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湖蝶泉湾假日酒店一期工程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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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湖蝶泉湾假日酒店一期工程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公示

   (略) 开发的东湖蝶泉湾假日酒店一期工程项目于2015年10月1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连村建字第*号),为了优化项目品质、方便后期酒店管理,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对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1#-A楼一层平面图内部隔间优化调整,建筑面积不变;

  (2)、1#-GH楼一层、二层平面图走廊加宽约30公分,取消1#-GH楼南向室外电梯,调整后基底面积由4613.23㎡调整为4597.36㎡,建筑面积(计容面积)由*.61㎡调整为*.27㎡。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73㎡调整为*.39㎡、占地面积由9273.41㎡调整为9257.54㎡、总计容面积由*.08㎡调整为*.74㎡、容积率、建筑面积保持不变;其他规划指标仍按原规划审批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调整前后图纸予以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6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

  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若要求听证,我局将按程序组织听证。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0号,邮编:*。

  特此公示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9日

   (略) 开发的东湖蝶泉湾假日酒店一期工程项目于2015年10月1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连村建字第*号),为了优化项目品质、方便后期酒店管理,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对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1#-A楼一层平面图内部隔间优化调整,建筑面积不变;

  (2)、1#-GH楼一层、二层平面图走廊加宽约30公分,取消1#-GH楼南向室外电梯,调整后基底面积由4613.23㎡调整为4597.36㎡,建筑面积(计容面积)由*.61㎡调整为*.27㎡。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73㎡调整为*.39㎡、占地面积由9273.41㎡调整为9257.54㎡、总计容面积由*.08㎡调整为*.74㎡、容积率、建筑面积保持不变;其他规划指标仍按原规划审批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调整前后图纸予以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6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

  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若要求听证,我局将按程序组织听证。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0号,邮编:*。

  特此公示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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