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县项目承担主体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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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县项目承担主体报名公告

承担主体申报条件:

1、农机合作社等承担主体在工商注册登记时间在5年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2、农机合作社等承担主体拥有大中型或专用农机装备不少于15台套。

3、农机合作社等具备较大型规模经营土地条件,流转土地规模在1000亩以上或全程托管土地2000亩以上。

4、农机合作社具备核心试验示范基地规模在500亩以上,整村大部分实现全程托管的可纳入试验示范基地。

5、已获得国家和省颁发的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的、农业农村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农机合作社优先承担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6、承担主体具备良好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能力。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至11月8日

报名电话:*

围场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2022年11月6日


承担主体申报条件:

1、农机合作社等承担主体在工商注册登记时间在5年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2、农机合作社等承担主体拥有大中型或专用农机装备不少于15台套。

3、农机合作社等具备较大型规模经营土地条件,流转土地规模在1000亩以上或全程托管土地2000亩以上。

4、农机合作社具备核心试验示范基地规模在500亩以上,整村大部分实现全程托管的可纳入试验示范基地。

5、已获得国家和省颁发的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的、农业农村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农机合作社优先承担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6、承担主体具备良好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能力。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至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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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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