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福公馆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天福公馆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公示

  由福 (略) 开发的天福公馆项目位于坑园镇,该公司申请在保证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高、外立面风格等规划要求,符合土地出让合同情况下,对天福公馆项目规划做如下调整:

  1、1#楼商业店面层高由4.5M调整为4.3M;

  2、1#、2#、3#楼栋外立面优化调整(立面罗马柱和线条取消);

  3、由于1#楼结构性需要,在每层1-9,1-11轴增加拉梁稳定整体结构。

  4、1#楼外立面北侧卫生间窗户由于图纸表达错误,依据门窗表提供的尺寸进行外立面调整。

  5、地下室停车位位置调整,数量保持不变。

  6、应消防审核要求,走廊通道需通向外侧,取消原有防火门设计。

  7、2#楼与3#楼之间便捷通道构筑物调整为铁艺围墙。

  调整后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57 ㎡调整为*.4㎡减少了88.17㎡,容积率调整为1.982,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578.83㎡调整为3662.72㎡增加了83.89平方米。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高等规划指标符合规划要求,且满足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其他规划要求仍按原规划审批要求执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3日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若要求听证,我局将按程序组织听证。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0号,邮编:*。

  特此公示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5日

  由福 (略) 开发的天福公馆项目位于坑园镇,该公司申请在保证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高、外立面风格等规划要求,符合土地出让合同情况下,对天福公馆项目规划做如下调整:

  1、1#楼商业店面层高由4.5M调整为4.3M;

  2、1#、2#、3#楼栋外立面优化调整(立面罗马柱和线条取消);

  3、由于1#楼结构性需要,在每层1-9,1-11轴增加拉梁稳定整体结构。

  4、1#楼外立面北侧卫生间窗户由于图纸表达错误,依据门窗表提供的尺寸进行外立面调整。

  5、地下室停车位位置调整,数量保持不变。

  6、应消防审核要求,走廊通道需通向外侧,取消原有防火门设计。

  7、2#楼与3#楼之间便捷通道构筑物调整为铁艺围墙。

  调整后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57 ㎡调整为*.4㎡减少了88.17㎡,容积率调整为1.982,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578.83㎡调整为3662.72㎡增加了83.89平方米。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高等规划指标符合规划要求,且满足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其他规划要求仍按原规划审批要求执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3日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若要求听证,我局将按程序组织听证。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0号,邮编:*。

  特此公示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