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石印村委会金湖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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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石印村委会金湖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高要区小湘镇人民政府:
  《 (略) 高要区小湘镇石印村委会金湖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 (略) 高要区委 (略) 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小湘镇金湖村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污水治理、村道硬底化等基础建设,打造良好的乡村环境,我局同 (略) 高要区小湘镇石印村委会金湖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210-*-17-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小湘镇石印村委会金湖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村道巷道硬底化、四小园、广场、路灯等。其中建设挡土墙1340米、道路建设92米、拓宽桥面18平方米、村广场建设906平方米、 (略) 建设1135米、路灯25盏、沙井96个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77.*元,其中:工程费16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七、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肇府[2014]3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略) 高要区小湘镇人民政府:
  《 (略) 高要区小湘镇石印村委会金湖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 (略) 高要区委 (略) 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小湘镇金湖村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污水治理、村道硬底化等基础建设,打造良好的乡村环境,我局同 (略) 高要区小湘镇石印村委会金湖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210-*-17-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小湘镇石印村委会金湖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村道巷道硬底化、四小园、广场、路灯等。其中建设挡土墙1340米、道路建设92米、拓宽桥面18平方米、村广场建设906平方米、 (略) 建设1135米、路灯25盏、沙井96个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77.*元,其中:工程费16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七、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肇府[2014]3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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