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秀浦路(林海公路-S3)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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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秀浦路(林海公路-S3)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浦建委综规【2022】89号

上海浦东 (略) :

你单位《关于 (略) ( (略) -S3 )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 请示》( 浦工建管 〔 2022 〕 49 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次实施的 秀浦 路西起 林海公 路,东至 S3 ,道路全长约 5.65 千米, (略) 红线宽度 45 米。

本工程建设 (略) 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 (略) 附属设施 ,以及前期征收动拆迁工作等 。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 (略) (略) 标准,设计速度 50 千米/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桥梁工程

汽车荷载等级:新建桥梁按城-A级设计 ;老桥利用按城 -A标准复核 。

人群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值。

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

抗震设计应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设计 。

(三)雨水工程

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3年,综合径流系数按不大于0.5控制。

(四)污水工程

居民 综合 生活污水量标准 230 升/人?日,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10%计。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 (略)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按照规划和相关规范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

(略) (略) 段、 (略) 段、 (略) 场路段,应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

纵断面设计中,起终点标高有待 (略) 及同期工程协调衔接,与沿线地块、地块出入口标高需进一步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

2.横断面设计

原 (略) 标准横断面采用: 2 .5米(绿化带) +3.25 米(人行道 ,含绿化设施带 )+3 .5 米(非机动车道)+ 2 米(机非分隔带)+ 22.5 米(机动车道)+ 2 米(机非分隔带)+3 .5 米(非机动车道) +3.25 米(人行道 ,含绿化设施带 ) +2 .5米(绿化带)= 45 米。

3. (略) 面结构设计

(略) 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 40 兆帕。 (略) 基采用石灰土处理, (略) 基采用二灰填筑, (略) 基采用二灰填筑及水泥搅拌桩地基加固。

轨交 18 号线安全保护 (略) 基换填方案应根据专家意见及规范,进一步验算新增加荷载以及工后沉降,确定合适的 轻质 换填材料。

本工程为改扩建工程,应进 (略) 基设计方案,处 (略) 基的不均匀沉降。

原则同意机动车道采用沥 (略) 面结构 , (略) 段采用 :4厘米 SMA-13 (SBS改性) +6厘米AC-20C(抗车辙剂改性) +8厘米AC-25C+0. 8 厘米稀浆封层+ 40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15 厘米 级配碎石 。 (略) 段应结合专家意见并根据规范及计算成果,进一步比选优化。

原则同意非 (略) 面结构方案,同意人行道采用透水结构方案。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 (略) 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公交车站设置方案等,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二)桥梁工程

1 . 原 (略) 沿线 新建龚漕港桥、陈村港桥 2座桥梁,保留利用梓康河桥、咸塘港桥、盐船港桥、跃进河桥4座桥梁 。

2 . 原则同意 龚漕港桥 跨径布置为 22 米 一跨 ; 陈村港桥 跨径布置为10+1 6 +10=3 6 米,桥梁梁底标高及跨径组合等应书面征询河道管理部门意见。

3 . 原则同意 龚漕港桥、陈村港桥 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刚接空心板梁。

4 . 原则同意 龚漕港桥、陈村港桥 桥梁下部结构采用 直臂式 桥台, 墙式墩 , 钻孔桩基础。 应 根据专家意见 补充桥梁抗震分析及相应的抗震措施。下阶段根据详细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桩基设计,桩长、桩数及持力层应综合考虑。

5.应根据专家意见,结合河道驳岸设计方案,进一步比选优化桥台方案和边跨布置方案。

6. 桥梁段护岸及河道整治应与桥梁建设同步实施,并做好与现状护岸的衔接。

7.老桥保留利用应根据检测报告做好相应的维修工作,并 合理确定桥梁限载标准,完善限载标志标牌设计,确保桥梁运行安全。

(三)排水工程

1.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本工程雨水采用自排、就近排入规划保留河道。污水属 周康污水系统 服务范围。

2.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 对现状 Φ 450- Φ 1200雨水管道保留利用,并对其进行相应维修。 (略) 中心线南侧增设一根DN10 00 -DN160 0雨水管,雨水收集后自流就近排入河道。

3.原则同意污水排水设计方案: 对现状 Φ 300- Φ 800污水管保留利用,并作修复和补缺。同时,结合桥梁新建方案,在陈村港及龚漕港处对污水管道穿越上述河道管段进行翻建。

4.雨、污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

5.应尽快按规划实施下游雨污水管道、泵站及雨水排放河道,并做好近期临时排放方案,以确保雨污水排放安全。

6.现状保留利用的雨、污水管道应进行CCTV检测,修复方案应在CCTV检测评价基础上进行,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向行业管理部门征询确认后实施。

7.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格板。

8.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 (略) 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四、附属工程

(略) 主干 路标准建设, (略) 道路标 (略) 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 (略) 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批复意见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 (略) 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 (略) 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沿线公交站设置、道路绿化、照明设施以及合杆等设计方案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三)应按照有关规 (略) 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四)涉及填埋河道的,应按《 (略) 河道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证防汛安全和水面积平衡。

(五)应做好对沿线电力、雨污水总管、航油、燃气、磁浮电缆等重要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六)应根据《 (略) (略) 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略) 建设要求, (略) 建设理念。

(七)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并 按相关规定 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

(八)下阶段应 进一步核实与轨交 11、16、18号线 (略) 及其 (略) 的关系, 在方案设计和施工保护措施等方面做好衔接,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落实《 (略) 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 同步 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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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建委综规【2022】89号

上海浦东 (略) :

你单位《关于 (略) ( (略) -S3 )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 请示》( 浦工建管 〔 2022 〕 49 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次实施的 秀浦 路西起 林海公 路,东至 S3 ,道路全长约 5.65 千米, (略) 红线宽度 45 米。

本工程建设 (略) 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 (略) 附属设施 ,以及前期征收动拆迁工作等 。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 (略) (略) 标准,设计速度 50 千米/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桥梁工程

汽车荷载等级:新建桥梁按城-A级设计 ;老桥利用按城 -A标准复核 。

人群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值。

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

抗震设计应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设计 。

(三)雨水工程

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3年,综合径流系数按不大于0.5控制。

(四)污水工程

居民 综合 生活污水量标准 230 升/人?日,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10%计。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 (略)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按照规划和相关规范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

(略) (略) 段、 (略) 段、 (略) 场路段,应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

纵断面设计中,起终点标高有待 (略) 及同期工程协调衔接,与沿线地块、地块出入口标高需进一步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

2.横断面设计

原 (略) 标准横断面采用: 2 .5米(绿化带) +3.25 米(人行道 ,含绿化设施带 )+3 .5 米(非机动车道)+ 2 米(机非分隔带)+ 22.5 米(机动车道)+ 2 米(机非分隔带)+3 .5 米(非机动车道) +3.25 米(人行道 ,含绿化设施带 ) +2 .5米(绿化带)= 45 米。

3. (略) 面结构设计

(略) 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 40 兆帕。 (略) 基采用石灰土处理, (略) 基采用二灰填筑, (略) 基采用二灰填筑及水泥搅拌桩地基加固。

轨交 18 号线安全保护 (略) 基换填方案应根据专家意见及规范,进一步验算新增加荷载以及工后沉降,确定合适的 轻质 换填材料。

本工程为改扩建工程,应进 (略) 基设计方案,处 (略) 基的不均匀沉降。

原则同意机动车道采用沥 (略) 面结构 , (略) 段采用 :4厘米 SMA-13 (SBS改性) +6厘米AC-20C(抗车辙剂改性) +8厘米AC-25C+0. 8 厘米稀浆封层+ 40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15 厘米 级配碎石 。 (略) 段应结合专家意见并根据规范及计算成果,进一步比选优化。

原则同意非 (略) 面结构方案,同意人行道采用透水结构方案。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 (略) 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公交车站设置方案等,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二)桥梁工程

1 . 原 (略) 沿线 新建龚漕港桥、陈村港桥 2座桥梁,保留利用梓康河桥、咸塘港桥、盐船港桥、跃进河桥4座桥梁 。

2 . 原则同意 龚漕港桥 跨径布置为 22 米 一跨 ; 陈村港桥 跨径布置为10+1 6 +10=3 6 米,桥梁梁底标高及跨径组合等应书面征询河道管理部门意见。

3 . 原则同意 龚漕港桥、陈村港桥 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刚接空心板梁。

4 . 原则同意 龚漕港桥、陈村港桥 桥梁下部结构采用 直臂式 桥台, 墙式墩 , 钻孔桩基础。 应 根据专家意见 补充桥梁抗震分析及相应的抗震措施。下阶段根据详细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桩基设计,桩长、桩数及持力层应综合考虑。

5.应根据专家意见,结合河道驳岸设计方案,进一步比选优化桥台方案和边跨布置方案。

6. 桥梁段护岸及河道整治应与桥梁建设同步实施,并做好与现状护岸的衔接。

7.老桥保留利用应根据检测报告做好相应的维修工作,并 合理确定桥梁限载标准,完善限载标志标牌设计,确保桥梁运行安全。

(三)排水工程

1.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本工程雨水采用自排、就近排入规划保留河道。污水属 周康污水系统 服务范围。

2.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 对现状 Φ 450- Φ 1200雨水管道保留利用,并对其进行相应维修。 (略) 中心线南侧增设一根DN10 00 -DN160 0雨水管,雨水收集后自流就近排入河道。

3.原则同意污水排水设计方案: 对现状 Φ 300- Φ 800污水管保留利用,并作修复和补缺。同时,结合桥梁新建方案,在陈村港及龚漕港处对污水管道穿越上述河道管段进行翻建。

4.雨、污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

5.应尽快按规划实施下游雨污水管道、泵站及雨水排放河道,并做好近期临时排放方案,以确保雨污水排放安全。

6.现状保留利用的雨、污水管道应进行CCTV检测,修复方案应在CCTV检测评价基础上进行,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向行业管理部门征询确认后实施。

7.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格板。

8.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 (略) 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四、附属工程

(略) 主干 路标准建设, (略) 道路标 (略) 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 (略) 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批复意见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 (略) 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 (略) 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沿线公交站设置、道路绿化、照明设施以及合杆等设计方案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三)应按照有关规 (略) 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四)涉及填埋河道的,应按《 (略) 河道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证防汛安全和水面积平衡。

(五)应做好对沿线电力、雨污水总管、航油、燃气、磁浮电缆等重要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六)应根据《 (略) (略) 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略) 建设要求, (略) 建设理念。

(七)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并 按相关规定 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

(八)下阶段应 进一步核实与轨交 11、16、18号线 (略) 及其 (略) 的关系, 在方案设计和施工保护措施等方面做好衔接,征询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落实《 (略) 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 同步 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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