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红光支渠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红光支渠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的相关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红光支渠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 (略) 彭山区东山水利工程维护中心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红光支渠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彭山区
建设单位: (略) 彭山区东山水利工程维护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4809.*元
2、工程建设内容
本次工程桩号为0+000~17+852,共计17.852km,其中明渠长12.478km(含渐变段), 倒虹管2座/0.971km(拆除重建2座),渡槽2座/0.135km(拆除重建2座),暗渠38座/3.708km(整治30座,拆除重建8座),隧洞2座/0.582km,泄洪闸3座(保留1座、拆除重建2座),节制闸4座(保留1座,拆除重建3座),进水闸1座(保留),分水闸2座(保留1座,拆除重建1座),机耕桥4座(整治12座,拆除重建1座),人行桥42座(其中整治17座,拆除重建25座),放水洞68座(整治24座,拆除重建44座),山溪接水31座(拆除重建11座,新建20座),山洪渡3座(新建),穿渠涵洞8座(整治4座,拆除重建4座),梯步132处(整治44座,拆除重建55座,新建33座)。工程桩号0+000~15+820为工程整治段,共计15.820km,尾段桩号15+820~17+852,共计2.032km,已于2020年度完成整治,本次工程全段保留利用。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选线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行业规划、符合相关行业技术规范。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虽然项目建设会对渠道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充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见附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团体和个人,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征求内容:公众对项目的选址、项目产生的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四、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彭山区东山水利工程维护中心
联系人:宛金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彭山区黄丰镇共和村3组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鑫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荣盛香榭兰庭一期三栋二楼
六、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获取
① 本公示的附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众 (略) 络链接:http://**_*.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邮箱、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
6.公示时间
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的相关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红光支渠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 (略) 彭山区东山水利工程维护中心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红光支渠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彭山区
建设单位: (略) 彭山区东山水利工程维护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4809.*元
2、工程建设内容
本次工程桩号为0+000~17+852,共计17.852km,其中明渠长12.478km(含渐变段), 倒虹管2座/0.971km(拆除重建2座),渡槽2座/0.135km(拆除重建2座),暗渠38座/3.708km(整治30座,拆除重建8座),隧洞2座/0.582km,泄洪闸3座(保留1座、拆除重建2座),节制闸4座(保留1座,拆除重建3座),进水闸1座(保留),分水闸2座(保留1座,拆除重建1座),机耕桥4座(整治12座,拆除重建1座),人行桥42座(其中整治17座,拆除重建25座),放水洞68座(整治24座,拆除重建44座),山溪接水31座(拆除重建11座,新建20座),山洪渡3座(新建),穿渠涵洞8座(整治4座,拆除重建4座),梯步132处(整治44座,拆除重建55座,新建33座)。工程桩号0+000~15+820为工程整治段,共计15.820km,尾段桩号15+820~17+852,共计2.032km,已于2020年度完成整治,本次工程全段保留利用。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选线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行业规划、符合相关行业技术规范。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虽然项目建设会对渠道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充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见附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团体和个人,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征求内容:公众对项目的选址、项目产生的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四、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彭山区东山水利工程维护中心
联系人:宛金华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彭山区黄丰镇共和村3组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鑫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荣盛香榭兰庭一期三栋二楼
六、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获取
① 本公示的附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众 (略) 络链接:http://**_*.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邮箱、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
6.公示时间
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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