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生态新城供水一期工程项目(输配水加压泵站)地块场地污染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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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生态新城供水一期工程项目(输配水加压泵站)地块场地污染初步调查报告

调查目的和意义:

场地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和持久性等特点,触及受体时才可能被发现,因此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之前,必须对场地的污染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风险评估,为土地修复和再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略) 生态新城供水一期工程项目(输配水加压泵站)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主要目的是通过将初步采样结果与场地筛选值比较,分析和确认场地是否存在风险及关注污染物。

布点数量:

根据《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636-2009),确定场地内布点数量,按照详细采样阶段的简化布点确定土壤采样点数量。本项目地块占地面积*.6m2,地块位于生态绿地且地块内表层土未受扰动,根据HJ25.2中土壤监测点位的布设可知:采样深度应扣除地表非土壤硬化层厚度,原则上应采集0~0.5m表层土壤样品;单个工作单元的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应超过1600m2。故项目组对地块首先按照40m× (略) 格划分,且确定土壤采集0~0.2m的土壤样品,最终地块内布设土壤点位数量3个,对照点4个。

监测结果:

初步调查阶段送检本地块内土壤样品共计3件,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共计4件,结果显示:

(1)检出污染物为重金属(6种)。

(2)所有样品(7件)均检测重金属,检出的重金属共计6种,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铬(六价)未检出。其浓度范围分别为:砷7.75~11.2mg/kg、镉0.21~0.30mg/kg、铬(六价)未检出、铜24~29mg/kg、铅22.5~33.5mg/kg、汞0.014~0.118mg/kg、镍26~32mg/kg,检出重金属的土壤样品均未超过筛选值,样品超标率为0%。

(3)本次样品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

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工作由具有CMA资质的益铭检测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负责,并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地块调查结论:

(略) (略) (略) 生态新城供水一期工程项目(输配水加压泵站)地块位于 (略) 漾泉大道南侧、 (略) 东侧,调查面积为*.6m2,该范围内地块 (略) 生态新城供水一期工程项目(输配水加压泵站)的建设。

环境初步调查结论如下:

(1)筛选标准选择: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 建设用地标准(*)中的公用设施用地中的供水用地(U11),依据我国《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建设用地分类要求,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公用设施用地(U)为第二类用地,故本次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采用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

(2)污染识别表明,本项目地块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砷、汞;检测指标为*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重金属、SVOCs、VOCs)

(3)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检出污染物为6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1种重金属铬(六价)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所有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二类用地筛选值。

(4)本次调查污染物及污染区域的识别,依据调查的保守性原则,进行全面考虑;布点采用40m× (略) 格与判断法布点相结合,样品检测项目采用国家标准的45项基本项目与场地特征污染物相结合,防止污染物漏项;通过上述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本次调查结果的不确定性。

(5)风险筛选结果表明,调查场地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根据《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第二部分,第2.3节的规定,本项目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针对本项目场地的环境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

(6)根据调查结果,本项目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 (略) 生态新城供水一期工程项目(输配水加压泵站)的建设用地。

编制单位:山西晟 (略)

联系人:*@*q.com

, (略) ,阳泉

调查目的和意义:

场地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和持久性等特点,触及受体时才可能被发现,因此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之前,必须对场地的污染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风险评估,为土地修复和再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略) 生态新城供水一期工程项目(输配水加压泵站)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主要目的是通过将初步采样结果与场地筛选值比较,分析和确认场地是否存在风险及关注污染物。

布点数量:

根据《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636-2009),确定场地内布点数量,按照详细采样阶段的简化布点确定土壤采样点数量。本项目地块占地面积*.6m2,地块位于生态绿地且地块内表层土未受扰动,根据HJ25.2中土壤监测点位的布设可知:采样深度应扣除地表非土壤硬化层厚度,原则上应采集0~0.5m表层土壤样品;单个工作单元的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应超过1600m2。故项目组对地块首先按照40m× (略) 格划分,且确定土壤采集0~0.2m的土壤样品,最终地块内布设土壤点位数量3个,对照点4个。

监测结果:

初步调查阶段送检本地块内土壤样品共计3件,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共计4件,结果显示:

(1)检出污染物为重金属(6种)。

(2)所有样品(7件)均检测重金属,检出的重金属共计6种,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铬(六价)未检出。其浓度范围分别为:砷7.75~11.2mg/kg、镉0.21~0.30mg/kg、铬(六价)未检出、铜24~29mg/kg、铅22.5~33.5mg/kg、汞0.014~0.118mg/kg、镍26~32mg/kg,检出重金属的土壤样品均未超过筛选值,样品超标率为0%。

(3)本次样品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

样品采集和分析测试工作由具有CMA资质的益铭检测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负责,并提供了全部检测样品的检测报告及质控报告。

地块调查结论:

(略) (略) (略) 生态新城供水一期工程项目(输配水加压泵站)地块位于 (略) 漾泉大道南侧、 (略) 东侧,调查面积为*.6m2,该范围内地块 (略) 生态新城供水一期工程项目(输配水加压泵站)的建设。

环境初步调查结论如下:

(1)筛选标准选择: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 建设用地标准(*)中的公用设施用地中的供水用地(U11),依据我国《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建设用地分类要求,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公用设施用地(U)为第二类用地,故本次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采用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

(2)污染识别表明,本项目地块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砷、汞;检测指标为*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重金属、SVOCs、VOCs)

(3)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检出污染物为6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1种重金属铬(六价)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所有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二类用地筛选值。

(4)本次调查污染物及污染区域的识别,依据调查的保守性原则,进行全面考虑;布点采用40m× (略) 格与判断法布点相结合,样品检测项目采用国家标准的45项基本项目与场地特征污染物相结合,防止污染物漏项;通过上述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本次调查结果的不确定性。

(5)风险筛选结果表明,调查场地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根据《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第二部分,第2.3节的规定,本项目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针对本项目场地的环境调查工作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

(6)根据调查结果,本项目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 (略) 生态新城供水一期工程项目(输配水加压泵站)的建设用地。

编制单位:山西晟 (略)

联系人:*@*q.com

, (略) ,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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