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330521/2022-1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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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330521/2022-1605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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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包医用消毒湿巾、*包婴儿护理干巾项目

(略) 德清县乾元镇新材料 (略)

浙 (略)

浙 (略) 成立于2020年8月,位于 (略) 德清县乾元镇新材料 (略) 。因为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所以导致人们对于湿巾、干巾的需求不断提高。因此 (略) 场,特新征50亩工业土地,新建*平方米生产厂房,引进非织造布生产线、 (略) 机等设备,形成年产*包医用消毒湿巾、*包婴儿护理干巾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8tce/万元,低于浙江省“十四五”能耗预期控制目标0.52tce/万元,目前本项目节能报告已通过审查并已出具批复,其批复文号为湖发改能源〔2022〕160号。本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文号为2020-*-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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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 (略) 处理,达标排放。施工期生产废水建设单位建立沉淀池将工地污水沉淀处理去除泥沙后回用于建设内容。

2.废气

a、建议采用商业混凝土,不设置现场混泥土搅拌站;

b、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砂石料应统一堆放;

c、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建筑材料应随用随运,建筑垃圾则应及时运走处理;建设过程中需设置相应围挡、 (略) ,防止扬尘量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d、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 (略) 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施工渣土必须覆盖,严禁将施工产生的渣土带 (略) 。

e、施工场地应尽量置于棚内,并设置围挡,如瓦楞板或聚*烯布在施工区四周围屏蔽,以防扬尘扩散。因此,项目四周需设置围挡不低于2m,同时在楼层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采取 (略) 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居民住户、植被的影响。

f、 (略) 面和施工场区晒水,保持下垫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洒水频率视天气情况调整,原则上晴天每天不少于4次。施工区空气要一直保持湿润。进出车辆的车轮要经常冲洗,设冲洗水沉淀池。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30m范围内能有效降低扬尘浓度至0.67mg/m3;场界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1mg/m3限值,敏感点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功能区的要求。施工期扬尘影响相对短暂,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自然消失。

3.固废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在垃圾集中堆放场地,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将混凝土块连同弃土、砖瓦、弃渣等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其它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包装材料集中后加以回收利用。

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①禁止使用冲击式打桩机,所有打桩工序均采用沉管灌注桩;

②施工单位要加强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对一些零星的手工作业。如拆装模板、装卸建材,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

③施工期间对于噪声值较高的搅拌机等设备需放置于远离居民的地方,对于固定设备需设操作棚或临时声屏障;

④禁止在夜间施工,因工艺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并依法接受监督。

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随之消失。

营运期

1)废水

生活污水中厕所冲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预处理后纳管至 (略) 处理,达标排放。

水刺废水经水刺循环系统(气浮-砂滤-袋式过滤)处理后纳管至 (略) 。

2)废气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固废

各类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不排放,对当地环境无影响。

4)噪声

1.为了控制噪声,首先控制声源。企业在设备选型上除注意高效节能外,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往往增高;对声源采用必要的消声、隔震和减震措施。

2.在传播途径上加以控制。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片、隔声罩等。

3.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将噪声大的工序设置在厂房中心,周围设置仓库等辅助用房,这样可阻挡主车间的噪声传播,把车间的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

4.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从管理方面看,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①生产时面向厂界的门窗不得开启;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③物料及产品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对于厂区流动声源(汽车),要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05-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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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包医用消毒湿巾、*包婴儿护理干巾项目

(略) 德清县乾元镇新材料 (略)

浙 (略)

浙 (略) 成立于2020年8月,位于 (略) 德清县乾元镇新材料 (略) 。因为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所以导致人们对于湿巾、干巾的需求不断提高。因此 (略) 场,特新征50亩工业土地,新建*平方米生产厂房,引进非织造布生产线、 (略) 机等设备,形成年产*包医用消毒湿巾、*包婴儿护理干巾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48tce/万元,低于浙江省“十四五”能耗预期控制目标0.52tce/万元,目前本项目节能报告已通过审查并已出具批复,其批复文号为湖发改能源〔2022〕160号。本项目已由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文号为2020-*-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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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 (略) 处理,达标排放。施工期生产废水建设单位建立沉淀池将工地污水沉淀处理去除泥沙后回用于建设内容。

2.废气

a、建议采用商业混凝土,不设置现场混泥土搅拌站;

b、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砂石料应统一堆放;

c、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建筑材料应随用随运,建筑垃圾则应及时运走处理;建设过程中需设置相应围挡、 (略) ,防止扬尘量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d、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 (略) 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施工渣土必须覆盖,严禁将施工产生的渣土带 (略) 。

e、施工场地应尽量置于棚内,并设置围挡,如瓦楞板或聚*烯布在施工区四周围屏蔽,以防扬尘扩散。因此,项目四周需设置围挡不低于2m,同时在楼层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采取 (略) 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居民住户、植被的影响。

f、 (略) 面和施工场区晒水,保持下垫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洒水频率视天气情况调整,原则上晴天每天不少于4次。施工区空气要一直保持湿润。进出车辆的车轮要经常冲洗,设冲洗水沉淀池。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30m范围内能有效降低扬尘浓度至0.67mg/m3;场界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1mg/m3限值,敏感点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功能区的要求。施工期扬尘影响相对短暂,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自然消失。

3.固废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在垃圾集中堆放场地,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将混凝土块连同弃土、砖瓦、弃渣等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其它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包装材料集中后加以回收利用。

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①禁止使用冲击式打桩机,所有打桩工序均采用沉管灌注桩;

②施工单位要加强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对一些零星的手工作业。如拆装模板、装卸建材,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

③施工期间对于噪声值较高的搅拌机等设备需放置于远离居民的地方,对于固定设备需设操作棚或临时声屏障;

④禁止在夜间施工,因工艺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并依法接受监督。

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随之消失。

营运期

1)废水

生活污水中厕所冲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预处理后纳管至 (略) 处理,达标排放。

水刺废水经水刺循环系统(气浮-砂滤-袋式过滤)处理后纳管至 (略) 。

2)废气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固废

各类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不排放,对当地环境无影响。

4)噪声

1.为了控制噪声,首先控制声源。企业在设备选型上除注意高效节能外,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往往增高;对声源采用必要的消声、隔震和减震措施。

2.在传播途径上加以控制。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片、隔声罩等。

3.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将噪声大的工序设置在厂房中心,周围设置仓库等辅助用房,这样可阻挡主车间的噪声传播,把车间的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

4.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从管理方面看,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①生产时面向厂界的门窗不得开启;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③物料及产品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对于厂区流动声源(汽车),要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05-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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