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滔潞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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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建滔潞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

山西建滔潞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类别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项目简介

山西建滔 (略) 成立于2006年6月20日,注册资本*亿*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白晓亮,公司类 (略) ,在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登记(2021年9月26日)。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所: (略) 潞城区潞宝生态工业园区。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三年来,该企业重新进行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并持续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检验检测、定期进行防雷设施的检测、按计划进行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SCL)、事故后果模拟等

采用的主要技术手段

照相、卷尺、GPS定位仪、现场调研、查资料等

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

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

提出的对策措施有1)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及其仪器、仪表、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并在台帐中记录。2)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配备情况应明确,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应急物资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等方面提出了30项建议。

安全评

价结论

山西建滔 (略) 生产装置单元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储存装置单元中的一期*醇中间罐区、二期*醇中间罐区、三期*醇中间罐区、三期气柜区分别构成了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一二期*醇成品罐区构成了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三期*醇成品罐区构成了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2015年修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等的基本要求,其危险等级和控制能力基本相匹配。

现场检查时间

2022年9月8日-9日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2022年10月23日

参加人员简况

承担的工作

姓名

专业

资格证书编号

职称

备注

项目组长

田世青

高分子化工

*7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李灵龙

高分子化工

*0

高级

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袁宏甦

安全技术及工程

*5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傅焕宏

无机化工

*4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编制人

田世青

高分子化工

*7

注册安全工程师

参与评价报告编制的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估工作人员

田世青

高分子化工

*7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伟

安全工程

S**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满意

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351-*

传真:0351-*

E-mail:*@*xsft.cn

项目现场勘验照片

项目名称

山西建滔潞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类别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项目简介

山西建滔 (略) 成立于2006年6月20日,注册资本*亿*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白晓亮,公司类 (略) ,在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登记(2021年9月26日)。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所: (略) 潞城区潞宝生态工业园区。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三年来,该企业重新进行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并持续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检验检测、定期进行防雷设施的检测、按计划进行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SCL)、事故后果模拟等

采用的主要技术手段

照相、卷尺、GPS定位仪、现场调研、查资料等

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

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

提出的对策措施有1)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及其仪器、仪表、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并在台帐中记录。2)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配备情况应明确,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应急物资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等方面提出了30项建议。

安全评

价结论

山西建滔 (略) 生产装置单元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储存装置单元中的一期*醇中间罐区、二期*醇中间罐区、三期*醇中间罐区、三期气柜区分别构成了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一二期*醇成品罐区构成了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三期*醇成品罐区构成了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2015年修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等的基本要求,其危险等级和控制能力基本相匹配。

现场检查时间

2022年9月8日-9日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2022年10月23日

参加人员简况

承担的工作

姓名

专业

资格证书编号

职称

备注

项目组长

田世青

高分子化工

*7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李灵龙

高分子化工

*0

高级

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袁宏甦

安全技术及工程

*5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傅焕宏

无机化工

*4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编制人

田世青

高分子化工

*7

注册安全工程师

参与评价报告编制的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估工作人员

田世青

高分子化工

*7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伟

安全工程

S**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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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51-*

传真:0351-*

E-mail:*@*xsf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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