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41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41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41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时间:2022年10月31日
反馈(投诉)问题 | 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宽松、秸秆焚烧控制不力、餐饮油烟治理不全面等问题突出,近年来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50-41) |
整改目标 | 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
整改措施 | (一)严格建筑 (略) 、道路扬尘管控 1.配合推进《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参建单位责任进行梳理,对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处罚等进行明确,提升监管工作的法律效力。 2.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房建、市政和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力度。坚持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管理要求,实施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从严查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行为。加强督查检查,强化考核、检查结果的应用, (略) 区联合检查,进一步压实属地包保监管责任和相关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形成企业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自觉性,持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3.加强已收储土地扬尘防治。按照“谁负责储备地块管理、谁管控扬尘”的原则,做好暂不供应储备地块的扬尘管控管理工作。地块内裸露表土要临时绿化、进行覆盖、撒播草种,及时处置扬尘污染。短期(1-3个月)施工裸地及裸露土地采取苫盖、移动雾炮、喷淋洒水等方式抑制扬尘意外,3个月以上至1年以下的裸露土地应播种草籽、种植草皮等进行绿化;1年以上且无动工建设计划的裸露土地,应播种草籽、种植树木等建成临时绿地,实现100%推进闲置用地扬尘治理。 4. (略) 施工扬尘治理,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及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 (略) 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采用不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物料应采取“粉状入仓、块状入棚”的原则,采取封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输物料、渣土的车辆应采用密闭或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5.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工作,严查渣土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密闭、车身不洁、乱排乱倒渣土等违规行为;不 (略) 机械化清扫率,针对渣土车辆 (略) 段适当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 6.加强园林绿地维护管理,推进绿化带地喷设施建设, (略) 级2021年、2022年每年完成地喷设施建设8条(段)的任务要求,做好涉及我区的2条(段)工作任务,有 (略) 扬尘。 (二)加强秸秆禁烧管控 7.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建 (略) 格化秸秆禁烧监管体系,坚持疏堵结合,严格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内容,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引导工作,指导街道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禁止在全区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 8.持续抓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发展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稳步发展能源化利用,适度发展秸秆基料化利用和原料化利用,2022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强餐饮业污染排放整治 9.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为重点,以点带面,研究制定餐饮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转行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开展餐饮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我区餐饮业污染防治水平。 10.全面排查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加强日常监管,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的应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使用,严肃查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统筹力度 11.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配合上级开展年终考核。 12.开展环境空气质量7天预报。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扩散条件周报机制,对主城区天气以及扩散条件进行分析预报。 13.及时启动空气质量预警。统筹做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天气的预测预判,及早发布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开展空气质量应急分级响应,精准下达调度指令。 (五)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14.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按照国家、省级有关要求,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任务和问题“回头看”,对未完成的重点任务及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完成整治工作。 (六) (略) 范围内继续推广新能源车 15.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升级,继续引导推广新能源汽车。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今年以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盘龙区2022年 1 月 1 日至 2022年9月30日,监测273天,有效监测天数273天,优163天,良 108天,轻度污染 2天,优良率 99.27%。 各污染物浓度分别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33.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20.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2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0.7毫克/立方米,臭氧(O3)128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70。 与去年同期相比,环境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从3.29降低至2.70,降低17.93%;各污染物浓度除二氧化硫(SO2)与去年同期持平外,其余污染物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不同程度降低,可吸入颗粒物(PM10)降低24.83%,细颗粒物(PM2.5)降低22.90%,二氧化氮(NO2)降低22.22%,一氧化碳(CO)降低22.22%,臭氧(O3)降低6.57%。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盘龙区高度重视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盘龙区问题整改工作,高位统筹,及时研究并制定措施,开展排查整改,制定印发《盘龙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问题整改实施方案》《2022年盘龙区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盘气治办〔2022〕4号)等文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严格建筑 (略) 、道路扬尘管控 1.配合推进立法工作方面。盘龙区于2021 (略) 质安总站组织的《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听证会,并对《办法》提出修改意见,经会议表决后全员通过。目前《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审议。 2.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方面。2022年全面持续推进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监管工作中,结合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投诉反馈问题,持续督促辖区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开启抑尘设备等“六个百分百”的相关要求。一是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明确各部门、各方主体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经区政府研究,于2021年6月16日下发《盘龙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盘龙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各部委局办、相关街道办参与,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021年6月16日下发的《关于印发<盘龙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21〕67 号)要求,由区住建局牵头,研究制定辖区扬尘污染长效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科学制定印发《盘龙区长效常态化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到相关单位执行。建立“标本兼治、齐抓共管、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全力抑制扬尘污染的产生,强化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形成了建筑工地综合管理合力,有效保障了辖区扬尘防治长效常态化。二是及时下发《关于严格落实<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长效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到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群,要求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学习该方案,做好文明施工各项措施,特别是做好施工现场防尘降尘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对现场未施工区域的裸土进行全方位的覆盖, (略) 进行硬化并安排人员按时清洁打扫,定时高频次的开启喷淋、雾炮等降尘系统。三是继续开展扬尘治理联合验收工作,促使全区逐步形成环保、住建、城管、属地街道办等多部门与建筑工地进行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逐渐形成执法、处罚联动的监管合力。针对扬尘治理工作不主动、不落实的建筑工地,联合区城管局、属地街道进行联动执法,开展现场处罚。四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源头监管,全区所有建筑工地均设置了雾炮喷淋降尘系统,工地现场安装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出入工地车辆抓拍卡口相机46家,工地现场设置PM10自动检测装置46家及出入口安装门禁系统46家,扬尘监控情况实行周报制度。五是针对每个建筑工地所处施工阶段不同的现实,进一步细化“六个百分百”要求,指导企业科学制定现场扬尘控制具体措施。在盘龙住建微信公众号、辖区 (略) 及时发布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和标准,对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抓扬尘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六是在各建筑工地大门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牌, (略) 民监督投诉举报并立即处理。七 (略) 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的工作抽查检查,20 (略) 局扬尘治理督导组检查8次,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工地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工作持续深入。八是2022年1月1日至今,共检查建筑工地260个次,共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176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74份,涉及扬尘防治问题的270余条,有效整改率达到98%以上。 3. 加强已收储土地扬尘防治方面。一是我区正 (略) 更新项目拆迁工地有16个,其中栗树头二期拆迁项目已发布公告,即将进入拆迁阶段。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任期营金汁河西片区、白龙寺村三个项目进入施工收尾阶段。苏家村东站新村正在实施拆迁工作、麦溪村签约部分正在拆除、国家博物馆正在签约及拆除、 (略) 正在建设中。东庄前村项目还有部分住户未签约,处于停工状态。大波村、清水河、长地埂、小窑村、地铁5号线世博车辆段工程、任旗营、省行业机械协会地块正基本拆除完毕。目前已拆除、未供应的土地有:小窑村、白龙寺、省行业机械协会、大波村、苏家村(A2--2)共5个地块。二是按照“谁负责储备地块管理、谁管控扬尘”的原则,做好暂不供应储备地块的扬尘管控管理工作。特别注重做好施工现场防尘降尘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对现场未施工区域的裸土进行全方位的覆盖, (略) 进行硬化并安排人员按时清洁打扫,定时高频次的开启喷淋、雾炮等降尘系统。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地块内裸露表土要临时绿化、进行覆盖、撒播草种,及时处置扬尘污染”的要求,对短期(1-3个月)施工裸地及裸露土地采取苫盖、移动雾炮、喷淋洒水等方式抑制扬尘,3个月以上至1年以下的裸露土地应播种草籽、种植草皮等进行绿化;1年以上且无动工建设计划的裸露土地,应播种草籽、种植树木等建成临时绿地,实现了100%推进闲置用地扬尘治理。三是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尘整治管理监督的工作要求,加强拆迁项目施工建筑工地源头监管,要求施工企业对地块内裸露表土要做临时绿化、进行覆盖、撒播草种,及时处置扬尘污染。全区拆迁施工建筑工地均设置了雾炮喷淋降尘系统,工地现场安装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地现场设置PM10自动检测装置、扬尘监控情况实行周报制度。督促街道办事处落实拆除工地扬尘治理督察检查日报、周报、月报制度,现已坚持报送日报263天,周报38周,月报8个月。四是积极配合全区开展扬尘治理联合验收,促进全区逐步形成环保、住建、城管、城改、属地办事处等多部门与施工建筑工地进行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逐渐形成执法、处罚联动的监管合力。针对扬尘治理工作不主动、不落实的建筑工地,联合区城管局、属地街道进行联动执法,现场处罚。在日常工作中安排专人每日 (略) 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工地进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防治工作不到位的工地,及时向施工方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已连续开展检查工作263天。 4. (略) 施工扬尘治理方面。根据盘龙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22年盘龙区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盘气治办〔2022〕4号)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 (略) 交通运输行业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区委区政府提出的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结合职能职责进行工作安排部署,截止目前我区管辖 (略) 未发生污染大气的情况。一是在建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去年10月至今年3 (略) 建设(路网联通工程)共计5.94公里,即大竹园至 (略) 2.8公里,发祥村至 (略) 1.13公里, (略) 0.63公里,石羊圈 (略) 1.37公里,南营至 (略) 0. (略) 。工程于2021年10开工,2022年3月底完工;大修工程有一 (略) ,里程为1.763公里,今年3月开工建设,9月初完工。以及盘龙区2021年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整治工程(安保工程)现已经基本完工。在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中,均与施工方签订了《 (略) 盘龙区交通 (略) 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目标责任书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天气情况及施工状况,在施工过程中适时采取洒水降尘、裸露土体及建材进行覆盖等处置措施,土方运输过程中对车辆顶部采用帆布覆盖,施工现场根据设计要求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了拌和混凝土产生扬尘;并按时进行PM10数据监测。施工期间没有大气污染物超标的情况产生。 (略) 日常养护工作中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略) 小修养工作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洒水降尘及保洁工作,施工废料做到日产日清,并要求各涉 (略) 管理 (略) 保洁工作。 5.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工作方面。一是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工作,严查渣土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密闭、车身不洁、乱排乱倒渣土等违规行为。联合街道执法中队开展夜间渣土运输检查、堵卡值守工作,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执法检查,严查渣土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密闭、车身不洁、乱排乱倒渣土等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共检查过境渣土车辆约*辆次,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0起,立案查处30起,处罚金额*元。二 (略) 环卫清扫保洁工作。严格根据《盘龙区环卫一体化作业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盘龙区环境卫 (略) 场化外包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盘龙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委托管护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略) 高标准完成对建成区*.89 (略) (含绿化带)及河道、交通隔离栏、防撞墙和隔音屏等设施的保洁工作。全区配备保洁人员1065余名,清扫标准达到每天进行三次普扫,全日巡回保洁工作,尤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等主干道,已实现全机械设备进行“吸、扫、冲、刷”作业。我区配备雾炮车、高压水车等“降尘神器”,投入洒水车20台,机扫车43台,道路养护车36台,清洗车18台,护栏清洗车4台,喷雾炮车4台,2019年以来,投入*元新增了14辆1吨后翻桶车、17辆双桶车,更换了60辆电动三轮侧翻桶车, (略) 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85%。三是加强日常洒水降尘作业频次与力度。根据实际作业情 (略) 机械化作业的力度。全区严格执行降尘作业标准,一、 (略) 做到每日机械化冲洗除尘2次、每日洒水4次;三 (略) 按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冲洗除尘;交通隔离栏(护栏)每2天清洗1次。应急响应情况下,一、 (略) 做到每日机械化冲洗除尘4次、每日洒水6至8次。全面清除各类污迹, (略) 面本色。四是加强重点区域清扫保洁工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 (略) 加强辖区内的车站码头、广场公园、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轨道交通站 (略) 沿线的清扫保洁工作,建立清扫保洁制度,配备清扫保洁人员,保洁时间在12小时以上,并加大巡查力度,对存在的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等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进行突击清理。 6.加强园林绿地维护管理方面。 (1)2021年加强园林绿地维护管理:一 (略) 城市管理局关于盘龙区园林绿化养护工作集中巡查情况的整改通知的要求,点对点完成巡查组单月对盘龙区下发的绿化管养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按照《 (略) 管理局2021年园林绿化巡查工作方案》,对盘龙区主城八个街道办事处辖区 (略) 、绿地、小游园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检查后将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至街道办事处和管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略) 城市管理局巡查组下发的21期整改任务。三是组织完成了2021年第一、二、三、四季度季度检查考评工作,在考核完成后按考核结果及时将管养费拨付至各管养单位。 (2)2022年加强园林绿地维护管理:一 (略) 城市管理局关于盘龙区园林绿化养护工作集中巡查情况的整改通知的要求,点对点完成巡查组单月对盘龙区下发的绿化管养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按照《 (略) 管理局园林绿化巡查工作方案》,对盘龙区主城八个街道办事处辖区 (略) 、绿地、小游园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检查后将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至街道办事处和管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截至2022年10月20日,我区 (略) 城市管理局巡查组下发的10期整改任务。三是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二季度季度检查考评工作,在考核完成后按考核结果及时将管养费拨付至各管养单位。 (3)2021年地喷设施建设情况:2021年盘龙 (略) (盘 (略) 至西北绕城茨坝立交)中央绿化带及东侧绿地安装喷灌系统,该工程于2021年7月29日进场施工,9月30日完工。其中, (略) 中央绿化带铺设pe110主水管1051.7m,机非隔离带、 (略) 东侧绿地、边坡安装pe63管2060m,PE32管186米,喷雾喷头620个,微喷头466个;1230阀箱8个,63球阀12套,DN100闸阀2套;雨量传感器1套、控制主机1套、防雷系统1套。 (4)2022地喷设施建设情况:机场高速(虹桥地铁站-两面寺立交桥下)喷灌系统于2021年9月开始施工,于2021年10月完成施工并通过初步验收,该项目喷灌系统共安装喷嘴149个,其中两面寺村口绿地及立交桥下绿地128个,虹桥地铁站边坡绿地21个。铺设PE给水管700米,其中虹桥地铁站边坡绿地56米,两面寺村口绿地及立交桥下绿地644米。铺设PE给水管680米,其中虹桥地铁站边坡绿地160米,两面寺村口绿地及立交桥下绿地520米。两面寺村口绿地及立交桥下绿地铺设PE给水管160米。两面寺村口绿地及立交桥下绿地铺设PE给水管618米。 (四)加强秸秆禁烧管控 7.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方面。按照盘龙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盘龙区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区域性污染天气。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加强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强田间地头巡查检查。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是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2022年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知》,按照“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要求,早谋划、早部署,强化春耕管理,坚决遏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多方力量,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通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渠道、全方面、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对秸秆露天焚烧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结合春耕期间农业生产服务指导工作,加大对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宣传,利用赶集时间, (略) 场检查,向广大农户发放秸秆露天禁烧宣传单。共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220余份。三是 (略) 格责任。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指导与督促工作, (略) (略) 格化监管体系,指导村组基层组织,有效推进“人防”、“技防”结合。在做好春耕备耕管理的同时,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重点紧盯容易秸秆焚烧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 8.持续抓好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按照《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清洁田园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通过直接还田、堆沤还田、饲料化利用、生物质能源利用等方式,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印发《盘龙区2022年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方案》,2022年实施秸秆还田*亩,完成饲料化利用*吨。按照农时节令组织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利用农作物秸秆*吨,利用率达90%以上。当前完成秸秆还田4.*亩,完成任务数的9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完成*吨,完成任务数的100%。 (五)加强餐饮业污染排放整治 9.研究制定餐饮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面。制定计划方案,统筹部署开展整改工作。一是2021年6月28日,区政府办制定印发《 (略) 盘龙区主城区餐馆污水排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盘政办通〔2021〕59号),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的盘龙区餐馆污水排放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排查组、整改组、验收组 3 个专项工作组。按照方案部署,区水务局、城管局、住建局、生态 (略) 场监管局分别在12月底前开展完成相关排查整治工作。二是2022年4月26日,根据《盘龙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整改实施方案》(盘气治办〔2022〕1号)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印发了《盘龙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略) 场监管局局长赖维佳为组长的盘龙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区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及任务,并建立信息通报、问题线索排查及处置、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机制。 10.全面排查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方面。 (1)在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中,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工作安排,每月定期向区生态环境分局通报餐饮业基本数据情况,截止9月份已推送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 (略) 场主体共3223户,其中企业134户,个体3094户。 (2)一是区生态环境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餐饮油烟、噪声专项整治月工作的通知》,制定《2022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二是针对辖区内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加强日常监管,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的应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使用,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执法车辆60车次,检查餐饮企业120余家,其中下达整改40家,立案处罚7家,转向经营1家,关停松华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位于一级水源保护区内餐饮业共20家,针对存在未达到立案条件的环境问题的其他餐饮企业,下达书面或口头整改。三是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餐饮业 6家企业进行油烟检测,出具6份检测报告。四是立案查处1家,已发处罚决定书1家,处罚金额4000元,转向经营1家(东风巷东川吴氏面馆已转向经营)。 (六)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统筹力度 11.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方面。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昆政办〔2022〕46号)要求,经区政府专题会研究印发《盘龙区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分工,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责任,确保年终考核顺利开展。 12.开展环境空气质量7天预报。强化气象信息运用,对天气以及扩散条件进行分析预判,并根据预判开展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根据风向、温度、扩散等气候条件指导开展洒水喷雾、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等工作。今年以来共发布盘龙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周报42期。 13.及时启动空气质量预警。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市级预警通知结合盘龙区实际情况,及时下发盘龙区空气质量预警通知,截止目前累计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通知8份,及时组织区级部门开展联防联查,通过采 (略) 洒水降尘力度,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停工停产等措施开展应急削峰工作,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略) 级考核要求。 (七)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14.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方面。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调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防控。先后两次组织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100多人次对辖区内7家汽车维修企业、21个加油站、7家工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八) (略) 范围内继续推广新能源车 15.继续引导推广新能源汽车方面。 (略) 级文件精神, 2022年7月5日,经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印发了《盘龙区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后续将认真履行职能,统筹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区大气办 责任人:周波 联系人:李峰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q.com。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峰,0871-*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41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时间:2022年10月31日
反馈(投诉)问题 | 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宽松、秸秆焚烧控制不力、餐饮油烟治理不全面等问题突出,近年来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50-41) |
整改目标 | 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
整改措施 | (一)严格建筑 (略) 、道路扬尘管控 1.配合推进《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参建单位责任进行梳理,对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处罚等进行明确,提升监管工作的法律效力。 2.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房建、市政和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力度。坚持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管理要求,实施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从严查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行为。加强督查检查,强化考核、检查结果的应用, (略) 区联合检查,进一步压实属地包保监管责任和相关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形成企业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自觉性,持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3.加强已收储土地扬尘防治。按照“谁负责储备地块管理、谁管控扬尘”的原则,做好暂不供应储备地块的扬尘管控管理工作。地块内裸露表土要临时绿化、进行覆盖、撒播草种,及时处置扬尘污染。短期(1-3个月)施工裸地及裸露土地采取苫盖、移动雾炮、喷淋洒水等方式抑制扬尘意外,3个月以上至1年以下的裸露土地应播种草籽、种植草皮等进行绿化;1年以上且无动工建设计划的裸露土地,应播种草籽、种植树木等建成临时绿地,实现100%推进闲置用地扬尘治理。 4. (略) 施工扬尘治理,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及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 (略) 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采用不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物料应采取“粉状入仓、块状入棚”的原则,采取封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输物料、渣土的车辆应采用密闭或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5.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工作,严查渣土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密闭、车身不洁、乱排乱倒渣土等违规行为;不 (略) 机械化清扫率,针对渣土车辆 (略) 段适当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 6.加强园林绿地维护管理,推进绿化带地喷设施建设, (略) 级2021年、2022年每年完成地喷设施建设8条(段)的任务要求,做好涉及我区的2条(段)工作任务,有 (略) 扬尘。 (二)加强秸秆禁烧管控 7.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建 (略) 格化秸秆禁烧监管体系,坚持疏堵结合,严格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内容,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引导工作,指导街道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禁止在全区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 8.持续抓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发展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稳步发展能源化利用,适度发展秸秆基料化利用和原料化利用,2022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强餐饮业污染排放整治 9.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为重点,以点带面,研究制定餐饮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转行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开展餐饮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我区餐饮业污染防治水平。 10.全面排查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加强日常监管,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的应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使用,严肃查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统筹力度 11.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配合上级开展年终考核。 12.开展环境空气质量7天预报。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扩散条件周报机制,对主城区天气以及扩散条件进行分析预报。 13.及时启动空气质量预警。统筹做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天气的预测预判,及早发布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开展空气质量应急分级响应,精准下达调度指令。 (五)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14.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按照国家、省级有关要求,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任务和问题“回头看”,对未完成的重点任务及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完成整治工作。 (六) (略) 范围内继续推广新能源车 15.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升级,继续引导推广新能源汽车。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今年以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盘龙区2022年 1 月 1 日至 2022年9月30日,监测273天,有效监测天数273天,优163天,良 108天,轻度污染 2天,优良率 99.27%。 各污染物浓度分别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33.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20.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2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0.7毫克/立方米,臭氧(O3)128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70。 与去年同期相比,环境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从3.29降低至2.70,降低17.93%;各污染物浓度除二氧化硫(SO2)与去年同期持平外,其余污染物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不同程度降低,可吸入颗粒物(PM10)降低24.83%,细颗粒物(PM2.5)降低22.90%,二氧化氮(NO2)降低22.22%,一氧化碳(CO)降低22.22%,臭氧(O3)降低6.57%。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盘龙区高度重视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盘龙区问题整改工作,高位统筹,及时研究并制定措施,开展排查整改,制定印发《盘龙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问题整改实施方案》《2022年盘龙区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盘气治办〔2022〕4号)等文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严格建筑 (略) 、道路扬尘管控 1.配合推进立法工作方面。盘龙区于2021 (略) 质安总站组织的《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听证会,并对《办法》提出修改意见,经会议表决后全员通过。目前《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审议。 2.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方面。2022年全面持续推进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监管工作中,结合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投诉反馈问题,持续督促辖区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开启抑尘设备等“六个百分百”的相关要求。一是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明确各部门、各方主体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经区政府研究,于2021年6月16日下发《盘龙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盘龙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各部委局办、相关街道办参与,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021年6月16日下发的《关于印发<盘龙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通〔2021〕67 号)要求,由区住建局牵头,研究制定辖区扬尘污染长效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科学制定印发《盘龙区长效常态化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到相关单位执行。建立“标本兼治、齐抓共管、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全力抑制扬尘污染的产生,强化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形成了建筑工地综合管理合力,有效保障了辖区扬尘防治长效常态化。二是及时下发《关于严格落实<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长效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到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群,要求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学习该方案,做好文明施工各项措施,特别是做好施工现场防尘降尘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对现场未施工区域的裸土进行全方位的覆盖, (略) 进行硬化并安排人员按时清洁打扫,定时高频次的开启喷淋、雾炮等降尘系统。三是继续开展扬尘治理联合验收工作,促使全区逐步形成环保、住建、城管、属地街道办等多部门与建筑工地进行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逐渐形成执法、处罚联动的监管合力。针对扬尘治理工作不主动、不落实的建筑工地,联合区城管局、属地街道进行联动执法,开展现场处罚。四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源头监管,全区所有建筑工地均设置了雾炮喷淋降尘系统,工地现场安装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出入工地车辆抓拍卡口相机46家,工地现场设置PM10自动检测装置46家及出入口安装门禁系统46家,扬尘监控情况实行周报制度。五是针对每个建筑工地所处施工阶段不同的现实,进一步细化“六个百分百”要求,指导企业科学制定现场扬尘控制具体措施。在盘龙住建微信公众号、辖区 (略) 及时发布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和标准,对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抓扬尘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六是在各建筑工地大门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牌, (略) 民监督投诉举报并立即处理。七 (略) 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的工作抽查检查,20 (略) 局扬尘治理督导组检查8次,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工地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工作持续深入。八是2022年1月1日至今,共检查建筑工地260个次,共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176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74份,涉及扬尘防治问题的270余条,有效整改率达到98%以上。 3. 加强已收储土地扬尘防治方面。一是我区正 (略) 更新项目拆迁工地有16个,其中栗树头二期拆迁项目已发布公告,即将进入拆迁阶段。云南生物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任期营金汁河西片区、白龙寺村三个项目进入施工收尾阶段。苏家村东站新村正在实施拆迁工作、麦溪村签约部分正在拆除、国家博物馆正在签约及拆除、 (略) 正在建设中。东庄前村项目还有部分住户未签约,处于停工状态。大波村、清水河、长地埂、小窑村、地铁5号线世博车辆段工程、任旗营、省行业机械协会地块正基本拆除完毕。目前已拆除、未供应的土地有:小窑村、白龙寺、省行业机械协会、大波村、苏家村(A2--2)共5个地块。二是按照“谁负责储备地块管理、谁管控扬尘”的原则,做好暂不供应储备地块的扬尘管控管理工作。特别注重做好施工现场防尘降尘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对现场未施工区域的裸土进行全方位的覆盖, (略) 进行硬化并安排人员按时清洁打扫,定时高频次的开启喷淋、雾炮等降尘系统。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地块内裸露表土要临时绿化、进行覆盖、撒播草种,及时处置扬尘污染”的要求,对短期(1-3个月)施工裸地及裸露土地采取苫盖、移动雾炮、喷淋洒水等方式抑制扬尘,3个月以上至1年以下的裸露土地应播种草籽、种植草皮等进行绿化;1年以上且无动工建设计划的裸露土地,应播种草籽、种植树木等建成临时绿地,实现了100%推进闲置用地扬尘治理。三是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尘整治管理监督的工作要求,加强拆迁项目施工建筑工地源头监管,要求施工企业对地块内裸露表土要做临时绿化、进行覆盖、撒播草种,及时处置扬尘污染。全区拆迁施工建筑工地均设置了雾炮喷淋降尘系统,工地现场安装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地现场设置PM10自动检测装置、扬尘监控情况实行周报制度。督促街道办事处落实拆除工地扬尘治理督察检查日报、周报、月报制度,现已坚持报送日报263天,周报38周,月报8个月。四是积极配合全区开展扬尘治理联合验收,促进全区逐步形成环保、住建、城管、城改、属地办事处等多部门与施工建筑工地进行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逐渐形成执法、处罚联动的监管合力。针对扬尘治理工作不主动、不落实的建筑工地,联合区城管局、属地街道进行联动执法,现场处罚。在日常工作中安排专人每日 (略) 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工地进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防治工作不到位的工地,及时向施工方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已连续开展检查工作263天。 4. (略) 施工扬尘治理方面。根据盘龙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22年盘龙区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盘气治办〔2022〕4号)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 (略) 交通运输行业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区委区政府提出的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结合职能职责进行工作安排部署,截止目前我区管辖 (略) 未发生污染大气的情况。一是在建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去年10月至今年3 (略) 建设(路网联通工程)共计5.94公里,即大竹园至 (略) 2.8公里,发祥村至 (略) 1.13公里, (略) 0.63公里,石羊圈 (略) 1.37公里,南营至 (略) 0. (略) 。工程于2021年10开工,2022年3月底完工;大修工程有一 (略) ,里程为1.763公里,今年3月开工建设,9月初完工。以及盘龙区2021年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整治工程(安保工程)现已经基本完工。在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中,均与施工方签订了《 (略) 盘龙区交通 (略) 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目标责任书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天气情况及施工状况,在施工过程中适时采取洒水降尘、裸露土体及建材进行覆盖等处置措施,土方运输过程中对车辆顶部采用帆布覆盖,施工现场根据设计要求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了拌和混凝土产生扬尘;并按时进行PM10数据监测。施工期间没有大气污染物超标的情况产生。 (略) 日常养护工作中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略) 小修养工作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洒水降尘及保洁工作,施工废料做到日产日清,并要求各涉 (略) 管理 (略) 保洁工作。 5.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工作方面。一是加强渣土运输监管工作,严查渣土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密闭、车身不洁、乱排乱倒渣土等违规行为。联合街道执法中队开展夜间渣土运输检查、堵卡值守工作,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执法检查,严查渣土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密闭、车身不洁、乱排乱倒渣土等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共检查过境渣土车辆约*辆次,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0起,立案查处30起,处罚金额*元。二 (略) 环卫清扫保洁工作。严格根据《盘龙区环卫一体化作业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盘龙区环境卫 (略) 场化外包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盘龙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委托管护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略) 高标准完成对建成区*.89 (略) (含绿化带)及河道、交通隔离栏、防撞墙和隔音屏等设施的保洁工作。全区配备保洁人员1065余名,清扫标准达到每天进行三次普扫,全日巡回保洁工作,尤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等主干道,已实现全机械设备进行“吸、扫、冲、刷”作业。我区配备雾炮车、高压水车等“降尘神器”,投入洒水车20台,机扫车43台,道路养护车36台,清洗车18台,护栏清洗车4台,喷雾炮车4台,2019年以来,投入*元新增了14辆1吨后翻桶车、17辆双桶车,更换了60辆电动三轮侧翻桶车, (略) 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85%。三是加强日常洒水降尘作业频次与力度。根据实际作业情 (略) 机械化作业的力度。全区严格执行降尘作业标准,一、 (略) 做到每日机械化冲洗除尘2次、每日洒水4次;三 (略) 按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冲洗除尘;交通隔离栏(护栏)每2天清洗1次。应急响应情况下,一、 (略) 做到每日机械化冲洗除尘4次、每日洒水6至8次。全面清除各类污迹, (略) 面本色。四是加强重点区域清扫保洁工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 (略) 加强辖区内的车站码头、广场公园、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轨道交通站 (略) 沿线的清扫保洁工作,建立清扫保洁制度,配备清扫保洁人员,保洁时间在12小时以上,并加大巡查力度,对存在的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等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进行突击清理。 6.加强园林绿地维护管理方面。 (1)2021年加强园林绿地维护管理:一 (略) 城市管理局关于盘龙区园林绿化养护工作集中巡查情况的整改通知的要求,点对点完成巡查组单月对盘龙区下发的绿化管养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按照《 (略) 管理局2021年园林绿化巡查工作方案》,对盘龙区主城八个街道办事处辖区 (略) 、绿地、小游园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检查后将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至街道办事处和管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略) 城市管理局巡查组下发的21期整改任务。三是组织完成了2021年第一、二、三、四季度季度检查考评工作,在考核完成后按考核结果及时将管养费拨付至各管养单位。 (2)2022年加强园林绿地维护管理:一 (略) 城市管理局关于盘龙区园林绿化养护工作集中巡查情况的整改通知的要求,点对点完成巡查组单月对盘龙区下发的绿化管养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按照《 (略) 管理局园林绿化巡查工作方案》,对盘龙区主城八个街道办事处辖区 (略) 、绿地、小游园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检查后将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至街道办事处和管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截至2022年10月20日,我区 (略) 城市管理局巡查组下发的10期整改任务。三是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二季度季度检查考评工作,在考核完成后按考核结果及时将管养费拨付至各管养单位。 (3)2021年地喷设施建设情况:2021年盘龙 (略) (盘 (略) 至西北绕城茨坝立交)中央绿化带及东侧绿地安装喷灌系统,该工程于2021年7月29日进场施工,9月30日完工。其中, (略) 中央绿化带铺设pe110主水管1051.7m,机非隔离带、 (略) 东侧绿地、边坡安装pe63管2060m,PE32管186米,喷雾喷头620个,微喷头466个;1230阀箱8个,63球阀12套,DN100闸阀2套;雨量传感器1套、控制主机1套、防雷系统1套。 (4)2022地喷设施建设情况:机场高速(虹桥地铁站-两面寺立交桥下)喷灌系统于2021年9月开始施工,于2021年10月完成施工并通过初步验收,该项目喷灌系统共安装喷嘴149个,其中两面寺村口绿地及立交桥下绿地128个,虹桥地铁站边坡绿地21个。铺设PE给水管700米,其中虹桥地铁站边坡绿地56米,两面寺村口绿地及立交桥下绿地644米。铺设PE给水管680米,其中虹桥地铁站边坡绿地160米,两面寺村口绿地及立交桥下绿地520米。两面寺村口绿地及立交桥下绿地铺设PE给水管160米。两面寺村口绿地及立交桥下绿地铺设PE给水管618米。 (四)加强秸秆禁烧管控 7.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方面。按照盘龙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盘龙区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区域性污染天气。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加强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强田间地头巡查检查。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是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2022年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知》,按照“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要求,早谋划、早部署,强化春耕管理,坚决遏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多方力量,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通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渠道、全方面、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对秸秆露天焚烧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结合春耕期间农业生产服务指导工作,加大对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宣传,利用赶集时间, (略) 场检查,向广大农户发放秸秆露天禁烧宣传单。共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220余份。三是 (略) 格责任。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指导与督促工作, (略) (略) 格化监管体系,指导村组基层组织,有效推进“人防”、“技防”结合。在做好春耕备耕管理的同时,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重点紧盯容易秸秆焚烧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 8.持续抓好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按照《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清洁田园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通过直接还田、堆沤还田、饲料化利用、生物质能源利用等方式,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盘龙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印发《盘龙区2022年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方案》,2022年实施秸秆还田*亩,完成饲料化利用*吨。按照农时节令组织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利用农作物秸秆*吨,利用率达90%以上。当前完成秸秆还田4.*亩,完成任务数的9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完成*吨,完成任务数的100%。 (五)加强餐饮业污染排放整治 9.研究制定餐饮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面。制定计划方案,统筹部署开展整改工作。一是2021年6月28日,区政府办制定印发《 (略) 盘龙区主城区餐馆污水排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盘政办通〔2021〕59号),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的盘龙区餐馆污水排放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排查组、整改组、验收组 3 个专项工作组。按照方案部署,区水务局、城管局、住建局、生态 (略) 场监管局分别在12月底前开展完成相关排查整治工作。二是2022年4月26日,根据《盘龙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整改实施方案》(盘气治办〔2022〕1号)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印发了《盘龙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略) 场监管局局长赖维佳为组长的盘龙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区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及任务,并建立信息通报、问题线索排查及处置、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机制。 10.全面排查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方面。 (1)在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中,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工作安排,每月定期向区生态环境分局通报餐饮业基本数据情况,截止9月份已推送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 (略) 场主体共3223户,其中企业134户,个体3094户。 (2)一是区生态环境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餐饮油烟、噪声专项整治月工作的通知》,制定《2022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二是针对辖区内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加强日常监管,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的应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使用,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执法车辆60车次,检查餐饮企业120余家,其中下达整改40家,立案处罚7家,转向经营1家,关停松华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位于一级水源保护区内餐饮业共20家,针对存在未达到立案条件的环境问题的其他餐饮企业,下达书面或口头整改。三是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餐饮业 6家企业进行油烟检测,出具6份检测报告。四是立案查处1家,已发处罚决定书1家,处罚金额4000元,转向经营1家(东风巷东川吴氏面馆已转向经营)。 (六)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统筹力度 11.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方面。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昆政办〔2022〕46号)要求,经区政府专题会研究印发《盘龙区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分工,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责任,确保年终考核顺利开展。 12.开展环境空气质量7天预报。强化气象信息运用,对天气以及扩散条件进行分析预判,并根据预判开展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根据风向、温度、扩散等气候条件指导开展洒水喷雾、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等工作。今年以来共发布盘龙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周报42期。 13.及时启动空气质量预警。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市级预警通知结合盘龙区实际情况,及时下发盘龙区空气质量预警通知,截止目前累计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通知8份,及时组织区级部门开展联防联查,通过采 (略) 洒水降尘力度,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停工停产等措施开展应急削峰工作,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略) 级考核要求。 (七)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14.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方面。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调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的通知》、《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防控。先后两次组织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100多人次对辖区内7家汽车维修企业、21个加油站、7家工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八) (略) 范围内继续推广新能源车 15.继续引导推广新能源汽车方面。 (略) 级文件精神, 2022年7月5日,经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印发了《盘龙区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后续将认真履行职能,统筹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区大气办 责任人:周波 联系人:李峰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q.com。联系人员及电话:李峰,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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