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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情况公示表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情况公示表
序号 | 公示信息内容 | |
1 | 项目名称 | 汽车内外饰工艺及部件涂装扩建项目 |
建设地址 | 永川区凤凰湖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诺博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重庆环科源 (略)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
项目概况 | 扩建项目拟在现有车间内新增部分设备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内饰车间新增仪表板上部分总成包覆生产线、湿法顶棚生产线各1条,外饰车间新增保险杠和轮眉配件注塑生产线、保险杠和轮眉配件涂装生产线、轮眉总成组装线各1条,座椅车间新增仪表板加强梁总成组装线、行李箱饰板组装线各1条, (略) 空置厂房新增车身涂装车间并设置车身总成涂装生产线1条;将内饰车间中发动机装饰罩组装线、副仪表板组装线、前围生产线搬至座椅车间,将内饰车间中门板组装线、外饰车间中保险杠总成组装线在同车间挪移位置。项目建成后年产仪表板上部分总成*套、湿法顶棚*套、保险杠总成*套(涂装件*套)、轮眉总成*套(涂装件*套)、仪表板加强梁总成*套、行李箱饰板*套、车身总成涂装件*套;涉及生产线仅调整位置的内外饰生产规模保持*套/年不变。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 (略) 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园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内饰车间包覆生产线喷胶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5#排气筒排放;内饰车间湿法顶棚生产线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6#排气筒排放;外饰车间注塑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7#排气 | |
筒排放;外饰车间水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15米高8#排气筒排放;外饰车间火焰处理废气收集后经15米高9#排气筒排放;外饰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分别经15米高10#、11#排气筒排放;外饰车间喷涂废气、烘干废气、补漆废气收集处理后经25米高12#排气筒排放;外饰车间补漆烘干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13#排气筒排放;座椅车间焊接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14#排气筒排放;车身涂装车间闪干天然气废气收集后经15米高15#排气筒排放;车身涂装车间烘干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16#排气筒排放;车身涂装车间喷漆废气、调漆废气、清洗废气、闪干废气、流平废气收集处 (略) 已建30米高排气筒排放。企业保持内饰车间仪表板涂装区外100米环境防护距离不变, (略) 保持现有涂装车间外500米环境防护距离不变。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消声等措施。水切割废渣、废模具、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清洗废液、漆渣、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全文公示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拟不予批准原因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0日 |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2022年11月4日
序号 | 公示信息内容 | |
1 | 项目名称 | 汽车内外饰工艺及部件涂装扩建项目 |
建设地址 | 永川区凤凰湖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诺博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重庆环科源 (略)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
项目概况 | 扩建项目拟在现有车间内新增部分设备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内饰车间新增仪表板上部分总成包覆生产线、湿法顶棚生产线各1条,外饰车间新增保险杠和轮眉配件注塑生产线、保险杠和轮眉配件涂装生产线、轮眉总成组装线各1条,座椅车间新增仪表板加强梁总成组装线、行李箱饰板组装线各1条, (略) 空置厂房新增车身涂装车间并设置车身总成涂装生产线1条;将内饰车间中发动机装饰罩组装线、副仪表板组装线、前围生产线搬至座椅车间,将内饰车间中门板组装线、外饰车间中保险杠总成组装线在同车间挪移位置。项目建成后年产仪表板上部分总成*套、湿法顶棚*套、保险杠总成*套(涂装件*套)、轮眉总成*套(涂装件*套)、仪表板加强梁总成*套、行李箱饰板*套、车身总成涂装件*套;涉及生产线仅调整位置的内外饰生产规模保持*套/年不变。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 (略) 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园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内饰车间包覆生产线喷胶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5#排气筒排放;内饰车间湿法顶棚生产线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6#排气筒排放;外饰车间注塑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7#排气 | |
筒排放;外饰车间水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15米高8#排气筒排放;外饰车间火焰处理废气收集后经15米高9#排气筒排放;外饰车间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分别经15米高10#、11#排气筒排放;外饰车间喷涂废气、烘干废气、补漆废气收集处理后经25米高12#排气筒排放;外饰车间补漆烘干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13#排气筒排放;座椅车间焊接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14#排气筒排放;车身涂装车间闪干天然气废气收集后经15米高15#排气筒排放;车身涂装车间烘干废气收集处理后经15米高16#排气筒排放;车身涂装车间喷漆废气、调漆废气、清洗废气、闪干废气、流平废气收集处 (略) 已建30米高排气筒排放。企业保持内饰车间仪表板涂装区外100米环境防护距离不变, (略) 保持现有涂装车间外500米环境防护距离不变。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消声等措施。水切割废渣、废模具、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清洗废液、漆渣、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 (略) 政环卫部门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全文公示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拟不予批准原因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0日 |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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