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关于《安徽泰亨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四氢噻吩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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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公示】关于《安徽泰亨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四氢噻吩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批前公示】关于《安徽泰亨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四氢噻吩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2-10-27 15:19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责任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年产*吨四氢噻吩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吨四氢噻吩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 (略)

建设单位:

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催化剂再生车间、仓库、罐区及公辅工程,布置四条四氢噻吩生产线(产能*吨/年)。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37m3/a,159.27m3/d,项目废水经“ABR厌氧池+LBQ生物接触氧化池+混凝沉淀池”(处理能力200t/d)处理达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长江安庆段。 (略) (略) ,雨污排口均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执行亚同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项目碱吸收废气、水相精馏不凝气、前馏精馏不凝气、结晶废气、过滤废气、气化废气、成品精馏不凝气、包装废气、催化剂再生废气、罐区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车间动静密封点泄露废气一并通过“RTO(一用一备)+二级碱喷淋”处理,尾气通过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过“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中二氧化硫、四氢呋喃、非*烷总烃、氮氧化物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验室废气和危废库废气中NMHC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运行阶段噪声主要为压缩机、真空泵、包装机、引风机等噪声,项目对各噪声源采取合理布设、减振安装及厂房屏蔽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排放标准。

(4)项目运营后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导热油、污泥、废活性炭和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在厂区240m2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说明:

见附件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受理部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6-*

通讯地址: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年产*吨四氢噻吩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吨四氢噻吩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 (略)

建设单位:

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催化剂再生车间、仓库、罐区及公辅工程,布置四条四氢噻吩生产线(产能*吨/年)。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37m3/a,159.27m3/d,项目废水经“ABR厌氧池+LBQ生物接触氧化池+混凝沉淀池”(处理能力200t/d)处理达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长江安庆段。 (略) (略) ,雨污排口均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执行亚同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项目碱吸收废气、水相精馏不凝气、前馏精馏不凝气、结晶废气、过滤废气、气化废气、成品精馏不凝气、包装废气、催化剂再生废气、罐区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车间动静密封点泄露废气一并通过“RTO(一用一备)+二级碱喷淋”处理,尾气通过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过“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中二氧化硫、四氢呋喃、非*烷总烃、氮氧化物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验室废气和危废库废气中NMHC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运行阶段噪声主要为压缩机、真空泵、包装机、引风机等噪声,项目对各噪声源采取合理布设、减振安装及厂房屏蔽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排放标准。

(4)项目运营后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导热油、污泥、废活性炭和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在厂区240m2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说明:

见附件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受理部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6-*

通讯地址: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批前公示】关于《安徽泰亨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四氢噻吩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2-10-27 15:19信息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责任编辑: 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年产*吨四氢噻吩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吨四氢噻吩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 (略)

建设单位:

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催化剂再生车间、仓库、罐区及公辅工程,布置四条四氢噻吩生产线(产能*吨/年)。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37m3/a,159.27m3/d,项目废水经“ABR厌氧池+LBQ生物接触氧化池+混凝沉淀池”(处理能力200t/d)处理达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长江安庆段。 (略) (略) ,雨污排口均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执行亚同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项目碱吸收废气、水相精馏不凝气、前馏精馏不凝气、结晶废气、过滤废气、气化废气、成品精馏不凝气、包装废气、催化剂再生废气、罐区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车间动静密封点泄露废气一并通过“RTO(一用一备)+二级碱喷淋”处理,尾气通过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过“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中二氧化硫、四氢呋喃、非*烷总烃、氮氧化物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验室废气和危废库废气中NMHC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运行阶段噪声主要为压缩机、真空泵、包装机、引风机等噪声,项目对各噪声源采取合理布设、减振安装及厂房屏蔽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排放标准。

(4)项目运营后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导热油、污泥、废活性炭和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在厂区240m2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说明:

见附件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

受理部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6-*

通讯地址:

(略) 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年产*吨四氢噻吩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吨四氢噻吩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 (略)

建设单位:

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催化剂再生车间、仓库、罐区及公辅工程,布置四条四氢噻吩生产线(产能*吨/年)。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37m3/a,159.27m3/d,项目废水经“ABR厌氧池+LBQ生物接触氧化池+混凝沉淀池”(处理能力200t/d)处理达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长江安庆段。 (略) (略) ,雨污排口均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执行亚同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项目碱吸收废气、水相精馏不凝气、前馏精馏不凝气、结晶废气、过滤废气、气化废气、成品精馏不凝气、包装废气、催化剂再生废气、罐区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车间动静密封点泄露废气一并通过“RTO(一用一备)+二级碱喷淋”处理,尾气通过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过“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中二氧化硫、四氢呋喃、非*烷总烃、氮氧化物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验室废气和危废库废气中NMHC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运行阶段噪声主要为压缩机、真空泵、包装机、引风机等噪声,项目对各噪声源采取合理布设、减振安装及厂房屏蔽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排放标准。

(4)项目运营后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导热油、污泥、废活性炭和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在厂区240m2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说明: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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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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