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粗芦岛污水处理厂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公示
关于粗芦岛污水处理厂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公示
由连江县 (略) 开发的粗芦岛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蓬岐村,根据《 (略) 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要求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污水处理厂提升出水水质排放标准的通知》(连环保﹝2020﹞222号)文件精神,该厂直排闽江流域的污水实行更高的排放标准,由国标一级B提升为一级A。为确保该厂排放的污水达到新标准,该 (略) 规 (略) 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该报告须在厂区新建部分设施并改造相关配套设备才能满足提升需求。该公司申请在保证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高、外立面风格等规划要求,符合土地出让合同情况下,对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蓬岐村建设粗芦岛污水处理厂项目规划做如下调整:
1.在高效沉淀池和紫外线消毒池之间空地新建一座深床反硝化滤池、一座污水提升泵井及一座*酸钠加药棚;
2.在变配电间、机修车间与污泥干化机房及污泥堆棚之间空地安装一套除臭设备。
调整前建筑面积1460.37㎡、建筑密度3.8%、建筑系数45.80%、容积率0.0521;构筑物占地面积*.24㎡、建筑物占地面积1064.87㎡。调整后:建筑面积1490.99㎡、建筑密度3.91%、建筑系数49.45%、容积率0.0532;构筑物占地面积*.72㎡、建筑物占地面积1095.49㎡。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高等规划指标符合规划要求,且满足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其他规划要求仍按原规划审批要求执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2年4月6日至4月14日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若要求听证,我局将按程序组织听证。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0号,邮编:*。
特此公示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6日
由连江县 (略) 开发的粗芦岛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蓬岐村,根据《 (略) 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要求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污水处理厂提升出水水质排放标准的通知》(连环保﹝2020﹞222号)文件精神,该厂直排闽江流域的污水实行更高的排放标准,由国标一级B提升为一级A。为确保该厂排放的污水达到新标准,该 (略) 规 (略) 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该报告须在厂区新建部分设施并改造相关配套设备才能满足提升需求。该公司申请在保证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高、外立面风格等规划要求,符合土地出让合同情况下,对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蓬岐村建设粗芦岛污水处理厂项目规划做如下调整:
1.在高效沉淀池和紫外线消毒池之间空地新建一座深床反硝化滤池、一座污水提升泵井及一座*酸钠加药棚;
2.在变配电间、机修车间与污泥干化机房及污泥堆棚之间空地安装一套除臭设备。
调整前建筑面积1460.37㎡、建筑密度3.8%、建筑系数45.80%、容积率0.0521;构筑物占地面积*.24㎡、建筑物占地面积1064.87㎡。调整后:建筑面积1490.99㎡、建筑密度3.91%、建筑系数49.45%、容积率0.0532;构筑物占地面积*.72㎡、建筑物占地面积1095.49㎡。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高等规划指标符合规划要求,且满足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其他规划要求仍按原规划审批要求执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2年4月6日至4月14日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若要求听证,我局将按程序组织听证。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0号,邮编:*。
特此公示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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