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崇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崇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钻石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4(*)
建设名称 | 关于崇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
建设地点 | 崇仁县郭圩乡程家村杨梅岭山坳 |
建设单位 | 崇仁 (略) |
编制单位 | 江西省 (略) |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 崇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位 (略) 崇仁县郭圩乡程家村杨梅岭山坳、崇仁 (略) 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6°04′47.10″,北纬27°43′27.01″,厂区总占地面积*m2。现有1台500t/d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设计规模为垃圾处理量18.*t/a,年运行时间8760h,年发电量*kW·h。 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不新增用地。技改项目依托原有1条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共计500吨/天),将原有生活垃圾处理量变更为生活垃圾400吨/天(沥干后)、污水处理厂污泥30吨/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70吨/天。本次技改预计新增环保投资*元。本次技改项目依托原有主体及配套工程(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等)、公用工程(给排水、供配电等)、环保工程(包括烟气净化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无需新增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0%。企业现有员工52人,技改后,员工人数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废气主要有垃圾焚烧炉烟气、各料仓储存输送过程产生的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垃圾池及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等。 采取相应措施后,焚烧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及2019年修改清单限值要求后经80m高烟囱高空排放;干法/半干法石灰仓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等尾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硫醇、臭气浓度等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灰渣区、锅炉间、烟气净化间、卸料区等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化水站排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等。 项目废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80m3/d,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后,回用至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冷却水大部分回用,仅有少量外排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虎毛山水河道、孤岭水,最终进入崇仁河。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汽轮发电机、空气压缩机、送风机、引风机、搅拌机、安全阀排汽管、冷凝器、垃圾吊车/渣吊、冷却塔、水泵等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 降噪措施:优化平面总体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音、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厂内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飞灰(固化前)、废矿物油、废过滤膜、废布袋,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危废暂存库内(依托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360m2),各类危险废物分类使用防涌、防腐的密闭容器收集,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飞灰稳定化并经浸出毒性检测满足进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求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一般固废:炉渣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环境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源头控制:选择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装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对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控:垃圾池、锅炉间、飞灰暂存车间、卸料大厅、出渣间、锅炉间、飞灰稳定化处理间、污水处理站、柴油储罐区、污泥池、综合处理车间等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须≥6.0米,渗透系数≤1.0×10-10cm/s;高低压配电间、展厅、汽机间、垃圾运输坡道、清水池、综合水泵房、风机房、配电间、连廊等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须≥1.5米,渗透系数≤1.0×10-7cm/s。 污染监控: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控;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风险是焚烧炉及烟气净化系统达不到正常处理效率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采用技术先进、处理效果好的废气处理设施,设立烟气在线监测等措施,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企业应制定突发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 主要采取了登报公示、 (略) 公示等形式。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公众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同时,建议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采取一定措施消除或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崇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钻石广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4(*)
建设名称 | 关于崇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
建设地点 | 崇仁县郭圩乡程家村杨梅岭山坳 |
建设单位 | 崇仁 (略) |
编制单位 | 江西省 (略) |
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提供) | 崇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术改造项目位 (略) 崇仁县郭圩乡程家村杨梅岭山坳、崇仁 (略) 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6°04′47.10″,北纬27°43′27.01″,厂区总占地面积*m2。现有1台500t/d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设计规模为垃圾处理量18.*t/a,年运行时间8760h,年发电量*kW·h。 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不新增用地。技改项目依托原有1条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共计500吨/天),将原有生活垃圾处理量变更为生活垃圾400吨/天(沥干后)、污水处理厂污泥30吨/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70吨/天。本次技改预计新增环保投资*元。本次技改项目依托原有主体及配套工程(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等)、公用工程(给排水、供配电等)、环保工程(包括烟气净化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无需新增生产设备及建筑物。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0%。企业现有员工52人,技改后,员工人数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单位提供)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废气主要有垃圾焚烧炉烟气、各料仓储存输送过程产生的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垃圾池及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等。 采取相应措施后,焚烧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及2019年修改清单限值要求后经80m高烟囱高空排放;干法/半干法石灰仓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等尾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硫醇、臭气浓度等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灰渣区、锅炉间、烟气净化间、卸料区等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化水站排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等。 项目废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80m3/d,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后,回用至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冷却水大部分回用,仅有少量外排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虎毛山水河道、孤岭水,最终进入崇仁河。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汽轮发电机、空气压缩机、送风机、引风机、搅拌机、安全阀排汽管、冷凝器、垃圾吊车/渣吊、冷却塔、水泵等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 降噪措施:优化平面总体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音、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厂内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飞灰(固化前)、废矿物油、废过滤膜、废布袋,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危废暂存库内(依托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360m2),各类危险废物分类使用防涌、防腐的密闭容器收集,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飞灰稳定化并经浸出毒性检测满足进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求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一般固废:炉渣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环境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源头控制:选择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装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对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控:垃圾池、锅炉间、飞灰暂存车间、卸料大厅、出渣间、锅炉间、飞灰稳定化处理间、污水处理站、柴油储罐区、污泥池、综合处理车间等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须≥6.0米,渗透系数≤1.0×10-10cm/s;高低压配电间、展厅、汽机间、垃圾运输坡道、清水池、综合水泵房、风机房、配电间、连廊等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须≥1.5米,渗透系数≤1.0×10-7cm/s。 污染监控: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控;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风险是焚烧炉及烟气净化系统达不到正常处理效率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采用技术先进、处理效果好的废气处理设施,设立烟气在线监测等措施,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企业应制定突发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单位提供) | 主要采取了登报公示、 (略) 公示等形式。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公众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同时,建议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采取一定措施消除或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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