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日照市余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金属链条项目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日照市余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金属链条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2年11月7日我 (略) (略) 年产300吨金属链条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金属链条项目

建设地点

莒县招贤镇大罗庄村西南820米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乐迈 (略)

项目概况

位于莒县招贤镇大罗庄村西南820米,租赁厂房进行建设。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1466m2,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1座和水洗车间1座,项目购置金属织链织链机38台、冲床23台、磨床1台、车床1台、剪丝机1台、钻床1台、压扁机1台、砂轮机1台、抛光桶1台、辊筒15台、甩干机2台、下料机1台、退火炉1台、去油烘干机1台、氨气罐2台等生产设备,年生产金属链条3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打磨清洗废水经厂区絮凝沉淀池沉淀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回用于半成品清洗打磨工序,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2.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密闭,严格控制项目无组织VOCs排放。项目有组织 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1中Ⅱ时段标准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排放限值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 (略) 。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震等防噪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边角料、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厂内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去油槽浮油、去油槽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洗洁精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2年11月7日我 (略) (略) 年产300吨金属链条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金属链条项目

建设地点

莒县招贤镇大罗庄村西南820米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乐迈 (略)

项目概况

位于莒县招贤镇大罗庄村西南820米,租赁厂房进行建设。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1466m2,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1座和水洗车间1座,项目购置金属织链织链机38台、冲床23台、磨床1台、车床1台、剪丝机1台、钻床1台、压扁机1台、砂轮机1台、抛光桶1台、辊筒15台、甩干机2台、下料机1台、退火炉1台、去油烘干机1台、氨气罐2台等生产设备,年生产金属链条3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打磨清洗废水经厂区絮凝沉淀池沉淀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回用于半成品清洗打磨工序,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2.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密闭,严格控制项目无组织VOCs排放。项目有组织 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1中Ⅱ时段标准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排放限值

项目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采样、 (略) 。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震等防噪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边角料、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厂内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去油槽浮油、去油槽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洗洁精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