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1月0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宁波激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平方米太阳能背板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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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1月0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宁波激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平方米太阳能背板膜项目

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1月0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宁 (略) 年产*平方米太阳能背板膜项目

浙象环许〔2022〕81号

10.21

浙象环许[2022]81号关于宁 (略) 年产*平方米太阳能背板膜项目.docx

2

宁波中合 (略) 生物质制炭、气、电联产项目

浙象环许〔2022〕82号10.25

浙象环许[2022]82号关于宁波中合 (略) 生物质制炭、气、电联产项目.docx

3

宁波诗兰 (略) 年产5亿米塑料管及16.9亿件塑料件技改项目

浙象环许〔2022〕83号10.31

浙象环许[2022]83号关于宁波诗兰 (略) 年产5亿米塑料管及16.9亿件塑料件技改项目.docx

4宁波华家 (略) 年产100 万套汽车儿童座椅和儿童安全头盔配件新建项目浙象环许〔2022〕84号10.31

浙象环许[2022]84号关于宁波华家 (略) 年产100 万套汽车儿童座椅和儿童安全头盔配件新建项目.docx

联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公告期为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10日(7日)。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窗口(象山县丹西街道300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1月0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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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 (略) 年产*平方米太阳能背板膜项目

浙象环许〔2022〕81号

10.21

浙象环许[2022]81号关于宁 (略) 年产*平方米太阳能背板膜项目.docx

2

宁波中合 (略) 生物质制炭、气、电联产项目

浙象环许〔2022〕82号10.25

浙象环许[2022]82号关于宁波中合 (略) 生物质制炭、气、电联产项目.docx

3

宁波诗兰 (略) 年产5亿米塑料管及16.9亿件塑料件技改项目

浙象环许〔2022〕83号10.31

浙象环许[2022]83号关于宁波诗兰 (略) 年产5亿米塑料管及16.9亿件塑料件技改项目.docx

4宁波华家 (略) 年产100 万套汽车儿童座椅和儿童安全头盔配件新建项目浙象环许〔2022〕84号10.31

浙象环许[2022]84号关于宁波华家 (略) 年产100 万套汽车儿童座椅和儿童安全头盔配件新建项目.docx

联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行政审批科公告期为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10日(7日)。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窗口(象山县丹西街道300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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