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福公馆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公示
关于天福公馆项目规划方案调整公示
由福 (略) 开发的天福公馆项目位于坑园镇,该公司申请在保证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高、外立面风格等规划要求,符合土地出让合同情况下,对天福公馆项目规划做如下调整:
1、1#楼商业店面层高由4.5M调整为4.3M;
2、1#、2#、3#楼栋外立面优化调整(立面罗马柱和线条取消);
3、由于1#楼结构性需要,在每层1-9,1-11轴增加拉梁稳定整体结构。
4、1#楼外立面北侧卫生间窗户由于图纸表达错误,依据门窗表提供的尺寸进行外立面调整。
5、地下室停车位位置调整,数量保持不变。
6、应消防审核要求,走廊通道需通向外侧,取消原有防火门设计。
7、2#楼与3#楼之间便捷通道构筑物调整为铁艺围墙。
调整后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57 ㎡调整为*.4㎡减少了88.17㎡,容积率调整为1.982,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578.83㎡调整为3662.72㎡增加了83.89平方米。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高等规划指标符合规划要求,且满足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其他规划要求仍按原规划审批要求执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3日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若要求听证,我局将按程序组织听证。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0号,邮编:*。
特此公示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5日
由福 (略) 开发的天福公馆项目位于坑园镇,该公司申请在保证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高、外立面风格等规划要求,符合土地出让合同情况下,对天福公馆项目规划做如下调整:
1、1#楼商业店面层高由4.5M调整为4.3M;
2、1#、2#、3#楼栋外立面优化调整(立面罗马柱和线条取消);
3、由于1#楼结构性需要,在每层1-9,1-11轴增加拉梁稳定整体结构。
4、1#楼外立面北侧卫生间窗户由于图纸表达错误,依据门窗表提供的尺寸进行外立面调整。
5、地下室停车位位置调整,数量保持不变。
6、应消防审核要求,走廊通道需通向外侧,取消原有防火门设计。
7、2#楼与3#楼之间便捷通道构筑物调整为铁艺围墙。
调整后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由*.57 ㎡调整为*.4㎡减少了88.17㎡,容积率调整为1.982,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578.83㎡调整为3662.72㎡增加了83.89平方米。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高等规划指标符合规划要求,且满足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其他规划要求仍按原规划审批要求执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3日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若要求听证,我局将按程序组织听证。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0号,邮编:*。
特此公示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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