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化江上游滨河雨林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南圣镇-通什镇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昌化江上游滨河雨林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南圣镇-通什镇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昌化江上游滨河雨林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南圣镇-通什镇段)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昌化江上游滨河雨林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南圣镇-通什镇段)项目
项目性质:城市河道治理工程;新建项目
项目地点: (略) (南圣镇-通什镇段)南圣河水域
项目概况:昌化江上游滨河雨林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南圣镇-通什镇段)治理河段全长 17.017km,其中,通什水(南圣河)治理长度16.107km,阿陀岭溪治理长度0.64km,太平溪治理长度0.27km。总工期约24个月
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滨河雨林风貌升工程和河道配套工程3大部分。
项目建成后可恢复河道生态功能,保护与修复河道水生生态系统,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维持河道的健康生命,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有利于提 (略) 形象。并且,项目通过建设生态蓄水工程、重塑河滩基底, (略) 两岸的行洪安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利水电管理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898-*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南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报告书批复。
主要工作内容:对工程所在区域评价范围内生态、地下水、地表水、空气、噪声等环境要素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预测和评价该工程施工期、营运期对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针对该工程对环境影响的因素、性质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论证该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工程实施可行、有效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项目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政府单位及企业。
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建议。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利益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q.com)、联系人:徐先生(0898-*)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略) 水利水电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7日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昌化江上游滨河雨林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南圣镇-通什镇段)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昌化江上游滨河雨林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南圣镇-通什镇段)项目
项目性质:城市河道治理工程;新建项目
项目地点: (略) (南圣镇-通什镇段)南圣河水域
项目概况:昌化江上游滨河雨林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南圣镇-通什镇段)治理河段全长 17.017km,其中,通什水(南圣河)治理长度16.107km,阿陀岭溪治理长度0.64km,太平溪治理长度0.27km。总工期约24个月
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滨河雨林风貌升工程和河道配套工程3大部分。
项目建成后可恢复河道生态功能,保护与修复河道水生生态系统,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维持河道的健康生命,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有利于提 (略) 形象。并且,项目通过建设生态蓄水工程、重塑河滩基底, (略) 两岸的行洪安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利水电管理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898-*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南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报告书批复。
主要工作内容:对工程所在区域评价范围内生态、地下水、地表水、空气、噪声等环境要素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价;预测和评价该工程施工期、营运期对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针对该工程对环境影响的因素、性质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论证该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工程实施可行、有效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项目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政府单位及企业。
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建议。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利益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q.com)、联系人:徐先生(0898-*)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略) 水利水电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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