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2022年11月3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巴林 (略) 巴林左旗碧流台镇东新井矿区*吨/年铅锌钼矿采矿项目 | 巴林 (略) 巴林左旗碧流台镇东新井矿区*吨/年铅锌钼矿采选项目曾在2021年4月21日第3次局务会上讨论过,会议要求选矿工程应办理重金属总量后再审批。建设单位一直未取得重金属总量,故将铅锌钼矿*吨/年采选项目重新调整,单独编制了本次铅锌钼矿*吨/年采矿项目。经核实,本次采矿工程建设内容与原采选工程涉及的采矿内容一致,仅将投资额由*.*元调整为9271.*元。项目为新立矿山,矿区面积1.251km2,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用竖井开拓,开拓系统由拟建主井(SJ1)、拟建回风井(FJ1)和中段运输巷道、通风联络巷道及人行通风天井组成。主体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矿山服务年限约为10.9年,首采矿体服务年限约为6.3年。冬季使用电暖气取暖。 项目已获得自然资源城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资源储量备案文件。企业承诺(已出具承诺书):本次采矿工程待相应选矿工程建成投产后再同时投产。 | 项 (略) 巴林左旗碧流台镇。 | 巴林 (略) | (略) | 一废气:①井下作业粉尘:采取湿式凿岩,出矿时喷雾洒水抑尘,定期清洗巷道壁;②堆场扬尘:对废石临时堆场、原矿堆场洒水抑尘,废石及矿石规范堆放;③运输扬尘: (略) 采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覆盖苫布等措施。 二废水:①经井下水仓收集、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井下生产抑尘;其余的提升至地面蓄水池,用于堆场抑尘、道路抑尘、同期投产尾矿库的干滩面降尘及选厂生产,不外排;②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 三固废:①采矿废石*t/a,全部临时存放在废石场内,定期外售,用于建筑行业加工碎石使用;②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③矿井涌水沉淀污泥在井下水仓收集后不出井,定期排入井下巷道采空区内;④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妥善处置。 四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扰动范围、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施工结束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加强尾矿库周边绿化,积极实施生态恢复与水土流失防治。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临潢大街23号
邮 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巴林 (略) 巴林左旗碧流台镇东新井矿区*吨/年铅锌钼矿采矿项目 | 巴林 (略) 巴林左旗碧流台镇东新井矿区*吨/年铅锌钼矿采选项目曾在2021年4月21日第3次局务会上讨论过,会议要求选矿工程应办理重金属总量后再审批。建设单位一直未取得重金属总量,故将铅锌钼矿*吨/年采选项目重新调整,单独编制了本次铅锌钼矿*吨/年采矿项目。经核实,本次采矿工程建设内容与原采选工程涉及的采矿内容一致,仅将投资额由*.*元调整为9271.*元。项目为新立矿山,矿区面积1.251km2,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用竖井开拓,开拓系统由拟建主井(SJ1)、拟建回风井(FJ1)和中段运输巷道、通风联络巷道及人行通风天井组成。主体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矿山服务年限约为10.9年,首采矿体服务年限约为6.3年。冬季使用电暖气取暖。 项目已获得自然资源城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资源储量备案文件。企业承诺(已出具承诺书):本次采矿工程待相应选矿工程建成投产后再同时投产。 | 项 (略) 巴林左旗碧流台镇。 | 巴林 (略) | (略) | 一废气:①井下作业粉尘:采取湿式凿岩,出矿时喷雾洒水抑尘,定期清洗巷道壁;②堆场扬尘:对废石临时堆场、原矿堆场洒水抑尘,废石及矿石规范堆放;③运输扬尘: (略) 采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覆盖苫布等措施。 二废水:①经井下水仓收集、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井下生产抑尘;其余的提升至地面蓄水池,用于堆场抑尘、道路抑尘、同期投产尾矿库的干滩面降尘及选厂生产,不外排;②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 三固废:①采矿废石*t/a,全部临时存放在废石场内,定期外售,用于建筑行业加工碎石使用;②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③矿井涌水沉淀污泥在井下水仓收集后不出井,定期排入井下巷道采空区内;④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妥善处置。 四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扰动范围、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施工结束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加强尾矿库周边绿化,积极实施生态恢复与水土流失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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