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辽市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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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辽市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关于双辽市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2〕85号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的请示》(双孵化中心文〔2022〕3号)收悉。经吉林省正航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吉正航评字〔2022〕026号),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原则同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项目名称: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三、法人代表

兰舰

四、 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地 (略) 经济开发区,东二街西侧, (略) 南侧。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0㎡,其中:新建快递物流分拣库1栋,建筑面积均为6000㎡;合同制物流分拣库1栋,建筑面积均为6000㎡;新建冷库1栋,建筑面积为6780㎡;快递物流办公区1栋,建筑面积为1560㎡;合同制物流办公区1栋,建筑面积为2340㎡。购置制冷设备56台/套,快递分拣设备44台/套,合同制分拣设备3套。

、建设期限

建设期2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建设投资为*.*元,建设期利息为220.*元;流动资金为52.*元。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万元,其余资金4665.*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相关要求

(一)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7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方式

勘察

设计

监理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安装工程

重要材料

其他

核 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5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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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发改审批〔2022〕85号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的请示》(双孵化中心文〔2022〕3号)收悉。经吉林省正航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吉正航评字〔2022〕026号),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原则同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项目名称: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三、法人代表

兰舰

四、 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地 (略) 经济开发区,东二街西侧, (略) 南侧。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0㎡,其中:新建快递物流分拣库1栋,建筑面积均为6000㎡;合同制物流分拣库1栋,建筑面积均为6000㎡;新建冷库1栋,建筑面积为6780㎡;快递物流办公区1栋,建筑面积为1560㎡;合同制物流办公区1栋,建筑面积为2340㎡。购置制冷设备56台/套,快递分拣设备44台/套,合同制分拣设备3套。

、建设期限

建设期2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建设投资为*.*元,建设期利息为220.*元;流动资金为52.*元。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万元,其余资金4665.*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相关要求

(一)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7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方式

勘察

设计

监理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安装工程

重要材料

其他

核 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5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关于双辽市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2〕85号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的请示》(双孵化中心文〔2022〕3号)收悉。经吉林省正航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吉正航评字〔2022〕026号),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原则同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项目名称: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三、法人代表

兰舰

四、 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地 (略) 经济开发区,东二街西侧, (略) 南侧。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0㎡,其中:新建快递物流分拣库1栋,建筑面积均为6000㎡;合同制物流分拣库1栋,建筑面积均为6000㎡;新建冷库1栋,建筑面积为6780㎡;快递物流办公区1栋,建筑面积为1560㎡;合同制物流办公区1栋,建筑面积为2340㎡。购置制冷设备56台/套,快递分拣设备44台/套,合同制分拣设备3套。

、建设期限

建设期2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建设投资为*.*元,建设期利息为220.*元;流动资金为52.*元。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万元,其余资金4665.*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相关要求

(一)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7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方式

勘察

设计

监理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安装工程

重要材料

其他

核 准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5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关于双辽市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2〕85号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的请示》(双孵化中心文〔2022〕3号)收悉。经吉林省正航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吉正航评字〔2022〕026号),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必要、可行。原则同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项目名称: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

三、法人代表

兰舰

四、 建设地点

本项目拟建地 (略) 经济开发区,东二街西侧, (略) 南侧。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0㎡,其中:新建快递物流分拣库1栋,建筑面积均为6000㎡;合同制物流分拣库1栋,建筑面积均为6000㎡;新建冷库1栋,建筑面积为6780㎡;快递物流办公区1栋,建筑面积为1560㎡;合同制物流办公区1栋,建筑面积为2340㎡。购置制冷设备56台/套,快递分拣设备44台/套,合同制分拣设备3套。

、建设期限

建设期2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建设投资为*.*元,建设期利息为220.*元;流动资金为52.*元。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万元,其余资金4665.*元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相关要求

(一)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小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7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城乡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方式

勘察

设计

监理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安装工程

重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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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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