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嫩江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结果听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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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嫩江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结果听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关于规范做好新一轮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的通知》([2019]-1019)、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2021]-470)文件要求,做好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我单位 (略) 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结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现公告如下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参加听证会。

一、参加听证会须知

1、听证事项: (略) 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结果。

2、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持身份证明,申请参加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合法有效证明到我局利用保护股领取《听证会申请登记表》,被推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持推选证明和身份证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

2、联 系 人:蒋树郁

3、联系电话:*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略) 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听证会申请登记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 10 月31日

祁晓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关于规范做好新一轮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的通知》([2019]-1019)、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2021]-470)文件要求,做好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我单位 (略) 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结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现公告如下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参加听证会。

一、参加听证会须知

1、听证事项: (略) 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结果。

2、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持身份证明,申请参加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合法有效证明到我局利用保护股领取《听证会申请登记表》,被推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持推选证明和身份证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

2、联 系 人:蒋树郁

3、联系电话:*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略) 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听证会申请登记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 10 月31日

祁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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