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湖蝶泉湾住宅小区二期工程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公示
关于东湖蝶泉湾住宅小区二期工程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公示
(略) 开发的东湖蝶泉湾住宅小区二期工程项目于2016年7月2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连村建字第*号),为了优化小区品质、方便后期小区管理,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对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为提升小区景观,小区绿化、人行步道、门卫、垃圾收集间位置及小区围墙做优化调整,面积不变。
(2)D户型北向立面做优化调整; A户型12栋、B户型7栋、C户型23栋、D户型12栋的东西山墙入户均调整为南北入户,楼梯相应调整。
(3)59#楼西向一处地下一层、二层开闭所及4#变配电室,面积由185.23㎡调整为90㎡;50#楼西向一处地下一层5#变配电室位置微调,面积由94.08㎡调整为82.8㎡;合计建筑面积减少106.51㎡。
(4)调整11#、12#、20#-23#、25#、26#、35#-39#、53#、55#、61#-63#、65#、69#-71#楼地下一层南向墙体外包造型。
(5)取消59#楼南向一处地下一层叠压变频给水设备及消防高位水池增压设备房,面积170㎡;取消27#楼西北向一处地下一层电信设备间,面积10㎡,一处地下一层电视设备间,面积10㎡;合计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减少190㎡。
(6)取消18#、19#楼设计的架空层,取消18#、19#楼屋面层部分的墙体,扩大卧室面积,增设两处窗户;调整后屋面层面积为213.84㎡,调整后,18#楼单体计容面积由1252.62㎡调整为1182.94㎡、不计容面积由920.46㎡调整为541.76㎡、单体总建筑面积由2173.08调整为1724.7㎡;19#楼单体计容面积由1252.62㎡调整为1182.94㎡、不计容面积由885㎡调整为506.3㎡、单体总建筑面积由2137.62调整为1689.24㎡。
(7)取消11#-13#、29#-31#、55#、72#-79#楼地下一层设备间。合计建筑面积减少3917.29㎡;取消10#-13#、15#-19#、20#-23#、25#-32#、35#-39#、50#、51#楼一层南向葡萄架。取消10#-12#、15#-23#、25#-28#、32#、35#-39#、50#-53#、55#-63#、65#、66#、68#-71#楼一层通风井。
(8)小区机动车位数量及位置做优化调整,标准车位由615个调整为660个、增加4个微型车位,二期总机动车车位数由615个调整为662个。
经上述调整后,原二期总建筑面积:*.29㎡调整为*.73㎡、基底面积不变、计容面积:*.69㎡调整为*.33㎡,不计容面积*.60㎡调整为*.40㎡。小区总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以及其它规划指标及规划要求均符合原规划审批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调整前后图纸予以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9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若要求听证,我局将按程序组织听证。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0号,邮编:*。
特此公示
附:东湖蝶泉湾住宅小区二期工程项目规划调整方案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2日
(略) 开发的东湖蝶泉湾住宅小区二期工程项目于2016年7月2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连村建字第*号),为了优化小区品质、方便后期小区管理,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对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为提升小区景观,小区绿化、人行步道、门卫、垃圾收集间位置及小区围墙做优化调整,面积不变。
(2)D户型北向立面做优化调整; A户型12栋、B户型7栋、C户型23栋、D户型12栋的东西山墙入户均调整为南北入户,楼梯相应调整。
(3)59#楼西向一处地下一层、二层开闭所及4#变配电室,面积由185.23㎡调整为90㎡;50#楼西向一处地下一层5#变配电室位置微调,面积由94.08㎡调整为82.8㎡;合计建筑面积减少106.51㎡。
(4)调整11#、12#、20#-23#、25#、26#、35#-39#、53#、55#、61#-63#、65#、69#-71#楼地下一层南向墙体外包造型。
(5)取消59#楼南向一处地下一层叠压变频给水设备及消防高位水池增压设备房,面积170㎡;取消27#楼西北向一处地下一层电信设备间,面积10㎡,一处地下一层电视设备间,面积10㎡;合计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减少190㎡。
(6)取消18#、19#楼设计的架空层,取消18#、19#楼屋面层部分的墙体,扩大卧室面积,增设两处窗户;调整后屋面层面积为213.84㎡,调整后,18#楼单体计容面积由1252.62㎡调整为1182.94㎡、不计容面积由920.46㎡调整为541.76㎡、单体总建筑面积由2173.08调整为1724.7㎡;19#楼单体计容面积由1252.62㎡调整为1182.94㎡、不计容面积由885㎡调整为506.3㎡、单体总建筑面积由2137.62调整为1689.24㎡。
(7)取消11#-13#、29#-31#、55#、72#-79#楼地下一层设备间。合计建筑面积减少3917.29㎡;取消10#-13#、15#-19#、20#-23#、25#-32#、35#-39#、50#、51#楼一层南向葡萄架。取消10#-12#、15#-23#、25#-28#、32#、35#-39#、50#-53#、55#-63#、65#、66#、68#-71#楼一层通风井。
(8)小区机动车位数量及位置做优化调整,标准车位由615个调整为660个、增加4个微型车位,二期总机动车车位数由615个调整为662个。
经上述调整后,原二期总建筑面积:*.29㎡调整为*.73㎡、基底面积不变、计容面积:*.69㎡调整为*.33㎡,不计容面积*.60㎡调整为*.40㎡。小区总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以及其它规划指标及规划要求均符合原规划审批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调整前后图纸予以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9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若要求听证,我局将按程序组织听证。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0号,邮编:*。
特此公示
附:东湖蝶泉湾住宅小区二期工程项目规划调整方案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