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阳市天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收集处理3万吨再生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索引号:QE320-0000-2022-00001
关于信阳市天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收集处理3万吨再生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索引号:QE320-0000-2022-00001
固环审[2022]38 号
固始县环境保护局
(略) (略) 年收集处理*吨
再生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 (略) (略) 年收集处理*吨再生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政府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淮南园 (略) 厂内,项目投资*元,占地面积1520.5m,租赁 (略) 1000立方储罐2座,储存物质主要为废矿物油。项目临时收储中转的废矿物油主要来自固始产业集 (略) 周边地区工业企业、汽车4S店以及中小型汽车修理厂。
二、 (略) 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
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加强废机油装卸、储存等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管控,经有效处理,确保达标排放,满足《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要求。储罐配套建设集气管道,产生的废气依托华阳长青现有设施经收集后经管道进入火炬燃烧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废水。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依托华阳长青污水处理设施 (略) (略) ,进入固始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略) (略) 排入固始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柔性接口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清罐油泥和隔油池油泥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装入油桶后暂存于危废品暂存库,及时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落实暂存、运输过程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定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经审查后,报我局备案。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和事故演练,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四、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环保验收,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由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如《报告表》中内容与本批复不一致时,以本批复为准。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新的
管理要求,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和新管理要求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固始县环境保护局
2022年9月30日
固环审[2022]38 号
固始县环境保护局
(略) (略) 年收集处理*吨
再生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 (略) (略) 年收集处理*吨再生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政府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淮南园 (略) 厂内,项目投资*元,占地面积1520.5m,租赁 (略) 1000立方储罐2座,储存物质主要为废矿物油。项目临时收储中转的废矿物油主要来自固始产业集 (略) 周边地区工业企业、汽车4S店以及中小型汽车修理厂。
二、 (略) 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
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加强废机油装卸、储存等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管控,经有效处理,确保达标排放,满足《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要求。储罐配套建设集气管道,产生的废气依托华阳长青现有设施经收集后经管道进入火炬燃烧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废水。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依托华阳长青污水处理设施 (略) (略) ,进入固始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略) (略) 排入固始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柔性接口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清罐油泥和隔油池油泥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装入油桶后暂存于危废品暂存库,及时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落实暂存、运输过程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定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经审查后,报我局备案。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和事故演练,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四、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环保验收,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由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如《报告表》中内容与本批复不一致时,以本批复为准。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新的
管理要求,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和新管理要求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固始县环境保护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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