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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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 (略)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试行)〉的通知》(乐经信〔2020〕26号)文件规定,对浙江 (略) 等2021年度通过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18家企业,给予每家*元的奖励,共计奖励金额*元(详见附件)。


附件: (略) 2021年度省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略) 财政局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略) 2021年度省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docx

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pdf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 (略)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试行)〉的通知》(乐经信〔2020〕26号)文件规定,对浙江 (略) 等2021年度通过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18家企业,给予每家*元的奖励,共计奖励金额*元(详见附件)。


附件: (略) 2021年度省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略) 财政局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略) 2021年度省级清洁生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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