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源镇金岫村明荣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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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源镇金岫村明荣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太湖源镇金岫村明荣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需进行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采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合理意见和建议。为此,现将太湖源镇金岫村明荣生猪养殖场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太湖源镇金岫村明荣生猪养殖场项目

项目概况:杭州临安 (略) 地 (略) 临安区太湖源镇金岫村三组泥沟弄,是一家专门从事生猪养殖的企业。 (略) 临安区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增加生猪产能, (略) 场供应,公司计划总体工程投资*元,采用“同步开工、分期投产”的方式实现年出栏*头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项目的建设。目前,企业 (略) 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关于同意太湖源镇金岫村明荣生猪养殖场项目的批复》(临农复[2020]34号)。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 (略) 临安区太湖源镇金岫村泥沟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如下:

表1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相对养殖区距离/m

规模/人

经度

纬度

庙山脚

*.07

*.41

居民

大气

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西南

390

460

100

金岫村

*.37

*.75

居民

西北

575

625

3000

白沙村

*.65

*.69

居民

东北

615

635

80

太湖源镇金岫村幼儿园

*.53

*.21

学生

西北

915

980

50

竹洞坞

*.62

*.91

居民

东北

1020

1050

20

浪口村

*.04

*.30

居民

西南

1050

1120

300

桥东村

*.39

*.14

居民

1350

1470

300

倒畈村

*.05

*.21

居民

西南

1670

1770

100

弼村

*.98

*.54

居民

1670

1830

150

马笑地

*.02

*.13

居民

东北

1740

1760

100

西华村

*.78

*.63

居民

西南

1800

1910

270

钟基里

*.39

*.54

居民

1850

1880

3

下杨家溪滩

*.16

*.71

居民

西北

1890

1935

30

花树湾

*.15

*.75

居民

1940

2000

3

泥川村

*.84

*.76

居民

东北

2020

2045

200

上郎碧

*.60

*.68

居民

东南

2130

2220

180

下洪岱

*.35

*.38

居民

西北

2170

2210

300

羊尾巴

*.73

*.95

居民

西南

2260

2320

30

下水口

*.62

*.91

居民

西南

2400

2460

80

南苕溪

*.35

*.38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

西南

730

80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猪舍从饲料、饮用水、环控系统、管理、工艺等各方面采取恶臭控制措施,终端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猪舍臭气体经水喷淋系统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表7中的相应恶臭浓度标准限值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级稀硫酸喷淋+二级次氯酸钠喷淋”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发酵罐废气经风机集气后通过发酵罐配套的喷淋除臭装置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沼气经脱硫处理后用作食堂炊事燃料和火炬燃烧发电,火炬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表2二级标准后不低于6m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

猪舍尿液、喷淋废水和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配套废水处理工程(预处理+二级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物化处理)+污泥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纳管,由太湖源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集中排放排入南溪。设置应急池(约200m3),当废水处理系统检修或故障时,将污水暂时排入应急池

3、固废

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切实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4、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以及围墙、树木等隔声后,厂界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环保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分类

污染物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猪舍废气(H2S、NH3、恶臭)

猪舍从饲料、饮用水、环控系统、管理、工艺等各方面采取恶臭控制措施,终端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值/《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

发酵罐废气(H2S、NH3、恶臭)

发酵罐废气经风机集气收集后通过喷套的喷淋除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H2S、NH3、恶臭)

污水处理站各池类加盖封闭,臭气经引风收集,经一级稀硫酸喷淋+二级次氯酸钠喷淋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食堂油烟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小型标准

火炬废气(SO2、NOX、颗粒物)

通过不低于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表2二级标准

废水

生活污水

“预处理+二级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物化处理)+污泥处理”

(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标准

养殖废水

喷淋废水

固废

分娩废物病死猪

运输至其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无害化

猪粪便

制成有机肥外售

资源化

饲料残渣

资源化

污泥

资源化

医疗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废包装材料

收集后外售

资源化

生活垃圾

环卫清运

无害化

噪声

生产车间噪声

(1)在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2)出口安装消声器,泵安装时须设计安装隔振系统,隔振系统包括隔振台座和隔振器;

(3)运输车辆进入场区后进行有效疏导,场区内、途径居民点等敏感建筑时禁鸣喇叭,控制车速,以减少生产噪声及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定时喂食,避免猪只因饥饿嚎叫;

(5)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地下水

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有机肥区、污水管道,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除必须具备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表面无裂痕外,还应具备防风、防雨和防晒功能,并设计径流疏通系统,在遇到暴雨时也能保证正常使用;一般防渗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防渗设计;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

(1)建设单位在在施工期土壤污染防控中应强化各池体防渗措施,严格按照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工程施工。

(2)严禁随意倾倒污水、随意堆放固体废物,防止因“三废”处理不合理或处置措施不当对土壤造成污染

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达《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第二类用地)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太湖源镇金岫村明荣生猪养殖场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在拟建地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周边村庄居民,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2年8月22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杭州临安 (略)

地址:临安区太湖源镇金岫村三组泥沟弄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工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上一环保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地址: (略) 余杭 (略) 1380号金之源大厦3楼310

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工

公告发布单位:杭州临安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8月8日


太湖源镇金岫村明荣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需进行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采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合理意见和建议。为此,现将太湖源镇金岫村明荣生猪养殖场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太湖源镇金岫村明荣生猪养殖场项目

项目概况:杭州临安 (略) 地 (略) 临安区太湖源镇金岫村三组泥沟弄,是一家专门从事生猪养殖的企业。 (略) 临安区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增加生猪产能, (略) 场供应,公司计划总体工程投资*元,采用“同步开工、分期投产”的方式实现年出栏*头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项目的建设。目前,企业 (略) 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关于同意太湖源镇金岫村明荣生猪养殖场项目的批复》(临农复[2020]34号)。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 (略) 临安区太湖源镇金岫村泥沟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如下:

表1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相对养殖区距离/m

规模/人

经度

纬度

庙山脚

*.07

*.41

居民

大气

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西南

390

460

100

金岫村

*.37

*.75

居民

西北

575

625

3000

白沙村

*.65

*.69

居民

东北

615

635

80

太湖源镇金岫村幼儿园

*.53

*.21

学生

西北

915

980

50

竹洞坞

*.62

*.91

居民

东北

1020

1050

20

浪口村

*.04

*.30

居民

西南

1050

1120

300

桥东村

*.39

*.14

居民

1350

1470

300

倒畈村

*.05

*.21

居民

西南

1670

1770

100

弼村

*.98

*.54

居民

1670

1830

150

马笑地

*.02

*.13

居民

东北

1740

1760

100

西华村

*.78

*.63

居民

西南

1800

1910

270

钟基里

*.39

*.54

居民

1850

1880

3

下杨家溪滩

*.16

*.71

居民

西北

1890

1935

30

花树湾

*.15

*.75

居民

1940

2000

3

泥川村

*.84

*.76

居民

东北

2020

2045

200

上郎碧

*.60

*.68

居民

东南

2130

2220

180

下洪岱

*.35

*.38

居民

西北

2170

2210

300

羊尾巴

*.73

*.95

居民

西南

2260

2320

30

下水口

*.62

*.91

居民

西南

2400

2460

80

南苕溪

*.35

*.38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

西南

730

80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猪舍从饲料、饮用水、环控系统、管理、工艺等各方面采取恶臭控制措施,终端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猪舍臭气体经水喷淋系统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表7中的相应恶臭浓度标准限值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级稀硫酸喷淋+二级次氯酸钠喷淋”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发酵罐废气经风机集气后通过发酵罐配套的喷淋除臭装置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沼气经脱硫处理后用作食堂炊事燃料和火炬燃烧发电,火炬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表2二级标准后不低于6m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

猪舍尿液、喷淋废水和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配套废水处理工程(预处理+二级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物化处理)+污泥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纳管,由太湖源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集中排放排入南溪。设置应急池(约200m3),当废水处理系统检修或故障时,将污水暂时排入应急池

3、固废

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切实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4、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以及围墙、树木等隔声后,厂界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环保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分类

污染物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猪舍废气(H2S、NH3、恶臭)

猪舍从饲料、饮用水、环控系统、管理、工艺等各方面采取恶臭控制措施,终端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值/《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

发酵罐废气(H2S、NH3、恶臭)

发酵罐废气经风机集气收集后通过喷套的喷淋除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H2S、NH3、恶臭)

污水处理站各池类加盖封闭,臭气经引风收集,经一级稀硫酸喷淋+二级次氯酸钠喷淋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食堂油烟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小型标准

火炬废气(SO2、NOX、颗粒物)

通过不低于6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表2二级标准

废水

生活污水

“预处理+二级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物化处理)+污泥处理”

(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标准

养殖废水

喷淋废水

固废

分娩废物病死猪

运输至其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无害化

猪粪便

制成有机肥外售

资源化

饲料残渣

资源化

污泥

资源化

医疗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废包装材料

收集后外售

资源化

生活垃圾

环卫清运

无害化

噪声

生产车间噪声

(1)在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2)出口安装消声器,泵安装时须设计安装隔振系统,隔振系统包括隔振台座和隔振器;

(3)运输车辆进入场区后进行有效疏导,场区内、途径居民点等敏感建筑时禁鸣喇叭,控制车速,以减少生产噪声及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定时喂食,避免猪只因饥饿嚎叫;

(5)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地下水

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有机肥区、污水管道,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除必须具备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表面无裂痕外,还应具备防风、防雨和防晒功能,并设计径流疏通系统,在遇到暴雨时也能保证正常使用;一般防渗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防渗设计;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

(1)建设单位在在施工期土壤污染防控中应强化各池体防渗措施,严格按照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工程施工。

(2)严禁随意倾倒污水、随意堆放固体废物,防止因“三废”处理不合理或处置措施不当对土壤造成污染

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达《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第二类用地)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太湖源镇金岫村明荣生猪养殖场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在拟建地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周边村庄居民,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2年8月22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杭州临安 (略)

地址:临安区太湖源镇金岫村三组泥沟弄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工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上一环保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地址: (略) 余杭 (略) 1380号金之源大厦3楼310

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工

公告发布单位:杭州临安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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