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禾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塘(杭州塘闸至北郊河)段清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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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禾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塘(杭州塘闸至北郊河)段清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嘉兴市秀禾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塘(杭州塘闸至北郊河)段清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塘(杭州塘闸至北郊河)段清淤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秀禾 (略)

建设地点: (略) 秀洲区杭州塘(杭州塘闸至北郊河)段河道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对杭州塘(杭州塘闸至北郊河)段河道进行清淤工程。清淤河道总长度约388m,计算清淤方量共计49422.39m3,清淤方式采用定位桩式液压抓斗挖泥船结合普通无齿抓斗挖泥船进行清淤。施工工期为3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方位

相对距离(m)

环境

空气

亚厦风和苑

30.*°N,

120.*°E

居民区

1196户

二类环境空气

N

22

秀洲花园

30.*°N,

120.*°E

居民区

1097户

NE

247

梁林帆影庄

30.*°N,

120.*°E

居民区

1798户

S

46

元一柏庄

30.*°N,

120.*°E

居民区

1680户

SE

253

新月公寓

30.*°N,

120.*°E

居民区

1996户

SW

132

龙盛华城右岸

30.*°N,

120.*°E

居民区

1174户

W

187

明日明园

30.*°N,

120.*°E

居民区

308户

NW

173

(略) 禾新实验学校

30.*°N,

120.*°E

学校师生

1673人

S

235

声环境

亚厦风和苑

30.*°N,

120.*°E

居民区

1196户

2类声环境

N

22

梁林帆影庄

30.*°N,

120.*°E

居民区

1798户

S

46

新月公寓

30.*°N,

120.*°E

居民区

1996户

SW

132

龙盛华城右岸

30.*°N,

120.*°E

居民区

1174户

W

187

明日明园

30.*°N,

120.*°E

居民区

308户

NW

173

生态环境

京杭古运河(杭州塘)

30.*°N,

120.*°E

特殊生态敏感区

*域、水生生态

/

/

/

土壤环境

亚厦风和苑

30.*°N,

120.*°E

居民区

土壤环境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N

22

梁林帆影庄

30.*°N,

120.*°E

居民区

土壤环境

S

46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开挖扬尘、清淤恶臭、船舶燃油废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河道清淤工程尽量在枯水期进行,分段施工。清淤工序应提高工作效率,驳船达到装载要求后,直接进行淤泥的外运,尽量缩短底泥暴露时间,将恶臭气体污染程度和范围控制在最低限度。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加剧当地大气污染。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接收处理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由运输船舶自行带离至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处理,不得排入内河。该废水不上岸,由港航部门指定专业单位接收。本项目的实施满足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等,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声环境污染源主要为施工船舶挖机运行噪声、淤泥运输船进出的噪声。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白天施工,禁止夜间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选用先进施工技术,并加强管理,预计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淤泥由施工单位通过驳船外运至秀洲区王江泾镇双桥村妥善处置,进行回填废河塘和用于表层种植土。本项目船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运输船舶自行带离至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处理,不在内河倾倒垃圾。项目固废可实现零排放,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通过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其发生概率可进一步降低,其影响可以进一步减轻,环境风险是可以承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具体见表2。

表2 项目防治措施及效果表

期间

污染物

环境保护措施

治理效果

施工

废水

水体扰动

采用定位桩式液压抓斗挖泥船的疏浚方法,提高疏挖施工的精度,以减少底泥扰动。淤泥运输的驳船不应装载过满,以免在运输途中震动洒落,防止弃渣撒漏污染运输航线的水体。

最大限度地控制二次污染

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

本项目不接收处理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由运输船舶自行带离至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处理,不得排入内河。该废水不上岸,由港航部门指定专业单位接收。

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处理

废气

开挖扬尘、清淤恶臭、船舶燃油废气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河道清淤工程尽量在枯水期进行,分段施工。

清淤工序应提高工作效率,驳船达到装载要求后,直接进行淤泥的外运,尽量缩短底泥暴露时间,将恶臭气体污染程度和范围控制在最低限度。可在挖出的淤泥表面适当喷洒除臭剂,减少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施工船舶、机械应定期检修与保养,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噪声

施工船舶挖机运行噪声、淤泥运输船进出的噪声

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白天施工,禁止夜间施工。

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选用先进施工技术。

加强管理,保持航道通畅,合理疏导船只,控制鸣笛次数,可有效降低船舶噪声强度。

加强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最低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

疏浚淤泥

本项目淤泥由施工单位通过驳船外运至秀洲区王江泾镇双桥村妥善处置,进行回填废河塘和用于表层种植土。

综合利用

船舶生活垃圾

本项目船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运输船舶自行带离至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处理,不在内河倾倒垃圾。

无害化

生态保护

加强科学管理,尽量缩短水下作业时间。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河道清淤作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施工期间禁止施工人员破坏项目所在区域的天然植被,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减少对周边动物的扰动。

尽量保持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尤其要保持河道的原始状态,以保护两栖类动物生存、繁殖的生境。

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好周边植被、景观等

风险防范

①建立健全安全防污机制。

②加强对加燃料油过程的监管,实行统一管理方式,严格落实柴油等燃料油的管理制度。

③推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保障船舶交通安全,避免船舶碰撞事故发生。

④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对船舶的船员加强管理,提高船员素质,降低操作性失误,确保进出船舶的安全。

⑤配置必要的的应急设备及物资,加强各单位涉及船员、人员的应急意识,一旦发生事故,可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启动应急预案。

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秀禾 (略) 杭州塘(杭州塘闸至北郊河)段清淤工程项目的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实施后总体上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不涉及环境质量底线问题。此外,项目建设过程各项能资源均有合理来源,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三线一单”要求。

此外,项目施工期各项污染污染物能达标排放,运营期不涉及污染排放,而体现为对水系底泥、水质、周边生态环境的改善。同时项目符合当地的国土空间规划,满足《 (略) 河道整治规划( (略) 水系连通与整治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总体上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整治区域的生态环境的整体水平。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项目,同时也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中“四性五不批”要求。

项目的建设会带来一定的“三废”排放,企业应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并加强环保管理。在此基础上, (略) 秀禾 (略) 杭州塘(杭州塘闸至北郊河)段清淤工程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的相关事项:

(1)公众对本工程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对确定的环评单位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 日——3月4 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公告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项目审批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

单位地址: (略) 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邮编:* 联系电话:0573-*、*(值班电话)

(2)环评单位名称:杭州 (略)

单位地址:杭州下城区凤起路361号国都商务大厦1208室 邮编:*

联系人:曲艺 联系电话:0571-*

(3)建设单位名称: (略) 秀禾 (略)

单位地址:东升西路1250号秀宏大楼 邮编:*

联系人:冯宇杰 联系电话:0573-*

公示发布单位: (略) 秀禾 (略)

公示发布时间:**日


嘉兴市秀禾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塘(杭州塘闸至北郊河)段清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塘(杭州塘闸至北郊河)段清淤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秀禾 (略)

建设地点: (略) 秀洲区杭州塘(杭州塘闸至北郊河)段河道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对杭州塘(杭州塘闸至北郊河)段河道进行清淤工程。清淤河道总长度约388m,计算清淤方量共计49422.39m3,清淤方式采用定位桩式液压抓斗挖泥船结合普通无齿抓斗挖泥船进行清淤。施工工期为3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方位

相对距离(m)

环境

空气

亚厦风和苑

30.*°N,

120.*°E

居民区

1196户

二类环境空气

N

22

秀洲花园

30.*°N,

120.*°E

居民区

1097户

NE

247

梁林帆影庄

30.*°N,

120.*°E

居民区

1798户

S

46

元一柏庄

30.*°N,

120.*°E

居民区

1680户

SE

253

新月公寓

30.*°N,

120.*°E

居民区

1996户

SW

132

龙盛华城右岸

30.*°N,

120.*°E

居民区

1174户

W

187

明日明园

30.*°N,

120.*°E

居民区

308户

NW

173

(略) 禾新实验学校

30.*°N,

120.*°E

学校师生

1673人

S

235

声环境

亚厦风和苑

30.*°N,

120.*°E

居民区

1196户

2类声环境

N

22

梁林帆影庄

30.*°N,

120.*°E

居民区

1798户

S

46

新月公寓

30.*°N,

120.*°E

居民区

1996户

SW

132

龙盛华城右岸

30.*°N,

120.*°E

居民区

1174户

W

187

明日明园

30.*°N,

120.*°E

居民区

308户

NW

173

生态环境

京杭古运河(杭州塘)

30.*°N,

120.*°E

特殊生态敏感区

*域、水生生态

/

/

/

土壤环境

亚厦风和苑

30.*°N,

120.*°E

居民区

土壤环境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N

22

梁林帆影庄

30.*°N,

120.*°E

居民区

土壤环境

S

46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开挖扬尘、清淤恶臭、船舶燃油废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河道清淤工程尽量在枯水期进行,分段施工。清淤工序应提高工作效率,驳船达到装载要求后,直接进行淤泥的外运,尽量缩短底泥暴露时间,将恶臭气体污染程度和范围控制在最低限度。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加剧当地大气污染。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接收处理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由运输船舶自行带离至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处理,不得排入内河。该废水不上岸,由港航部门指定专业单位接收。本项目的实施满足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等,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声环境污染源主要为施工船舶挖机运行噪声、淤泥运输船进出的噪声。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白天施工,禁止夜间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选用先进施工技术,并加强管理,预计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淤泥由施工单位通过驳船外运至秀洲区王江泾镇双桥村妥善处置,进行回填废河塘和用于表层种植土。本项目船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运输船舶自行带离至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处理,不在内河倾倒垃圾。项目固废可实现零排放,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通过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其发生概率可进一步降低,其影响可以进一步减轻,环境风险是可以承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具体见表2。

表2 项目防治措施及效果表

期间

污染物

环境保护措施

治理效果

施工

废水

水体扰动

采用定位桩式液压抓斗挖泥船的疏浚方法,提高疏挖施工的精度,以减少底泥扰动。淤泥运输的驳船不应装载过满,以免在运输途中震动洒落,防止弃渣撒漏污染运输航线的水体。

最大限度地控制二次污染

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

本项目不接收处理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由运输船舶自行带离至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处理,不得排入内河。该废水不上岸,由港航部门指定专业单位接收。

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处理

废气

开挖扬尘、清淤恶臭、船舶燃油废气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河道清淤工程尽量在枯水期进行,分段施工。

清淤工序应提高工作效率,驳船达到装载要求后,直接进行淤泥的外运,尽量缩短底泥暴露时间,将恶臭气体污染程度和范围控制在最低限度。可在挖出的淤泥表面适当喷洒除臭剂,减少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施工船舶、机械应定期检修与保养,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噪声

施工船舶挖机运行噪声、淤泥运输船进出的噪声

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白天施工,禁止夜间施工。

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选用先进施工技术。

加强管理,保持航道通畅,合理疏导船只,控制鸣笛次数,可有效降低船舶噪声强度。

加强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最低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

疏浚淤泥

本项目淤泥由施工单位通过驳船外运至秀洲区王江泾镇双桥村妥善处置,进行回填废河塘和用于表层种植土。

综合利用

船舶生活垃圾

本项目船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运输船舶自行带离至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处理,不在内河倾倒垃圾。

无害化

生态保护

加强科学管理,尽量缩短水下作业时间。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河道清淤作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施工期间禁止施工人员破坏项目所在区域的天然植被,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减少对周边动物的扰动。

尽量保持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尤其要保持河道的原始状态,以保护两栖类动物生存、繁殖的生境。

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好周边植被、景观等

风险防范

①建立健全安全防污机制。

②加强对加燃料油过程的监管,实行统一管理方式,严格落实柴油等燃料油的管理制度。

③推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保障船舶交通安全,避免船舶碰撞事故发生。

④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对船舶的船员加强管理,提高船员素质,降低操作性失误,确保进出船舶的安全。

⑤配置必要的的应急设备及物资,加强各单位涉及船员、人员的应急意识,一旦发生事故,可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启动应急预案。

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秀禾 (略) 杭州塘(杭州塘闸至北郊河)段清淤工程项目的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实施后总体上能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不涉及环境质量底线问题。此外,项目建设过程各项能资源均有合理来源,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三线一单”要求。

此外,项目施工期各项污染污染物能达标排放,运营期不涉及污染排放,而体现为对水系底泥、水质、周边生态环境的改善。同时项目符合当地的国土空间规划,满足《 (略) 河道整治规划( (略) 水系连通与整治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总体上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整治区域的生态环境的整体水平。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项目,同时也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中“四性五不批”要求。

项目的建设会带来一定的“三废”排放,企业应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并加强环保管理。在此基础上, (略) 秀禾 (略) 杭州塘(杭州塘闸至北郊河)段清淤工程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的相关事项:

(1)公众对本工程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对确定的环评单位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 日——3月4 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公告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项目审批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

单位地址: (略) 秀洲区成秀路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邮编:* 联系电话:0573-*、*(值班电话)

(2)环评单位名称:杭州 (略)

单位地址:杭州下城区凤起路361号国都商务大厦1208室 邮编:*

联系人:曲艺 联系电话:0571-*

(3)建设单位名称: (略) 秀禾 (略)

单位地址:东升西路1250号秀宏大楼 邮编:*

联系人:冯宇杰 联系电话:0573-*

公示发布单位: (略) 秀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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