测计划。根据与会代表的其他意见修改、补充、完善。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我局对下列项目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三、公开内容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存在问题 |
吴起 (略) 伴生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略) 吴起县 | 吴起 (略) | 西安 (略) | 一、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混合轻烃分离装置属于“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 “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 ,项目主体工艺为物理分离,其中物理分离的石脑油脱硫采用浓硫酸粗脱硫、碱液中和酸性气,涉及的化学反应属于生产过程中辅助工艺。根据以上情况,专家组认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应该为报告表。 二、明确吴起县工业园区规划内容“张坪片区仅发展天然气加工及相关产业链”中“相关产业链”内容,补充项目所在吴起县工业园区认定成果,完善项目与相关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进一步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三、补充项目厂址原项目介绍。项目组成表补充项目脱硫设施、液化天然气工程内容;校核项目原料来源、储存设施和原料成分(含硫量);完善项目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补充硫酸、片碱的使用工序,完善其功能、作用机理和反应条件及本项目采用该工艺脱硫的可行性、可靠性。 四、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等相关标准、规范,补充、完善项目储罐、生产设施、装车系统有机废气产生、收集、治理和排放措施,分析处理措施的有效性、合理性。补充循环水系统VOC排放量。 五、校核项目物料平衡、水平衡、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明确项目初期雨水、事故污水等废水外运处理去向,明确厂区初期雨水池数量、位置。补充依托废水处理设施的可靠性。进一步论证项目生产废水蒸发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细化项目生产废水产生、收集、处理去向和处理的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排放去向合理性分析。 六、细化项目防渗措施、项目分区防渗图、项目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及地下水监控井设置。校核项目噪声源强、结果,细化项目噪声控制措施。 七、核实项目废硫酸、废碱液等固体废物种类、性质和产生量,完善危险废物储存设施情况及环保要求。 八、完善环境风险事故类型,校核预测源强、预测结果和评价内容。明确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事故污水不出厂的保障措施。补充项目风险“三级防控”内容。 九、校核项目环保投资,完善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清单及监测计划。根据与会代表的其他意见修改、补充、完善。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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