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自治区编号问题18)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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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自治区编号问题18)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略) 5个县级生活垃圾填埋场4个有渗漏问题,其中鹿寨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漏点多达16处。

二、责任单位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是完成了渗滤液处理设备升级改造。我县投入588万元对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进行升级改造,新建一套200吨/天渗滤液处理设备,已于2022年6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是完成了渗滤液处置目标任务。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显示,**月,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总量为6.09万立方米,现存量渗滤液为5000立方米,已降至调节池及应急池容积的三分之一以下(5266立方米)。

三是完成了垃圾填埋场漏点修复。我县投入1100万元对填埋场存在漏点区域的防渗膜进行了全部更换,漏点修复工作已于2021年12月底完成。

四是我县已按要求加强对填埋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四、验收情况

**日上午,我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鹿寨生态环境局组成县级自行验收组,开展自行验收工作,一致认为基本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间自**日至11月15日。请广大社会公众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整改情况不实或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 (略) 鹿寨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772-*;传真:0772-*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及邮编: (略) 鹿寨县飞鹿大道31号鹿寨生态环境局(邮编:*),来信请在信访上注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意见反映”等字样。


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略) 5个县级生活垃圾填埋场4个有渗漏问题,其中鹿寨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漏点多达16处。

二、责任单位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是完成了渗滤液处理设备升级改造。我县投入588万元对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进行升级改造,新建一套200吨/天渗滤液处理设备,已于2022年6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是完成了渗滤液处置目标任务。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显示,**月,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总量为6.09万立方米,现存量渗滤液为5000立方米,已降至调节池及应急池容积的三分之一以下(5266立方米)。

三是完成了垃圾填埋场漏点修复。我县投入1100万元对填埋场存在漏点区域的防渗膜进行了全部更换,漏点修复工作已于2021年12月底完成。

四是我县已按要求加强对填埋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四、验收情况

**日上午,我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鹿寨生态环境局组成县级自行验收组,开展自行验收工作,一致认为基本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间自**日至11月15日。请广大社会公众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整改情况不实或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 (略) 鹿寨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772-*;传真:0772-*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及邮编: (略) 鹿寨县飞鹿大道31号鹿寨生态环境局(邮编:*),来信请在信访上注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意见反映”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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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略) 5个县级生活垃圾填埋场4个有渗漏问题,其中鹿寨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漏点多达16处。

二、责任单位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是完成了渗滤液处理设备升级改造。我县投入588万元对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进行升级改造,新建一套200吨/天渗滤液处理设备,已于2022年6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是完成了渗滤液处置目标任务。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显示,**月,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总量为6.09万立方米,现存量渗滤液为5000立方米,已降至调节池及应急池容积的三分之一以下(5266立方米)。

三是完成了垃圾填埋场漏点修复。我县投入1100万元对填埋场存在漏点区域的防渗膜进行了全部更换,漏点修复工作已于2021年12月底完成。

四是我县已按要求加强对填埋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四、验收情况

**日上午,我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鹿寨生态环境局组成县级自行验收组,开展自行验收工作,一致认为基本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间自**日至11月15日。请广大社会公众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整改情况不实或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 (略) 鹿寨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772-*;传真:0772-*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及邮编: (略) 鹿寨县飞鹿大道31号鹿寨生态环境局(邮编:*),来信请在信访上注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意见反映”等字样。


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略) 5个县级生活垃圾填埋场4个有渗漏问题,其中鹿寨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漏点多达16处。

二、责任单位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一是完成了渗滤液处理设备升级改造。我县投入588万元对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进行升级改造,新建一套200吨/天渗滤液处理设备,已于2022年6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是完成了渗滤液处置目标任务。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显示,**月,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总量为6.09万立方米,现存量渗滤液为5000立方米,已降至调节池及应急池容积的三分之一以下(5266立方米)。

三是完成了垃圾填埋场漏点修复。我县投入1100万元对填埋场存在漏点区域的防渗膜进行了全部更换,漏点修复工作已于2021年12月底完成。

四是我县已按要求加强对填埋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四、验收情况

**日上午,我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鹿寨生态环境局组成县级自行验收组,开展自行验收工作,一致认为基本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间自**日至11月15日。请广大社会公众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整改情况不实或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 (略) 鹿寨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772-*;传真:0772-*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及邮编: (略) 鹿寨县飞鹿大道31号鹿寨生态环境局(邮编:*),来信请在信访上注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意见反映”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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