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泉市诚诚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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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泉市诚诚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4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3-*

  通讯地址: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与大连街交叉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诚 (略) 技改项目(重新报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家庄乡高垴庄村

(略) 诚 (略)

山西欣 (略)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家庄乡高垴庄村。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0.87%。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现有厂区新建一条年产2000t养鱼场滤材的生产线,包括新建1座600m2的全封闭原料库、1座300m2原料粉碎筛分车间、1座360m2混料车间、1座1400m2烧成车间(含1座130m2成型车间),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对辊机、干碾机、雷蒙磨、滚筒筛、混料机、成型机、1条54m天然气辊道窑和1条42m干燥窑等;新增1座天燃气调压柜;对现有年产8000t耐火砖生产线进行环保设备技术改造等。

1、严格执行《报告表》规定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等燃油排放产生的废气。应落实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物料堆放全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百”要求;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严禁超标使用;使用优质燃油,以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氨。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和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的相关要求。所有原料库应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库内安装喷淋洒水装置有效抑尘;所有生产车间全封闭,及时洒扫;现有隧道窑与新建辊道窑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烧成烟气分别采用SNCR进行窑炉内脱硝后共用1套“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并安装1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现有耐火砖生产线给料机料仓、颚式破碎机进口、3个全封闭料仓下料口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进入1#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雷蒙磨进口、混料机粉尘一起收入2#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新建养鱼场滤材生产线给料机料仓、颚式破碎机进口、对辊机进出口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进入3#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个料仓、干碾机、雷蒙磨、滚筒筛粉尘一起收入4#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个储料仓、混料机粉尘一起收入5#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混料机所出湿料皮带输送机应置于全封闭式走廊内,其余物料转载及跌落点全封闭;厂区除绿化部分外应全部硬化,定期洒水抑尘,并在厂区出入 (略) ,对出入车辆进行车身和车轮清洗。

2、严格执行《报告表》规定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及排水依托厂区现有给排水系统;设置废水收集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不外排。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脱硫废水和湿电除尘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现有旱厕,定期清掏;厂区出入口设一座车辆清洗装置,并配套1座20m3沉淀池,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脱硫废水经压滤后循环使用;湿电除尘冲洗废水全部排入脱硫废水池,经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

3、严格执行《报告表》规定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中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运输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消音设备,定期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遵守作业规定,按要求操作机械设备,减少碰撞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人员轮流操作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表1规定的2类排放限值。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对产噪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和室内布置等降噪措施,并定期维护;合理安排车流,运输车辆限超限速,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严格执行《报告表》规定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施工中失效的灰砂、混凝土、碎砖瓦砾、建材加工废料、设备包装纸箱等。对于可回收建筑垃圾, (略) 处置。对于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按要求及时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厂内现有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除尘灰、脱硫石膏、废尿素包装袋、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等。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经厂内现有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均作为原料回用,不外排;脱硫石膏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经压滤后外运,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废尿素包 (略) 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北侧5m2的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存放,专人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实际产生前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协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4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3-*

  通讯地址: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与大连街交叉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诚 (略) 技改项目(重新报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家庄乡高垴庄村

(略) 诚 (略)

山西欣 (略)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家庄乡高垴庄村。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0.87%。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现有厂区新建一条年产2000t养鱼场滤材的生产线,包括新建1座600m2的全封闭原料库、1座300m2原料粉碎筛分车间、1座360m2混料车间、1座1400m2烧成车间(含1座130m2成型车间),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对辊机、干碾机、雷蒙磨、滚筒筛、混料机、成型机、1条54m天然气辊道窑和1条42m干燥窑等;新增1座天燃气调压柜;对现有年产8000t耐火砖生产线进行环保设备技术改造等。

1、严格执行《报告表》规定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等燃油排放产生的废气。应落实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物料堆放全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百”要求;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严禁超标使用;使用优质燃油,以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氨。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和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的相关要求。所有原料库应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库内安装喷淋洒水装置有效抑尘;所有生产车间全封闭,及时洒扫;现有隧道窑与新建辊道窑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烧成烟气分别采用SNCR进行窑炉内脱硝后共用1套“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并安装1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现有耐火砖生产线给料机料仓、颚式破碎机进口、3个全封闭料仓下料口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进入1#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雷蒙磨进口、混料机粉尘一起收入2#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新建养鱼场滤材生产线给料机料仓、颚式破碎机进口、对辊机进出口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进入3#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个料仓、干碾机、雷蒙磨、滚筒筛粉尘一起收入4#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个储料仓、混料机粉尘一起收入5#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混料机所出湿料皮带输送机应置于全封闭式走廊内,其余物料转载及跌落点全封闭;厂区除绿化部分外应全部硬化,定期洒水抑尘,并在厂区出入 (略) ,对出入车辆进行车身和车轮清洗。

2、严格执行《报告表》规定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及排水依托厂区现有给排水系统;设置废水收集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不外排。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脱硫废水和湿电除尘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现有旱厕,定期清掏;厂区出入口设一座车辆清洗装置,并配套1座20m3沉淀池,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脱硫废水经压滤后循环使用;湿电除尘冲洗废水全部排入脱硫废水池,经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

3、严格执行《报告表》规定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中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运输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消音设备,定期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遵守作业规定,按要求操作机械设备,减少碰撞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人员轮流操作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表1规定的2类排放限值。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对产噪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和室内布置等降噪措施,并定期维护;合理安排车流,运输车辆限超限速,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严格执行《报告表》规定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施工中失效的灰砂、混凝土、碎砖瓦砾、建材加工废料、设备包装纸箱等。对于可回收建筑垃圾, (略) 处置。对于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按要求及时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厂内现有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除尘灰、脱硫石膏、废尿素包装袋、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等。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经厂内现有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均作为原料回用,不外排;脱硫石膏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经压滤后外运,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废尿素包 (略) 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北侧5m2的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存放,专人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实际产生前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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