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政府“靠前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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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政府“靠前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10月28日,县政府副县长葛宗峰同志带领自然资源局、西华池镇、何家畔镇、G309线合水至西峰段项目经理部负责同志和征迁工作组相关人员,对该项目先行用地及临时用地选址进行了现场踏勘和指导,并召开了项目用地报批专题推进会议。会上,葛宗峰同志对G309线合水至 (略) 工程先行用地报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听取了各项目经理部临时用地选址及报批情况介绍,对临时用地选址的可行性进行了讨论。

葛宗峰同志要求,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审批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制梁场、拌合站等难以恢复原种植条件的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材料堆场等临时用地应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临时用地期满后应当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使用耕地的应当复垦为耕地,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10月28日,县政府副县长葛宗峰同志带领自然资源局、西华池镇、何家畔镇、G309线合水至西峰段项目经理部负责同志和征迁工作组相关人员,对该项目先行用地及临时用地选址进行了现场踏勘和指导,并召开了项目用地报批专题推进会议。会上,葛宗峰同志对G309线合水至 (略) 工程先行用地报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听取了各项目经理部临时用地选址及报批情况介绍,对临时用地选址的可行性进行了讨论。

葛宗峰同志要求,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审批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制梁场、拌合站等难以恢复原种植条件的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材料堆场等临时用地应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临时用地期满后应当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使用耕地的应当复垦为耕地,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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