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罗甸康宁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罗甸康宁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罗甸康宁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罗甸康 (略) 迁建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略) 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罗甸康 (略) 迁建项目 | 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七一村 | 罗甸康 (略) (普通合伙) | 广东临风 (略)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七一村(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6°41′15.216″,北纬,25°27′20.7684″),属 (略) 项目,占地面积2781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8.5%,为新建(迁建)项目。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修材料的运输和堆放产生的扬尘以及装修涂料产生的废气,装修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通过洒水抑尘、加强施工管理等,保持场地清洁;加强通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为装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原有化粪池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钻等)设置封闭的操作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废弃砖块、边角尽量回收利用,其余运至当地政府制定地处置,废钢筋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油漆桶交由相关厂家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外排。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物暂存间采取专用防渗密封袋,定期消毒、及时清运;化验室和柴油发电机房废气通过自然通风透气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系统拟采取地埋式,盖板上预留排气孔,在排气孔出口处安装活性炭吸附滤层,活性炭吸附除臭后排放,采取周围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除臭,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排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2m3)隔油处理,生化室废水经单独的酸碱中和池等(1m3)预 (略) 病人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门诊病人废水、陪护人员生活污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保洁废水通过化粪池+自建污水处理站(规模:45m3/d,工艺:二级处理+(深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所也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包括风机、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合理布置设备,通风设备采用低噪声型,且其吊装设备采用减振吊架、落地式安装设备采用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进出口设软接头,风机进出口风管处安装设消声设备,机房墙体做吸声处理,机房门为隔声门;水泵加装减振器,进水管道设可曲挠管道橡胶伸缩接头以减小水锤冲击和水泵振动产生噪声,连接水泵进出口的水管、进出机房隔墙处与运转设备连接的管道均采用减振吊架;通过加强设备维护,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通过收集桶(箱)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消毒后的污泥应脱水封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清掏外运处置,不在厂内储存;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及产及清。 (3)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修改单等要求建设,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 cm/s。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危废暂存间(3m*3m*3m),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化粪池和污泥处理站等为重点防渗区,生化室、消毒室等为一般防渗区。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医疗固体废物、污水处理设施等泄漏。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巡检管理,确保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结合实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报批稿 | 罗甸康 (略) 迁建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KMYQ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罗甸康 (略) 迁建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KMYQ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罗甸康宁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罗甸康 (略) 迁建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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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略) 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罗甸康 (略) 迁建项目 | 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七一村 | 罗甸康 (略) (普通合伙) | 广东临风 (略)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七一村(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6°41′15.216″,北纬,25°27′20.7684″),属 (略) 项目,占地面积2781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8.5%,为新建(迁建)项目。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修材料的运输和堆放产生的扬尘以及装修涂料产生的废气,装修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通过洒水抑尘、加强施工管理等,保持场地清洁;加强通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为装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原有化粪池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钻等)设置封闭的操作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废弃砖块、边角尽量回收利用,其余运至当地政府制定地处置,废钢筋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油漆桶交由相关厂家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外排。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物暂存间采取专用防渗密封袋,定期消毒、及时清运;化验室和柴油发电机房废气通过自然通风透气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系统拟采取地埋式,盖板上预留排气孔,在排气孔出口处安装活性炭吸附滤层,活性炭吸附除臭后排放,采取周围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除臭,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排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2m3)隔油处理,生化室废水经单独的酸碱中和池等(1m3)预 (略) 病人生活污水、洗衣房废水、门诊病人废水、陪护人员生活污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保洁废水通过化粪池+自建污水处理站(规模:45m3/d,工艺:二级处理+(深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所也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包括风机、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合理布置设备,通风设备采用低噪声型,且其吊装设备采用减振吊架、落地式安装设备采用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进出口设软接头,风机进出口风管处安装设消声设备,机房墙体做吸声处理,机房门为隔声门;水泵加装减振器,进水管道设可曲挠管道橡胶伸缩接头以减小水锤冲击和水泵振动产生噪声,连接水泵进出口的水管、进出机房隔墙处与运转设备连接的管道均采用减振吊架;通过加强设备维护,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通过收集桶(箱)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消毒后的污泥应脱水封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清掏外运处置,不在厂内储存;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及产及清。 (3)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修改单等要求建设,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 cm/s。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危废暂存间(3m*3m*3m),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化粪池和污泥处理站等为重点防渗区,生化室、消毒室等为一般防渗区。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医疗固体废物、污水处理设施等泄漏。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巡检管理,确保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结合实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报批稿 | 罗甸康 (略) 迁建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KMYQ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罗甸康 (略) 迁建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KMYQg?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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