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甘肃新隆城消防器材生产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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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甘肃新隆城消防器材生产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新隆城消防器材生产项目、兰州和 (略) 日处理量350m3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项目、衡水第一中学兰州分校新校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新隆城消防器材生产项目

兰州新 (略) 以西、钱塘江街以北

甘肃新 (略)

甘肃 (略)

项目租赁兰州新区 (略) 厂房,建筑面积约5410m2,内设3条瓶体自动化生产线、4条罐装包装生产线、10条消防水带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灭火器*具、消防水带*米。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施工期:项目租赁兰州新区 (略) 闲置车间,不涉及土建工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

焊接烟尘经1套“固定式焊接烟尘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灌装粉尘经“4台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桶”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表2标准;喷塑工序设置密闭喷塑房,喷塑设备自带过滤系统,喷塑和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同1套“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固化工序热风炉以液化石油气为热源加热塑粉进行固化,产生的燃料燃烧废气经同一根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4标准和《甘肃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要求;*醇蒸汽锅炉采用清洁燃料-醇基燃料,设置1根不低于8m高的排气筒,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项目运营期喷塑、固化工序无组织排放的喷塑粉尘和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9标准;打磨、灌装工序无组织排放的灌装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表2标准。废水:生活污水、*醇蒸汽锅炉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再生废水进入兰州新区 (略) 现有化粪池处理, (略) (略) ,最终进入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固废: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2

兰州和 (略) 日处理量350m3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项目

兰州新区 (略) 以北、 (略) 以西地块兰州和 (略) 厂区范围内

兰州和 (略)

长沙 (略)

建设格栅池、集水池、气浮池、脉冲布水器、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生化池、初沉池、终沉池等以及其他的辅助设施,污水处理站扩建后处理规模为每天350m3。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通过无组织废气排放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本项目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残渣等外售堆肥,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周边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环境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3

衡水第一中学兰州分校新校区项目(一期)

兰州新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北区域

兰州衡文中 (略)

甘肃金溢 (略)

项目占地*.7m2,学校为初级中学,主要建设教学楼3栋、实验楼1栋,办公楼1栋、图书馆1座、餐厅1座、风雨操场1个等。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废气: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处理后,通过排烟风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排气口设置绿化带。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实验室清洗废水经小型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中和后,进入学校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最终排入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餐厨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统一处理;实验室固体废物、实验室废液、隔油池油脂、废过滤棉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新隆城消防器材生产项目、兰州和 (略) 日处理量350m3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项目、衡水第一中学兰州分校新校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新隆城消防器材生产项目

兰州新 (略) 以西、钱塘江街以北

甘肃新 (略)

甘肃 (略)

项目租赁兰州新区 (略) 厂房,建筑面积约5410m2,内设3条瓶体自动化生产线、4条罐装包装生产线、10条消防水带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灭火器*具、消防水带*米。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施工期:项目租赁兰州新区 (略) 闲置车间,不涉及土建工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

焊接烟尘经1套“固定式焊接烟尘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灌装粉尘经“4台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桶”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表2标准;喷塑工序设置密闭喷塑房,喷塑设备自带过滤系统,喷塑和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同1套“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固化工序热风炉以液化石油气为热源加热塑粉进行固化,产生的燃料燃烧废气经同一根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4标准和《甘肃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要求;*醇蒸汽锅炉采用清洁燃料-醇基燃料,设置1根不低于8m高的排气筒,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项目运营期喷塑、固化工序无组织排放的喷塑粉尘和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9标准;打磨、灌装工序无组织排放的灌装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表2标准。废水:生活污水、*醇蒸汽锅炉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再生废水进入兰州新区 (略) 现有化粪池处理, (略) (略) ,最终进入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固废: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2

兰州和 (略) 日处理量350m3污水处理系统改扩建工程项目

兰州新区 (略) 以北、 (略) 以西地块兰州和 (略) 厂区范围内

兰州和 (略)

长沙 (略)

建设格栅池、集水池、气浮池、脉冲布水器、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生化池、初沉池、终沉池等以及其他的辅助设施,污水处理站扩建后处理规模为每天350m3。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通过无组织废气排放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本项目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残渣等外售堆肥,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周边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环境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3

衡水第一中学兰州分校新校区项目(一期)

兰州新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北区域

兰州衡文中 (略)

甘肃金溢 (略)

项目占地*.7m2,学校为初级中学,主要建设教学楼3栋、实验楼1栋,办公楼1栋、图书馆1座、餐厅1座、风雨操场1个等。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废气: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处理后,通过排烟风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排气口设置绿化带。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实验室清洗废水经小型一体化废水处理装置中和后,进入学校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最终排入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餐厨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统一处理;实验室固体废物、实验室废液、隔油池油脂、废过滤棉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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