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三钢闽光炼铁、中大规格优质棒材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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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三钢闽光炼铁、中大规格优质棒材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福建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 (略) 三钢闽光炼铁、中大规格优质棒材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2022年9月15日受理该报告书的审批申请, (略) (略) 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信息全本公示;于2022年9月2 (略) (略) 站对报告书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经研究, (略) 三元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三元区福建 (略) 厂内,拟拆除3号、7号、8号三座420立方米高炉,拆除4号、5号两座1050立方米高炉,建设两座1950立方米高炉及其配套设施;拆除现有1套180平方米烧结机,建设1套360平方米烧结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1座130吨LF钢包精炼炉和1台五机五流大方坯连铸机,建设一条优质合金钢中大规格棒材生产线,年产*吨圆钢及小方坯;拆除现有2套15兆瓦发电机组和1套35兆瓦发电机组,建设2套80兆瓦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拆除1台*标立方/小时和1台7000标立方/小时制氧机组,建设1台*标立方/小时制氧机组及配套设施。改建后,全厂炼铁产能由*吨变更为485.*吨。

报告书相关内容表明,该项目炼铁产能已通过产能置换(闽工信函新材〔2021〕512号), (略) 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闽工信备[2022]G*号、闽工信备[2022]G*号、闽工信备[2022]G*号、闽工信备[2021]G*号、闽工信备[2022]G*号),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略) 总体规划(2010-2030年)》《 (略) 总体规划(2010-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200平方米烧结车间外延200米、热回收焦炉炉体外延100米、机焦炉车间外延300米、酚氰废水处理站外延100米、烧结北区二次料场外延300米以及烧结南区二次料场外延100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360平方米烧结机系统原料贮存及运输废气、配料室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混料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360平方米烧结机机头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00米高烟囱排放,360平方米烧结机机尾烟气、烧结矿破碎废气、整粒筛分废气、取样与检验废气等经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成品烧结矿贮存及运输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1.3米高排气筒排放,现有200平方米烧结机整粒筛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高炉系统槽前皮带转运点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0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高炉槽下振动筛、振动给料机、皮带落料点、皮带转运点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2号高炉槽下振动筛、振动给料机、皮带落料点、皮带转运点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高炉热风炉烟气通过1根80米烟囱排放,新2号高炉热风炉烟气通过1根80米烟囱排放,新1号高炉出铁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2号高炉出铁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高炉喷煤系统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52米高排气筒排放,新2号高炉喷煤系统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52米高排气筒排放;精炼连铸系统精炼炉废气、连铸切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中大棒生产系统1号加热炉空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1号加热炉煤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2号加热炉空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2号加热炉煤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轧机塑烧板除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中棒砂轮锯除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精整线修磨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精整线抛丸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80米高烟囱排放,新2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80米高烟囱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360平方米烧结系统生产废水、2座1950立方米高炉系统生产废水、中大棒生产系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新2号发电机组净环水系统排污水、制氧机组净环水系统排污水、厂区南区初期雨水经厂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新1号发电机组净环水系统排污水、精炼连铸系统生产废水、北区初期雨水经厂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沙溪。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从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等方面采取措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厂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防渗控制;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 (略) ,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外排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 (略) 。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五、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 (略) 三元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4日

福建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 (略) 三钢闽光炼铁、中大规格优质棒材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2022年9月15日受理该报告书的审批申请, (略) (略) 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信息全本公示;于2022年9月2 (略) (略) 站对报告书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经研究, (略) 三元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三元区福建 (略) 厂内,拟拆除3号、7号、8号三座420立方米高炉,拆除4号、5号两座1050立方米高炉,建设两座1950立方米高炉及其配套设施;拆除现有1套180平方米烧结机,建设1套360平方米烧结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1座130吨LF钢包精炼炉和1台五机五流大方坯连铸机,建设一条优质合金钢中大规格棒材生产线,年产*吨圆钢及小方坯;拆除现有2套15兆瓦发电机组和1套35兆瓦发电机组,建设2套80兆瓦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拆除1台*标立方/小时和1台7000标立方/小时制氧机组,建设1台*标立方/小时制氧机组及配套设施。改建后,全厂炼铁产能由*吨变更为485.*吨。

报告书相关内容表明,该项目炼铁产能已通过产能置换(闽工信函新材〔2021〕512号), (略) 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闽工信备[2022]G*号、闽工信备[2022]G*号、闽工信备[2022]G*号、闽工信备[2021]G*号、闽工信备[2022]G*号),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略) 总体规划(2010-2030年)》《 (略) 总体规划(2010-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200平方米烧结车间外延200米、热回收焦炉炉体外延100米、机焦炉车间外延300米、酚氰废水处理站外延100米、烧结北区二次料场外延300米以及烧结南区二次料场外延100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360平方米烧结机系统原料贮存及运输废气、配料室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混料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360平方米烧结机机头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00米高烟囱排放,360平方米烧结机机尾烟气、烧结矿破碎废气、整粒筛分废气、取样与检验废气等经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成品烧结矿贮存及运输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1.3米高排气筒排放,现有200平方米烧结机整粒筛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高炉系统槽前皮带转运点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0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高炉槽下振动筛、振动给料机、皮带落料点、皮带转运点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2号高炉槽下振动筛、振动给料机、皮带落料点、皮带转运点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高炉热风炉烟气通过1根80米烟囱排放,新2号高炉热风炉烟气通过1根80米烟囱排放,新1号高炉出铁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2号高炉出铁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高炉喷煤系统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52米高排气筒排放,新2号高炉喷煤系统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52米高排气筒排放;精炼连铸系统精炼炉废气、连铸切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中大棒生产系统1号加热炉空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1号加热炉煤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2号加热炉空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2号加热炉煤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轧机塑烧板除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中棒砂轮锯除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精整线修磨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精整线抛丸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80米高烟囱排放,新2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80米高烟囱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360平方米烧结系统生产废水、2座1950立方米高炉系统生产废水、中大棒生产系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新2号发电机组净环水系统排污水、制氧机组净环水系统排污水、厂区南区初期雨水经厂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新1号发电机组净环水系统排污水、精炼连铸系统生产废水、北区初期雨水经厂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沙溪。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从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等方面采取措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厂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防渗控制;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 (略) ,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外排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 (略) 。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五、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 (略) 三元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4日

福建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 (略) 三钢闽光炼铁、中大规格优质棒材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2022年9月15日受理该报告书的审批申请, (略) (略) 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信息全本公示;于2022年9月2 (略) (略) 站对报告书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经研究, (略) 三元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三元区福建 (略) 厂内,拟拆除3号、7号、8号三座420立方米高炉,拆除4号、5号两座1050立方米高炉,建设两座1950立方米高炉及其配套设施;拆除现有1套180平方米烧结机,建设1套360平方米烧结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1座130吨LF钢包精炼炉和1台五机五流大方坯连铸机,建设一条优质合金钢中大规格棒材生产线,年产*吨圆钢及小方坯;拆除现有2套15兆瓦发电机组和1套35兆瓦发电机组,建设2套80兆瓦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拆除1台*标立方/小时和1台7000标立方/小时制氧机组,建设1台*标立方/小时制氧机组及配套设施。改建后,全厂炼铁产能由*吨变更为485.*吨。

报告书相关内容表明,该项目炼铁产能已通过产能置换(闽工信函新材〔2021〕512号), (略) 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闽工信备[2022]G*号、闽工信备[2022]G*号、闽工信备[2022]G*号、闽工信备[2021]G*号、闽工信备[2022]G*号),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略) 总体规划(2010-2030年)》《 (略) 总体规划(2010-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200平方米烧结车间外延200米、热回收焦炉炉体外延100米、机焦炉车间外延300米、酚氰废水处理站外延100米、烧结北区二次料场外延300米以及烧结南区二次料场外延100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360平方米烧结机系统原料贮存及运输废气、配料室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混料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360平方米烧结机机头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00米高烟囱排放,360平方米烧结机机尾烟气、烧结矿破碎废气、整粒筛分废气、取样与检验废气等经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成品烧结矿贮存及运输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1.3米高排气筒排放,现有200平方米烧结机整粒筛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高炉系统槽前皮带转运点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0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高炉槽下振动筛、振动给料机、皮带落料点、皮带转运点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2号高炉槽下振动筛、振动给料机、皮带落料点、皮带转运点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高炉热风炉烟气通过1根80米烟囱排放,新2号高炉热风炉烟气通过1根80米烟囱排放,新1号高炉出铁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2号高炉出铁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高炉喷煤系统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52米高排气筒排放,新2号高炉喷煤系统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52米高排气筒排放;精炼连铸系统精炼炉废气、连铸切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中大棒生产系统1号加热炉空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1号加热炉煤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2号加热炉空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2号加热炉煤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轧机塑烧板除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中棒砂轮锯除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精整线修磨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精整线抛丸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80米高烟囱排放,新2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80米高烟囱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360平方米烧结系统生产废水、2座1950立方米高炉系统生产废水、中大棒生产系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新2号发电机组净环水系统排污水、制氧机组净环水系统排污水、厂区南区初期雨水经厂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新1号发电机组净环水系统排污水、精炼连铸系统生产废水、北区初期雨水经厂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沙溪。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从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等方面采取措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厂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防渗控制;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 (略) ,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外排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 (略) 。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五、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 (略) 三元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4日

福建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 (略) 三钢闽光炼铁、中大规格优质棒材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2022年9月15日受理该报告书的审批申请, (略) (略) 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信息全本公示;于2022年9月2 (略) (略) 站对报告书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经研究, (略) 三元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三元区福建 (略) 厂内,拟拆除3号、7号、8号三座420立方米高炉,拆除4号、5号两座1050立方米高炉,建设两座1950立方米高炉及其配套设施;拆除现有1套180平方米烧结机,建设1套360平方米烧结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1座130吨LF钢包精炼炉和1台五机五流大方坯连铸机,建设一条优质合金钢中大规格棒材生产线,年产*吨圆钢及小方坯;拆除现有2套15兆瓦发电机组和1套35兆瓦发电机组,建设2套80兆瓦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拆除1台*标立方/小时和1台7000标立方/小时制氧机组,建设1台*标立方/小时制氧机组及配套设施。改建后,全厂炼铁产能由*吨变更为485.*吨。

报告书相关内容表明,该项目炼铁产能已通过产能置换(闽工信函新材〔2021〕512号), (略) 三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闽工信备[2022]G*号、闽工信备[2022]G*号、闽工信备[2022]G*号、闽工信备[2021]G*号、闽工信备[2022]G*号),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略) 总体规划(2010-2030年)》《 (略) 总体规划(2010-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200平方米烧结车间外延200米、热回收焦炉炉体外延100米、机焦炉车间外延300米、酚氰废水处理站外延100米、烧结北区二次料场外延300米以及烧结南区二次料场外延100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该区域现状无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项目360平方米烧结机系统原料贮存及运输废气、配料室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混料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360平方米烧结机机头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00米高烟囱排放,360平方米烧结机机尾烟气、烧结矿破碎废气、整粒筛分废气、取样与检验废气等经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成品烧结矿贮存及运输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1.3米高排气筒排放,现有200平方米烧结机整粒筛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高炉系统槽前皮带转运点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0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高炉槽下振动筛、振动给料机、皮带落料点、皮带转运点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2号高炉槽下振动筛、振动给料机、皮带落料点、皮带转运点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高炉热风炉烟气通过1根80米烟囱排放,新2号高炉热风炉烟气通过1根80米烟囱排放,新1号高炉出铁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2号高炉出铁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高炉喷煤系统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52米高排气筒排放,新2号高炉喷煤系统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52米高排气筒排放;精炼连铸系统精炼炉废气、连铸切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中大棒生产系统1号加热炉空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1号加热炉煤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2号加热炉空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2号加热炉煤烟烟气经1根40米高烟囱排放,轧机塑烧板除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中棒砂轮锯除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精整线修磨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精整线抛丸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1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80米高烟囱排放,新2号发电机组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80米高烟囱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360平方米烧结系统生产废水、2座1950立方米高炉系统生产废水、中大棒生产系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新2号发电机组净环水系统排污水、制氧机组净环水系统排污水、厂区南区初期雨水经厂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新1号发电机组净环水系统排污水、精炼连铸系统生产废水、北区初期雨水经厂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沙溪。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从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等方面采取措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厂区按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防渗控制;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 (略) ,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九)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外排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 (略) 。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五、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 (略) 三元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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