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上光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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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光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无上光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无上光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位于 (略) 寮步镇 (略) 5号201室。扩建项目分期建设,一期项目新增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4850m2。扩建项目主要从事模具、摄像头的加工生产,一期年加工生产模具50套、摄像头*个。

建设单位于2019年5月委托广东 (略) 编制了《无上光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5月15日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7234号。并于2019年8月2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同意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9〕*号。建设单位在全国排 (略) 填报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MA511TLN3K001W。因生产发展需要,建设单位于2021年11 (略) (略) 编制了《无上光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8月9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22]7927号。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无上光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松;

联系电话:0769-*;

地址: (略) 寮步镇 (略) 5号201室;

邮编:*。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混料、破碎工序

项目设备工作过程中还会产生塑胶边角料,经过破碎、混料后回用于生产中,破碎时由于破碎机对塑胶边角料的高速切割,会有少量粉尘逸出,混料机为密闭式,只有在开盖时会有外逸的粉尘产生,主要成分为颗粒物。项目通过加强车间管理,粉尘其厂界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注塑成型工序项目注塑工序将塑料粒在注塑机内被加热转化为溶融状态时,其中的游离态单体分子会挥发出来,形成有机废气,全部以非*烷总烃计;注塑过程还有臭气产生,以臭气浓度表征。项目扩建部分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处理后高空排放(扩建新增排气筒编号DA002),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同时应严格控制VOCs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排放控制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源

(1)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

项目注塑成型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 (略) (略) ,由市 (略)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注塑机、碎料机、空压机、冷却塔等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65~85dB(A)。

为减少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以下具体的降噪措施:

(1)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2)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厂房内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并在其表面铺覆一层吸声材料,可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

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综上所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这样使厂界噪声控制昼间≤65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等一般 (略) 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正)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按季度进行申报。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火花油罐、废火花油、含油金属碎屑、废抹布、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无上光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东莞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无上光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无上光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位于 (略) 寮步镇 (略) 5号201室。扩建项目分期建设,一期项目新增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500m2,建筑面积4850m2。扩建项目主要从事模具、摄像头的加工生产,一期年加工生产模具50套、摄像头*个。

建设单位于2019年5月委托广东 (略) 编制了《无上光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5月15日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7234号。并于2019年8月2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同意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9〕*号。建设单位在全国排 (略) 填报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MA511TLN3K001W。因生产发展需要,建设单位于2021年11 (略) (略) 编制了《无上光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8月9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22]7927号。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无上光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松;

联系电话:0769-*;

地址: (略) 寮步镇 (略) 5号201室;

邮编:*。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混料、破碎工序

项目设备工作过程中还会产生塑胶边角料,经过破碎、混料后回用于生产中,破碎时由于破碎机对塑胶边角料的高速切割,会有少量粉尘逸出,混料机为密闭式,只有在开盖时会有外逸的粉尘产生,主要成分为颗粒物。项目通过加强车间管理,粉尘其厂界浓度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注塑成型工序项目注塑工序将塑料粒在注塑机内被加热转化为溶融状态时,其中的游离态单体分子会挥发出来,形成有机废气,全部以非*烷总烃计;注塑过程还有臭气产生,以臭气浓度表征。项目扩建部分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处理后高空排放(扩建新增排气筒编号DA002),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同时应严格控制VOCs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排放控制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源

(1)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

项目注塑成型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 (略) (略) ,由市 (略)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注塑机、碎料机、空压机、冷却塔等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65~85dB(A)。

为减少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以下具体的降噪措施:

(1)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2)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厂房内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并在其表面铺覆一层吸声材料,可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

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综上所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这样使厂界噪声控制昼间≤65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等一般 (略) 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正)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按季度进行申报。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火花油罐、废火花油、含油金属碎屑、废抹布、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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