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长阳龙舟坪镇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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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长阳龙舟坪镇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阳 (略) :
你单位《关于审批长阳龙舟坪镇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清投文〔2022〕8号)文件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长阳龙舟坪镇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 2210-*-04-01-*。
二、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长江一级支流清江流域水环境资源承载能力,改善长阳县整体水生态环境;有利于提升河道防洪能力及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水源地保护和水生态安全;有利于改善长阳县河流沿岸生态环境,优化居民生活环境,提升长阳县城乡绿色宜居水平和幸福指数;有利于筑牢清江流域生态屏障,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长阳县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为整个长阳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对构建“小康、生态、平安、健康、活力”新长阳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对长阳县境内长江支流清江流域界牌至清江特大桥(0+000-4+400标段),以及清江支流马家溪、白氏溪两大水系等进行清淤疏浚和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工程如下:
1.清淤疏浚工程。人工砂清淤清捞3262m3,清江支流 清淤疏浚*m3,清江(界牌至清江特大桥0+000-4+400 段)清淤疏浚769.*m3,废弃旧构筑物清除5000m3,截污干管1812m。
2.水生态修复。包括生物菌酶处理,2300 m2的生态浮床,投放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浮水植物及动物群落。
3.人工湿地。主要新建*m2的人工湿地,包括场地整理土石方,填料,垫层,PE管及植物措施。
4.堤岸及护岸修复。堤岸及护岸修复总长10.412km,包括砌石挡土墙、堤身砂卵石填筑、粉质壤土回填、抛石护脚、干砌块石护脚、植生块护坡、草皮护坡及仿生态栏杆。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元,其中工程费用*.8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59.*元,预备费4437.*元,建设期利息1837.*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
六、建设周期
该项目建设工期2年,计划2022年12月至2024年11月。
七、招投标方案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同意该项目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取委托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对勘察、设计、重要材料、主要设备和监理不进行招标。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日

附件:
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表建设项目名称:长阳龙舟坪镇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核准核准核准
设计核准核准核准
建筑工程核准核准核准
安装工程核准核准核准
重要材料核准核准核准
主要设备核准核准核准
监理核准核准核准
其它核准核准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11月2日

长阳 (略) :
你单位《关于审批长阳龙舟坪镇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清投文〔2022〕8号)文件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长阳龙舟坪镇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 2210-*-04-01-*。
二、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长江一级支流清江流域水环境资源承载能力,改善长阳县整体水生态环境;有利于提升河道防洪能力及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水源地保护和水生态安全;有利于改善长阳县河流沿岸生态环境,优化居民生活环境,提升长阳县城乡绿色宜居水平和幸福指数;有利于筑牢清江流域生态屏障,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长阳县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为整个长阳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对构建“小康、生态、平安、健康、活力”新长阳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对长阳县境内长江支流清江流域界牌至清江特大桥(0+000-4+400标段),以及清江支流马家溪、白氏溪两大水系等进行清淤疏浚和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工程如下:
1.清淤疏浚工程。人工砂清淤清捞3262m3,清江支流 清淤疏浚*m3,清江(界牌至清江特大桥0+000-4+400 段)清淤疏浚769.*m3,废弃旧构筑物清除5000m3,截污干管1812m。
2.水生态修复。包括生物菌酶处理,2300 m2的生态浮床,投放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浮水植物及动物群落。
3.人工湿地。主要新建*m2的人工湿地,包括场地整理土石方,填料,垫层,PE管及植物措施。
4.堤岸及护岸修复。堤岸及护岸修复总长10.412km,包括砌石挡土墙、堤身砂卵石填筑、粉质壤土回填、抛石护脚、干砌块石护脚、植生块护坡、草皮护坡及仿生态栏杆。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元,其中工程费用*.8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59.*元,预备费4437.*元,建设期利息1837.*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
六、建设周期
该项目建设工期2年,计划2022年12月至2024年11月。
七、招投标方案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同意该项目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取委托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对勘察、设计、重要材料、主要设备和监理不进行招标。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
附件: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日

附件:
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表建设项目名称:长阳龙舟坪镇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核准核准核准
设计核准核准核准
建筑工程核准核准核准
安装工程核准核准核准
重要材料核准核准核准
主要设备核准核准核准
监理核准核准核准
其它核准核准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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