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正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项目(一期年产*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
(2)建设单位:浙江正 (略)
(3)建设地点:缙云县壶镇 (略) 239号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概况:浙江正 (略) 租用 (略) 位于浙江省缙云县壶镇 (略) 239号的工业厂房,租赁厂房面积*.69平方米;由于租用厂房无法满足年产*吨工模具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需求,企业拟分两期实施“年产*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项目(2020-*-33-03-*)”。现企业计划先投资*万元,购置喷射成型设备、中频炉、重熔炉等主要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采用先进的喷射成型等工艺,实施“年产*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项目(一期年产*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吨高性能工模具材料及制品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表1及表2。
序号 |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1 | 高陇村 | * | * | 居住区 | 约20户 | 空气环境功能区: 2类区 | 北侧 | 约160 |
2 | 李庄村 | * | * | 居住区 | 约200户 | 西侧 | 约90 | |
3 | 壶镇职高 | * | * | 学校 | 约1500人 | 西侧 | 约245 | |
4 | 兴达公寓 | * | * | 居住区 | 约144户 | 西侧 | 约415 | |
5 | 胡宅口村 | * | * | 居住区 | 约400户 | 西侧 | 约805 | |
6 | 丽锦嘉园 | * | * | 居住区 | 约200户 | 西北 | 约260 | |
7 | 乖乖幼儿园 | * | * | 学校 | 约100人 | 西北 | 约280 | |
8 | 苍山村 | * | * | 居住区 | 约230户 | 西北 | 约1868 | |
9 | 驸马村 | * | * | 居住区 | 约500户 | 西北 | 约1136 | |
10 | 大山新村 | * | * | 居住区 | 约435户 | 西北 | 约1164 | |
11 | 西山沿村 | * | * | 居住区 | 约150户 | 西北 | 约775 | |
12 | 坑沿村 | * | * | 居住区 | 约600户 | 北侧 | 约1206 | |
13 | 规划住宅 | * | * | 居住区 | / | 北侧 | 约1850 | |
14 | 坑沿小学 | * | * | 学校 | 约1000人 | 北侧 | 约1606 | |
15 | 联丰村 | * | * | 居住区 | 约200户 | 东北 | 约620 | |
16 | 上王村 | * | * | 居住区 | 约600户 | 东北 | 约1500 | |
17 | 上王小学 | * | * | 学校 | 约1000人 | 东北 | 约2011 | |
18 | 湖川中学 | * | * | 学校 | 约1500人 | 东北 | 约2026 | |
19 | 壶滨中学 | * | * | 学校 | 约1800人 | 东北 | 约2267 | |
20 | 桃源村 | * | * | 居住区 | 约200户 | 东北 | 约2923 | |
21 | 壶镇城区 | * | * | 居住区 | 约*人 | 东侧 | 约1000 | |
22 | 南顿村 | * | * | 居住区 | 约400户 | 东侧 | 约790 | |
23 | 南顿小学 | * | * | 学校 | 约1000人 | 东侧 | 约1000 | |
24 | 社后村 | * | * | 居住区 | 约200户 | 东南 | 约1423 | |
25 | 姓汪村 | * | * | 居住区 | 约500户 | 东南 | 约1600 | |
26 | 理隆村 | * | * | 居住区 | 约150户 | 东南 | 约2196 | |
27 | 和联村 | * | * | 居住区 | 约150户 | 东南 | 约760 | |
28 | 好溪村 | * | * | 居住区 | 约400户 | 西南 | 约280 | |
29 | 下项村 | * | * | 居住区 | 约50户 | 西南 | 约600 | |
30 | 长兰村 | * | * | 居住区 | 约150户 | 西南 | 约2600 |
序号 | 环境 要素 | 敏感 目标 | 方位 | 与厂界距离 | 保护内容 | 环境质量 |
1 | 水环境 | 好溪 | 南侧 | 约600m | 河流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
2 | 声环境 | 高陇村 | 北侧 | 约160m | 人群 |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
李庄村 | 西侧 | 约90m | 人群 | |||
3 | 土壤环境 | 高陇村 | 北侧 | 约160m | 人群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
李庄村 | 西侧 | 约90m | 人群 | |||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的农田 | 农田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表1农用地标准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熔炼废气、浇铸废气、重熔废气、喷射废气、打磨废气、抛丸废气、盐浴废气、油雾废气、燃气废气等,各项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大气评等级为一级;根据进一步预测和评价结果,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小时浓度贡献值、日均浓度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应环境标准限值要求,各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也能满足相应环境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叠加其他污染源及现状环境质量浓度后可以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环境影响可接受。根据预测模式计算可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淬火废水、中频炉等设备间接冷却水、轧机直接冷却水等;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重复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经沉淀去渣后重复使用,不外排;淬火废水经沉淀去渣后重复使用,不外排;设备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轧机直接冷却废水经回水沟收集,并进行沉淀、除油等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排放量为*t/a。根据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满足纳管水质要求;根据调查,项目废水最终纳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从空间、时间及容量来说均是可行的。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有效综合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项目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西侧及北侧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后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域的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氧化皮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可实现零排放。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在做好分区防渗,并采取地面硬化、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污染物得到有效阻断或控制,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企业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要求实施,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气 | 熔炼废气 | 3.0t中频炉设置移动式集尘罩收集熔炼废气,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再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1高空排放。 |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浙环函[2019]269号 |
熔炼废气 重熔废气 | 1.5t中频炉设置移动式集尘罩收集熔炼废气,重熔区设置多根可移动的集气管收集重熔废气,废气一并采用“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再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2高空排放。 | ||
浇铸废气 | 浇铸区设置多根可移动的集气管收集浇铸废气,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3高空排放。 | ||
喷射废气 | 喷射设备熔炉设置集尘罩收集熔化废气,精炼炉设置集尘罩收集精炼废气,喷射室设置排气管收集喷射废气;喷射车间废气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4高空排放。 | ||
打磨废气 | 砂轮扒皮机设置集尘罩,打磨废气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5高空排放。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浙环函[2019]269号 | |
抛丸废气 | 抛丸机自带集气及脉冲滤筒除尘器,抛丸废气收集并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打磨废气一并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5高空排放。 | ||
盐浴废气 | 盐浴炉设置设置集尘罩,盐浴废气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6高空排放。 | ||
燃气废气 | 燃气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8、P9、P10高空排放。 | ||
油雾废气 | 油淬池上方需设置集气罩,油雾废气收集并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7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
食堂废气 |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建筑屋顶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 |
废水 | 清洗废水 | 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重复使用,不外排。 | 零排放 |
喷淋废水 | 喷淋废水经沉淀去渣后重复使用,不外排。 | 零排放 | |
净环废水 | 净环废水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零排放 | |
浊环废水 | 浊环废水经隔油、沉淀、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零排放 | |
淬火废水 | 淬火废水经沉淀去渣后重复使用,不外排。 | 零排放 |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最终送至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 资源化 |
盐浴废渣等危险废物 |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无害化 |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卫生填埋 | |
噪声 | 生产车间 噪声 | (1)设备选型采用优质低噪设备,对产噪设备分别采用消声、隔声、隔振、阻尼等降噪措施; (2)生产车间布置上,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布置; (3)锻造、轧板、机加工等工段为日间生产,锻造设备四周需设置减振沟; (4)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正 (略) 年产*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项目(一期年产*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只要企业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范围、对象: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内的公众。
征求意见期限:2021年5月28日~6月10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在本公示发布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正 (略) 地址:缙云县壶镇 (略) 239号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西 (略) 789号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71-* *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地址: (略) 缙云县五云 (略) 48号
联系电话:0578-*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正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1年5月27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项目(一期年产*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
(2)建设单位:浙江正 (略)
(3)建设地点:缙云县壶镇 (略) 239号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概况:浙江正 (略) 租用 (略) 位于浙江省缙云县壶镇 (略) 239号的工业厂房,租赁厂房面积*.69平方米;由于租用厂房无法满足年产*吨工模具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需求,企业拟分两期实施“年产*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项目(2020-*-33-03-*)”。现企业计划先投资*万元,购置喷射成型设备、中频炉、重熔炉等主要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采用先进的喷射成型等工艺,实施“年产*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项目(一期年产*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吨高性能工模具材料及制品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表1及表2。
序号 |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1 | 高陇村 | * | * | 居住区 | 约20户 | 空气环境功能区: 2类区 | 北侧 | 约160 |
2 | 李庄村 | * | * | 居住区 | 约200户 | 西侧 | 约90 | |
3 | 壶镇职高 | * | * | 学校 | 约1500人 | 西侧 | 约245 | |
4 | 兴达公寓 | * | * | 居住区 | 约144户 | 西侧 | 约415 | |
5 | 胡宅口村 | * | * | 居住区 | 约400户 | 西侧 | 约805 | |
6 | 丽锦嘉园 | * | * | 居住区 | 约200户 | 西北 | 约260 | |
7 | 乖乖幼儿园 | * | * | 学校 | 约100人 | 西北 | 约280 | |
8 | 苍山村 | * | * | 居住区 | 约230户 | 西北 | 约1868 | |
9 | 驸马村 | * | * | 居住区 | 约500户 | 西北 | 约1136 | |
10 | 大山新村 | * | * | 居住区 | 约435户 | 西北 | 约1164 | |
11 | 西山沿村 | * | * | 居住区 | 约150户 | 西北 | 约775 | |
12 | 坑沿村 | * | * | 居住区 | 约600户 | 北侧 | 约1206 | |
13 | 规划住宅 | * | * | 居住区 | / | 北侧 | 约1850 | |
14 | 坑沿小学 | * | * | 学校 | 约1000人 | 北侧 | 约1606 | |
15 | 联丰村 | * | * | 居住区 | 约200户 | 东北 | 约620 | |
16 | 上王村 | * | * | 居住区 | 约600户 | 东北 | 约1500 | |
17 | 上王小学 | * | * | 学校 | 约1000人 | 东北 | 约2011 | |
18 | 湖川中学 | * | * | 学校 | 约1500人 | 东北 | 约2026 | |
19 | 壶滨中学 | * | * | 学校 | 约1800人 | 东北 | 约2267 | |
20 | 桃源村 | * | * | 居住区 | 约200户 | 东北 | 约2923 | |
21 | 壶镇城区 | * | * | 居住区 | 约*人 | 东侧 | 约1000 | |
22 | 南顿村 | * | * | 居住区 | 约400户 | 东侧 | 约790 | |
23 | 南顿小学 | * | * | 学校 | 约1000人 | 东侧 | 约1000 | |
24 | 社后村 | * | * | 居住区 | 约200户 | 东南 | 约1423 | |
25 | 姓汪村 | * | * | 居住区 | 约500户 | 东南 | 约1600 | |
26 | 理隆村 | * | * | 居住区 | 约150户 | 东南 | 约2196 | |
27 | 和联村 | * | * | 居住区 | 约150户 | 东南 | 约760 | |
28 | 好溪村 | * | * | 居住区 | 约400户 | 西南 | 约280 | |
29 | 下项村 | * | * | 居住区 | 约50户 | 西南 | 约600 | |
30 | 长兰村 | * | * | 居住区 | 约150户 | 西南 | 约2600 |
序号 | 环境 要素 | 敏感 目标 | 方位 | 与厂界距离 | 保护内容 | 环境质量 |
1 | 水环境 | 好溪 | 南侧 | 约600m | 河流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
2 | 声环境 | 高陇村 | 北侧 | 约160m | 人群 |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
李庄村 | 西侧 | 约90m | 人群 | |||
3 | 土壤环境 | 高陇村 | 北侧 | 约160m | 人群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
李庄村 | 西侧 | 约90m | 人群 | |||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的农田 | 农田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表1农用地标准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熔炼废气、浇铸废气、重熔废气、喷射废气、打磨废气、抛丸废气、盐浴废气、油雾废气、燃气废气等,各项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大气评等级为一级;根据进一步预测和评价结果,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小时浓度贡献值、日均浓度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应环境标准限值要求,各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也能满足相应环境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及年均浓度叠加其他污染源及现状环境质量浓度后可以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环境影响可接受。根据预测模式计算可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淬火废水、中频炉等设备间接冷却水、轧机直接冷却水等;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重复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经沉淀去渣后重复使用,不外排;淬火废水经沉淀去渣后重复使用,不外排;设备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轧机直接冷却废水经回水沟收集,并进行沉淀、除油等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排放量为*t/a。根据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满足纳管水质要求;根据调查,项目废水最终纳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从空间、时间及容量来说均是可行的。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有效综合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项目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西侧及北侧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后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域的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氧化皮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可实现零排放。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在做好分区防渗,并采取地面硬化、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污染物得到有效阻断或控制,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企业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要求实施,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气 | 熔炼废气 | 3.0t中频炉设置移动式集尘罩收集熔炼废气,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再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1高空排放。 |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浙环函[2019]269号 |
熔炼废气 重熔废气 | 1.5t中频炉设置移动式集尘罩收集熔炼废气,重熔区设置多根可移动的集气管收集重熔废气,废气一并采用“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再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2高空排放。 | ||
浇铸废气 | 浇铸区设置多根可移动的集气管收集浇铸废气,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3高空排放。 | ||
喷射废气 | 喷射设备熔炉设置集尘罩收集熔化废气,精炼炉设置集尘罩收集精炼废气,喷射室设置排气管收集喷射废气;喷射车间废气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4高空排放。 | ||
打磨废气 | 砂轮扒皮机设置集尘罩,打磨废气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5高空排放。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浙环函[2019]269号 | |
抛丸废气 | 抛丸机自带集气及脉冲滤筒除尘器,抛丸废气收集并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打磨废气一并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5高空排放。 | ||
盐浴废气 | 盐浴炉设置设置集尘罩,盐浴废气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6高空排放。 | ||
燃气废气 | 燃气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8、P9、P10高空排放。 | ||
油雾废气 | 油淬池上方需设置集气罩,油雾废气收集并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7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
食堂废气 |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建筑屋顶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 |
废水 | 清洗废水 | 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重复使用,不外排。 | 零排放 |
喷淋废水 | 喷淋废水经沉淀去渣后重复使用,不外排。 | 零排放 | |
净环废水 | 净环废水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零排放 | |
浊环废水 | 浊环废水经隔油、沉淀、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零排放 | |
淬火废水 | 淬火废水经沉淀去渣后重复使用,不外排。 | 零排放 |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最终送至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 资源化 |
盐浴废渣等危险废物 |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无害化 |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卫生填埋 | |
噪声 | 生产车间 噪声 | (1)设备选型采用优质低噪设备,对产噪设备分别采用消声、隔声、隔振、阻尼等降噪措施; (2)生产车间布置上,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布置; (3)锻造、轧板、机加工等工段为日间生产,锻造设备四周需设置减振沟; (4)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正 (略) 年产*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项目(一期年产*吨喷射成型工模具材料及制品)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只要企业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范围、对象: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内的公众。
征求意见期限:2021年5月28日~6月10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在本公示发布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正 (略) 地址:缙云县壶镇 (略) 239号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西 (略) 789号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71-* *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地址: (略) 缙云县五云 (略) 48号
联系电话:0578-*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正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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