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人民政府大孟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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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人民政府大孟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大孟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略) 武清区大孟庄镇人民政府

大孟庄 (略) 南侧

(略) 鼎 (略)

(略) 武清区大孟庄镇人民政府投资*元,在大孟庄 (略) 南侧建设“大孟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占地面积3195.5m2。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规模为1000m3/d,建成后采用“AAO池+中间沉淀池+速分脱氮+混凝反应池”的污水处理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B排放标准,出水就近排入十一支渠,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1、格栅井、集水井、调节池、事故池、厌氧池、兼氧池、好氧池顶部加盖,并新建一套生物滤塔+P2排气筒,收集上述构筑物产生的废气。

2、生化污泥池、化学污泥池顶部加盖,对现有的UV光氧+活性炭+喷淋塔废气处理设备改造为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氧+活性炭,并收集上述构筑物和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废气。

(1)本项目生化污泥池、化学污泥池采用顶部加盖封闭形式,污泥脱水机房为独立封闭站房,产生的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后进入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氧+活性炭(*m3/h)处理,处理后经15m高P1排气筒排放。格栅井、集水井、调节池、事故池、厌氧池、兼氧池采用顶部加盖封闭形式、好氧池采用顶部加盖形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生物滤塔(5000m3/h)处理,处理后经15m高P2排气筒排放。

(2)生活污水、污水及污泥脱水设备冲洗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DB12/599-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B标准后,尾水排入十一支渠,流经西排渠,汛期通过杨店泵站排入龙凤河。

(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措施、将设备安装于室内。

(4)污泥、栅渣和沉 (略) (略) 处置;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委托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UV灯管、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城管委处理。

本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的要求,公示及公参过程如下:第一次公示:2022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8日, (略) 鼎 (略) 官网 (略) 上公示。

第二次公示: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3日, (略) 鼎 (略) 官网 (略) 上公示。同步开展了报纸公示、张榜公示,其中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6日在国际商报进行报纸公示;2022年7月22日在 (略) 口建设项目厂址处张贴公示。

第三次公示:2022年8月22日, (略) 鼎 (略) 官网 (略) 上公示。

2022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大孟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略) 武清区大孟庄镇人民政府

大孟庄 (略) 南侧

(略) 鼎 (略)

(略) 武清区大孟庄镇人民政府投资*元,在大孟庄 (略) 南侧建设“大孟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占地面积3195.5m2。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规模为1000m3/d,建成后采用“AAO池+中间沉淀池+速分脱氮+混凝反应池”的污水处理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B排放标准,出水就近排入十一支渠,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1、格栅井、集水井、调节池、事故池、厌氧池、兼氧池、好氧池顶部加盖,并新建一套生物滤塔+P2排气筒,收集上述构筑物产生的废气。

2、生化污泥池、化学污泥池顶部加盖,对现有的UV光氧+活性炭+喷淋塔废气处理设备改造为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氧+活性炭,并收集上述构筑物和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废气。

(1)本项目生化污泥池、化学污泥池采用顶部加盖封闭形式,污泥脱水机房为独立封闭站房,产生的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后进入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氧+活性炭(*m3/h)处理,处理后经15m高P1排气筒排放。格栅井、集水井、调节池、事故池、厌氧池、兼氧池采用顶部加盖封闭形式、好氧池采用顶部加盖形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生物滤塔(5000m3/h)处理,处理后经15m高P2排气筒排放。

(2)生活污水、污水及污泥脱水设备冲洗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DB12/599-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B标准后,尾水排入十一支渠,流经西排渠,汛期通过杨店泵站排入龙凤河。

(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措施、将设备安装于室内。

(4)污泥、栅渣和沉 (略) (略) 处置;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委托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UV灯管、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城管委处理。

本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的要求,公示及公参过程如下:第一次公示:2022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8日, (略) 鼎 (略) 官网 (略) 上公示。

第二次公示: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3日, (略) 鼎 (略) 官网 (略) 上公示。同步开展了报纸公示、张榜公示,其中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6日在国际商报进行报纸公示;2022年7月22日在 (略) 口建设项目厂址处张贴公示。

第三次公示:2022年8月22日, (略) 鼎 (略) 官网 (略) 上公示。

2022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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