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广东光镁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块太阳能板和10万套太阳能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广东光镁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块太阳能板和10万套太阳能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 (略) 年产*块太阳能板和*套太阳能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 (略) 35号行政服务中心38-39号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 (略) 年产*块太阳能板和*套太阳能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广 (略)

项目概况

广 (略) (略) (略) 共和镇铁岗工业区二期自编3号,项目占地面积为*.8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年产*块太阳能板和*套太阳能灯。项目生产太阳能板的主要工艺包括分选、切割、串焊、切膜、拼焊、EL检测、层压、切边、铝框组装、装接线盒、固化、擦洗、IV检测、打包等;项目太阳能灯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组装、剥线、焊接、测试、擦拭、打包等。

环评机构

广东向日葵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①项目层压、拼焊、串焊、擦洗、组装和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限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②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间接冷却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共和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 (略) 共和镇污水处理厂,间接冷却水水质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共和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 (略) (略) (略) 共和镇污水处理厂。
③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附件:


相关稿件:


  根据广 (略) 年产*块太阳能板和*套太阳能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 (略) 35号行政服务中心38-39号环保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 (略) 年产*块太阳能板和*套太阳能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广 (略)

项目概况

广 (略) (略) (略) 共和镇铁岗工业区二期自编3号,项目占地面积为*.8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年产*块太阳能板和*套太阳能灯。项目生产太阳能板的主要工艺包括分选、切割、串焊、切膜、拼焊、EL检测、层压、切边、铝框组装、装接线盒、固化、擦洗、IV检测、打包等;项目太阳能灯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组装、剥线、焊接、测试、擦拭、打包等。

环评机构

广东向日葵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①项目层压、拼焊、串焊、擦洗、组装和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限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②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间接冷却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共和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 (略) 共和镇污水处理厂,间接冷却水水质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共和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 (略) (略) (略) 共和镇污水处理厂。
③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附件:


相关稿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