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镇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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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镇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3日我局拟对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镇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镇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镇以南3 km处

建设单位名称

科右前旗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内蒙古哈 (略)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本项目已建一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规模为26 t/d,主要处置生活垃圾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干化污泥;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0.32 t/d,干化污泥(含水率小于60%)处理规模为5.64 t/d。本项目填埋场总库容16.*m3,服务年限为15年。本次新建3座垃圾收集站(占地面积82m2)及渗滤液处理站。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填埋气体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填埋规模较小,产气量小,利用价值低,不进行回收利用。填埋气体经导气石笼导出后排放,设置*烷监测设备,后期当*烷浓度增长到5%时配置自动点火设施。

填埋作业时,随着垃圾堆的增高,导气石笼也将相应加高,应注意对填埋气导排系统加以保护,避免作业车辆对填埋气导排系统的碰撞和损坏,填埋时防止细颗粒垃圾渗入堵塞通道,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分层填埋垃圾,并用土压实。

2、渗滤液臭气治理措施

渗滤液臭气主要产生于渗滤液调节池。工程采用对渗滤液调节池加盖密封负压抽风后经等离子除臭设备系统处理后排放。

3、填埋粉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对粉尘及漂浮物的控制拟采取以下措施:

(1)采用压缩式密封车;

(2)配备保洁洒水车辆, (略) 与作业采取定时保洁措施;

(3)填埋场内作业表面及时覆盖;

(4)填埋场四周种植不小于10 m的绿化隔离带,控制飞尘扩散;

(5)风天时,垃圾中的塑料袋和碎纸片易被风吹起,刮的满天飞扬。在库区四周设置高度15 m,长共920 m的 (略) 。此外,要求在有风天垃圾及时覆盖,防止垃圾被风吹起。在大风过后,填埋场应安排专人将 (略) 上漂浮物收回,送填埋库区进行卫生填埋。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综合区生活污水和垃圾运输车辆冲洗废水。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产量为3212 m3/a,渗滤液通过导排系统收集后进入调节池,排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 (略) 洒水、绿化、车辆冲洗等,浓缩液回灌填埋场。综合区生活污水年产量为233.6 m3/a,车辆冲洗废水年产量为210.24 m3/a。综合区生活污水通过自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排水系统收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分区防渗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规范填埋场工程。根据分区防渗方案,填埋场属于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要求不大于10-10 cm/s。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相关规定设地下水监控井,确保非正常工况下,及时发现事故情况。

(3)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首先切断泄漏源,若有必要可启动下游监测井作为抽水井,对污染的地下水进行抽出处理,同时加密跟踪监测频率,直至污染物消除。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将设备置于室内;车辆尽量少鸣笛;加强绿化,形成绿化隔离带。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全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可就近纳入本项目填埋区填埋处理;渗滤液砂滤产生固废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理,反渗透膜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 (略) 发布。第二次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在北药都索伦镇微信公众号及兴安日报上发布。项目公示期间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的反馈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 

传真:048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邮箱:*@*63.co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3日我局拟对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镇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镇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镇以南3 km处

建设单位名称

科右前旗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内蒙古哈 (略)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项目概况:本项目已建一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规模为26 t/d,主要处置生活垃圾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干化污泥;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0.32 t/d,干化污泥(含水率小于60%)处理规模为5.64 t/d。本项目填埋场总库容16.*m3,服务年限为15年。本次新建3座垃圾收集站(占地面积82m2)及渗滤液处理站。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填埋气体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填埋规模较小,产气量小,利用价值低,不进行回收利用。填埋气体经导气石笼导出后排放,设置*烷监测设备,后期当*烷浓度增长到5%时配置自动点火设施。

填埋作业时,随着垃圾堆的增高,导气石笼也将相应加高,应注意对填埋气导排系统加以保护,避免作业车辆对填埋气导排系统的碰撞和损坏,填埋时防止细颗粒垃圾渗入堵塞通道,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分层填埋垃圾,并用土压实。

2、渗滤液臭气治理措施

渗滤液臭气主要产生于渗滤液调节池。工程采用对渗滤液调节池加盖密封负压抽风后经等离子除臭设备系统处理后排放。

3、填埋粉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对粉尘及漂浮物的控制拟采取以下措施:

(1)采用压缩式密封车;

(2)配备保洁洒水车辆, (略) 与作业采取定时保洁措施;

(3)填埋场内作业表面及时覆盖;

(4)填埋场四周种植不小于10 m的绿化隔离带,控制飞尘扩散;

(5)风天时,垃圾中的塑料袋和碎纸片易被风吹起,刮的满天飞扬。在库区四周设置高度15 m,长共920 m的 (略) 。此外,要求在有风天垃圾及时覆盖,防止垃圾被风吹起。在大风过后,填埋场应安排专人将 (略) 上漂浮物收回,送填埋库区进行卫生填埋。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综合区生活污水和垃圾运输车辆冲洗废水。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产量为3212 m3/a,渗滤液通过导排系统收集后进入调节池,排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 (略) 洒水、绿化、车辆冲洗等,浓缩液回灌填埋场。综合区生活污水年产量为233.6 m3/a,车辆冲洗废水年产量为210.24 m3/a。综合区生活污水通过自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排水系统收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分区防渗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规范填埋场工程。根据分区防渗方案,填埋场属于重点防渗区,渗透系数要求不大于10-10 cm/s。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相关规定设地下水监控井,确保非正常工况下,及时发现事故情况。

(3)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首先切断泄漏源,若有必要可启动下游监测井作为抽水井,对污染的地下水进行抽出处理,同时加密跟踪监测频率,直至污染物消除。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将设备置于室内;车辆尽量少鸣笛;加强绿化,形成绿化隔离带。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全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可就近纳入本项目填埋区填埋处理;渗滤液砂滤产生固废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理,反渗透膜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 (略) 发布。第二次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在北药都索伦镇微信公众号及兴安日报上发布。项目公示期间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的反馈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482-* 

传真:0482-*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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