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高桥墨韵水乡(岐阳段)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高桥墨韵水乡(岐阳段)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
(略) 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高桥墨韵水乡(岐阳段)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海高政〔2022〕26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桥墨韵水乡(岐阳段)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206-*-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高桥镇甬金连接线西侧, (略) (略) 、栎高线。东始甬金连接线,西 (略) 。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高桥镇甬金连接线西侧,总长约8.2公里 (略) 、栎高线沿线景观进行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围墙工程、公园节点工程、绿化工程、牌坊工程、配套工程和照明工程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865.*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11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7.*元、预备费229.*元。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3个月,计划于 2022年12月开工,2023年12月底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日
(略) 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高桥墨韵水乡(岐阳段)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海高政〔2022〕26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桥墨韵水乡(岐阳段)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206-*-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高桥镇甬金连接线西侧, (略) (略) 、栎高线。东始甬金连接线,西 (略) 。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高桥镇甬金连接线西侧,总长约8.2公里 (略) 、栎高线沿线景观进行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围墙工程、公园节点工程、绿化工程、牌坊工程、配套工程和照明工程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865.*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11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7.*元、预备费229.*元。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3个月,计划于 2022年12月开工,2023年12月底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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