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遂溪县综合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遂溪县综合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遂溪县粮食收储管理中心:
《关于要求审批遂溪县综合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综合救灾物资储备,提高我县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1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遂溪县遂 (略) 127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占地约4165.63平方米(合6.248亩),拟拆除原遂溪县粮食局现有旧仓库、办公楼以及宿舍楼, 同步新建储备库房和业务用房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其中拆除面积4166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储备库房:救灾物资储备、重要生活物资储备、生活必需品储备、防疫物资储备、业务用房等,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地下停车场约6942平方米及购置相应设备设施,室外配套工程。(详细内容以可研报告为准)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7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833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10.*元、预备费957.*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和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你单位根据本文件与有关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能动工建设。
九、本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遂溪县粮食收储管理中心:
《关于要求审批遂溪县综合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综合救灾物资储备,提高我县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1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遂溪县遂 (略) 127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占地约4165.63平方米(合6.248亩),拟拆除原遂溪县粮食局现有旧仓库、办公楼以及宿舍楼, 同步新建储备库房和业务用房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其中拆除面积4166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储备库房:救灾物资储备、重要生活物资储备、生活必需品储备、防疫物资储备、业务用房等,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地下停车场约6942平方米及购置相应设备设施,室外配套工程。(详细内容以可研报告为准)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7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833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10.*元、预备费957.*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和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你单位根据本文件与有关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能动工建设。
九、本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