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鑫源广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鑫源广泰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关于天津鑫源广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鑫源广泰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鑫源广 (略) 鑫源广泰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鑫源广泰研发实验室建设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 (略) 4668号创新创业园22-A二层A角 |
建设单位 | 天津鑫源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天津 (略) |
项目概况 | 天津鑫源广 (略) 拟投资*元,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 (略) 4668号创新创业园22-A二层A角,建设鑫源广泰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783.17㎡,主要设置实验室、分析间、研发办公室等区域,安装磁力搅拌器、真空干燥箱、旋转蒸发仪等设备,进行心脑血管类药物(达格列净、卡格列净)中间体、胃肠类和真菌感染类药物中间体的研发及工艺优化,建成后年研发产物3kg,研发产物最终交予客户进行下一步实验。该项目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噪声防控措施、固体废物收集暂存措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硫酸雾、苯酚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氯化氢、苯系物、苯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酸*酯的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第3次清洗废水和水浴锅废水进入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创新创业园厂区总排 (略) (略) ,最终进入北塘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厂区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风机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距离衰减及设置隔声罩等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存放于垃圾桶内,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第1-2次清洗废液、实验废物、含卤素的有机废液、废试剂瓶、废硅胶、滤渣、废干燥剂、油浴锅废油、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 |
2022年11月3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鑫源广 (略) 鑫源广泰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鑫源广泰研发实验室建设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 (略) 4668号创新创业园22-A二层A角 |
建设单位 | 天津鑫源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天津 (略) |
项目概况 | 天津鑫源广 (略) 拟投资*元,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 (略) 4668号创新创业园22-A二层A角,建设鑫源广泰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783.17㎡,主要设置实验室、分析间、研发办公室等区域,安装磁力搅拌器、真空干燥箱、旋转蒸发仪等设备,进行心脑血管类药物(达格列净、卡格列净)中间体、胃肠类和真菌感染类药物中间体的研发及工艺优化,建成后年研发产物3kg,研发产物最终交予客户进行下一步实验。该项目环保投资*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噪声防控措施、固体废物收集暂存措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硫酸雾、苯酚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氯化氢、苯系物、苯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限值要求;*酸*酯的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生活污水、第3次清洗废水和水浴锅废水进入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创新创业园厂区总排 (略) (略) ,最终进入北塘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厂区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风机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距离衰减及设置隔声罩等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存放于垃圾桶内, (略) 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第1-2次清洗废液、实验废物、含卤素的有机废液、废试剂瓶、废硅胶、滤渣、废干燥剂、油浴锅废油、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 |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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