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晶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关于安徽晶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怀环许〔2022〕56号
关于安徽 (略) “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安徽 (略) :
你单位报批的《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2年4月8日经怀远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203-*-04-0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位于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榴城工业园,主要包括三个子工程:(1)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开 (略) 西侧, (略) 南侧区域,占地面积44320.44m2,污水处理总规模为*m3/d,分两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均为*m3/d,本项目仅涉及一期建设内容;配套建设收集服务范围 (略) 约10km;(2)怀远经济开发区辖区北淝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包括开发区内三条主干明渠(一号沟、二号沟、老一号沟)的净化系统,整治河道总长约15km;(3)怀远经济开 (略) (略) 暗改明工程:工程总长度412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管廊基础、管廊支座及地基、槽钢托架安装固定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放去向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准予设置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入河排污口行政许可决定书》(蚌环许〔2022〕35号)规定执行,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一级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标准要求。污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监 (略) 。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各构筑物加盖密封,恶臭气体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3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3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厂内的传动设备等,噪声源主要有各种泵类、板框压滤机、风机和曝气机等设备。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不高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泥饼、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实验废液、生活垃圾。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实验废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泥饼在试运行期间应暂时作为危废处置和暂存,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处置,如为一般固废 (略) 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如为危废应与有资质单位签定处置协议,进行无害化处置。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区、加氯加药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区域重点防渗工作。
6、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预处理区设置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8835.75m3)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7、按照《报告书》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南侧污水/污泥主要处理区向外100m区域,建设单位应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确保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略) 生态环境局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书》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NRPUU4U)
2022年11月04日
信息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抄送: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印6份
怀环许〔2022〕56号
关于安徽 (略) “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安徽 (略) :
你单位报批的《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2年4月8日经怀远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203-*-04-0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位于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榴城工业园,主要包括三个子工程:(1)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开 (略) 西侧, (略) 南侧区域,占地面积44320.44m2,污水处理总规模为*m3/d,分两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均为*m3/d,本项目仅涉及一期建设内容;配套建设收集服务范围 (略) 约10km;(2)怀远经济开发区辖区北淝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包括开发区内三条主干明渠(一号沟、二号沟、老一号沟)的净化系统,整治河道总长约15km;(3)怀远经济开 (略) (略) 暗改明工程:工程总长度412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管廊基础、管廊支座及地基、槽钢托架安装固定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放去向按照《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准予设置安徽怀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入河排污口行政许可决定书》(蚌环许〔2022〕35号)规定执行,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一级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类标准要求。污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监 (略) 。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各构筑物加盖密封,恶臭气体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3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3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厂内的传动设备等,噪声源主要有各种泵类、板框压滤机、风机和曝气机等设备。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不高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泥饼、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实验废液、生活垃圾。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实验废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泥饼在试运行期间应暂时作为危废处置和暂存,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处置,如为一般固废 (略) 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如为危废应与有资质单位签定处置协议,进行无害化处置。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区、加氯加药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区域重点防渗工作。
6、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预处理区设置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8835.75m3)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7、按照《报告书》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南侧污水/污泥主要处理区向外100m区域,建设单位应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确保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略) 生态环境局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书》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NRPUU4U)
2022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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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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