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安徽东鸿 (略) 承担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长丰县水湖 (略) 北侧,S311省道东侧;
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元,占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28 m2,设计床位126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疾控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及综合会议中心、全民健康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功能用房及地下室等主体工程,以 (略) 广场、绿化、给排水、电气等附属设施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疾控中心检验、微生物及理化实验废水、食堂废水、办公人员废水、住院废水、门诊废水、医护人员废水、保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疾控中心微生物检测、实验产生的微生物气溶胶废气、疾控中心化学检测、实验废气、污水站废气、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食堂油烟及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等,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非*烷总烃等。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化粪池及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及疾控中心产生的实验废液、废试剂瓶、生物安全柜废过滤器。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活泵房、送排风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地下车库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雨污分流。 (略) 区雨水管道收集 (略) 雨水 (略) (略) ;疾控中心检验、微生物及理化实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办公人员废水、住院废水、门诊废水、医护人员废水、保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 (略) 自建污水站处理站 (略) (略) 进长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窑河。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疾控中心微生物检测、实验产生的微生物气溶胶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微负压系统收集,通过生物安全柜内高效过滤器(HEPA)过滤后引至疾控中心实验楼楼顶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疾控中心化学检测、实验废气经通风柜收集,沿疾控中心实验楼外墙管道引至楼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污水站设置位于地下,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污泥压滤及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沿疾控中心实验楼外墙管道引至楼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通过柴油发电机尾气净化装置(DPF黑烟颗粒捕捉器)处理通过专用排气管道引至疾控中心实验楼楼顶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距地面2.5m高排风口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厨余垃圾经食堂设置餐厨垃圾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关单位回收处理;化粪池及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及疾控中心产生的实验废液、废试剂瓶、生物安全柜废过滤器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空调系统外机组置于楼顶,安装减振基座;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风管上加柔性接管,柴油发电机出风口设置消声器;加强对进入片区的车辆管理,要求进入片区的禁鸣喇叭,设立明显的禁鸣牌。同时项目区出入口设置减速带,控制进出车辆的时速。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部位应加筑隔声防护墙和防雨顶棚等措施以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区选址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落实“三同时”政策,保证各治理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评价中提出排放标准要求后,各种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 (略) 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1-*
联系人:胡先生
电子邮箱:*@*q.com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东鸿 (略)
联系人:耿工
联系方式:0551-*
电子邮箱:*@*q.com
邮编:*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 (略) 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安徽东鸿 (略) 承担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长丰县水湖 (略) 北侧,S311省道东侧;
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元,占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28 m2,设计床位126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疾控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及综合会议中心、全民健康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功能用房及地下室等主体工程,以 (略) 广场、绿化、给排水、电气等附属设施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疾控中心检验、微生物及理化实验废水、食堂废水、办公人员废水、住院废水、门诊废水、医护人员废水、保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疾控中心微生物检测、实验产生的微生物气溶胶废气、疾控中心化学检测、实验废气、污水站废气、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食堂油烟及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等,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气、非*烷总烃等。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化粪池及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及疾控中心产生的实验废液、废试剂瓶、生物安全柜废过滤器。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活泵房、送排风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地下车库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雨污分流。 (略) 区雨水管道收集 (略) 雨水 (略) (略) ;疾控中心检验、微生物及理化实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办公人员废水、住院废水、门诊废水、医护人员废水、保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 (略) 自建污水站处理站 (略) (略) 进长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窑河。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疾控中心微生物检测、实验产生的微生物气溶胶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微负压系统收集,通过生物安全柜内高效过滤器(HEPA)过滤后引至疾控中心实验楼楼顶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疾控中心化学检测、实验废气经通风柜收集,沿疾控中心实验楼外墙管道引至楼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污水站设置位于地下,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污泥压滤及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沿疾控中心实验楼外墙管道引至楼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通过柴油发电机尾气净化装置(DPF黑烟颗粒捕捉器)处理通过专用排气管道引至疾控中心实验楼楼顶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距地面2.5m高排风口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厨余垃圾经食堂设置餐厨垃圾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委托有关单位回收处理;化粪池及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及疾控中心产生的实验废液、废试剂瓶、生物安全柜废过滤器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空调系统外机组置于楼顶,安装减振基座;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风管上加柔性接管,柴油发电机出风口设置消声器;加强对进入片区的车辆管理,要求进入片区的禁鸣喇叭,设立明显的禁鸣牌。同时项目区出入口设置减速带,控制进出车辆的时速。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部位应加筑隔声防护墙和防雨顶棚等措施以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区选址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落实“三同时”政策,保证各治理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评价中提出排放标准要求后,各种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 (略) 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1-*
联系人:胡先生
电子邮箱:*@*q.com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东鸿 (略)
联系人:耿工
联系方式:0551-*
电子邮箱:*@*q.com
邮编:*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 (略) 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长丰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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