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县项目承担主体报名公告
申报2023年全程机械化示范县项目承担主体报名公告
承担主体申报条件:
1、农机合作社等承担主体在工商注册登记时间在5年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2、农机合作社等承担主体拥有大中型或专用农机装备不少于15台套。
3、农机合作社等具备较大型规模经营土地条件,流转土地规模在1000亩以上或全程托管土地2000亩以上。
4、农机合作社具备核心试验示范基地规模在500亩以上,整村大部分实现全程托管的可纳入试验示范基地。
5、已获得国家和省颁发的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的、农业农村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农机合作社优先承担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6、承担主体具备良好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能力。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至11月8日
报名电话:*
围场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2022年11月6日
承担主体申报条件:
1、农机合作社等承担主体在工商注册登记时间在5年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2、农机合作社等承担主体拥有大中型或专用农机装备不少于15台套。
3、农机合作社等具备较大型规模经营土地条件,流转土地规模在1000亩以上或全程托管土地2000亩以上。
4、农机合作社具备核心试验示范基地规模在500亩以上,整村大部分实现全程托管的可纳入试验示范基地。
5、已获得国家和省颁发的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的、农业农村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农机合作社优先承担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6、承担主体具备良好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能力。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至11月8日
报名电话:*
围场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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