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天隆集团府谷天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补连塔维修服务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信息公示
神东天隆集团府谷天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补连塔维修服务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信息公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神东天隆集团府谷天 (略)
2、建设地点: (略) 伊金霍洛旗神东补连塔煤矿以北3公里、呼和乌素煤矿对面(原神东公司马家塔矿后补连露天采区)。
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600平方米,包括生产厂房、材料棚、办公室、宿舍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维修各种机电设备约400台,非标设备100台,主要有井下皮带机维修、设备维修、防腐处理、滚筒包胶、溜煤槽的设计与安装、综采、掘采设备的维修、矿 (略) 等。
4、建设期:2021年10月—2023年09月
5、项目总投资:*元,全部自筹。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项目特点,重点围绕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受项目建设和运行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等。凡项目涉及到利益相关者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都纳入调查范围,包括拟建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利益相关者、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媒体等。
2、公众意见的反馈:本次公示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信息公示,将真实、全面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和诉求向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并在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和体现。
四、公众参与方式
自本公示登出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神东天隆集团府谷天 (略) 。
联系人:白海平
联系电话:*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信息公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神东天隆集团府谷天 (略)
2、建设地点: (略) 伊金霍洛旗神东补连塔煤矿以北3公里、呼和乌素煤矿对面(原神东公司马家塔矿后补连露天采区)。
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600平方米,包括生产厂房、材料棚、办公室、宿舍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维修各种机电设备约400台,非标设备100台,主要有井下皮带机维修、设备维修、防腐处理、滚筒包胶、溜煤槽的设计与安装、综采、掘采设备的维修、矿 (略) 等。
4、建设期:2021年10月—2023年09月
5、项目总投资:*元,全部自筹。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项目特点,重点围绕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受项目建设和运行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等。凡项目涉及到利益相关者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都纳入调查范围,包括拟建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利益相关者、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媒体等。
2、公众意见的反馈:本次公示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信息公示,将真实、全面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和诉求向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并在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和体现。
四、公众参与方式
自本公示登出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神东天隆集团府谷天 (略) 。
联系人:白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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