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条湖三号矿井(12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生态环境部关于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条湖三号矿井(12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巴里坤县 (略) 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条湖三号矿井(*吨/年) | (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 巴里坤县 (略) | 中矿博能生态环 (略) | 项目为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规划新建矿井,总体符合矿区规划环评要求。项目设计井田面积34.85平方公里,设计开采规模*吨/年,采用斜井开拓,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拟建工程包括主斜井、副斜井、中部斜立井、通风、矸石井下充填系统、选煤厂等主体工程,原煤缓冲仓、混煤仓、矸石仓、 (略) 和输煤栈桥等储运工程,供热工程、供水工程、污(废)水处理、大气治理、噪声治理等公用及环保工程。产品煤拟依托淖毛湖— (略) 外运。工程总投资12.84亿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井田内分布有砾幕层、淖毛湖- (略) 等环境保护目标,井田外分布有二级国家级公益林、 (略) 专用线、公路、村庄等环境保护目标。采煤形成的地表沉陷将对井田内的砾幕层、淖毛湖- (略) 等保护目标和区域生态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对井田外的二级国家级公益林、 (略) 专用线、公路、村庄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主要保护措施:对井田内的淖毛湖- (略) 留设保护煤柱,对受采煤影响的砾幕层采取跟踪观测、生态修复等措施。制定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对井田外 (略) 专用线等保护目标加强跟踪观测,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2)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无供水意义的含水层。采煤将对头屯河组孔隙裂隙承压弱含水层、上侏罗统齐古组孔隙裂隙弱含水层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部分区域导通地表。危废暂存间、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区域若发生渗漏将对地下水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对地表导通区与老空区和火区重叠区域留设防水煤岩柱。落实分区防渗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和跟踪监测计划。(3)地表水:本工程井田及周边无河流等地表水体。矿井水、生活污水等若直接排放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新建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矿井水经处理后除自身回用外,剩余矿井水满足环保要求后综合用于条湖工业园。浓盐水除综合利用外,按环保要求脱盐处理。(4)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项目采用电锅炉、空压机余热、太阳能供热,原煤、产品煤、矸石采用封闭筒仓贮存,输煤栈桥全封闭、选煤厂等主厂房全封闭,分选设备配置除尘器,破碎等产尘环节采用喷雾降尘措施,煤 (略) 专用线外运。掘进和洗选矸石全部充填井下,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地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处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杂盐按环保要求处理。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办能源〔2020〕95号文件明确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发煤炭〔2020〕46号文件核准本项目。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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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里坤县 (略) 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条湖三号矿井(*吨/年) | (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 巴里坤县 (略) | 中矿博能生态环 (略) | 项目为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规划新建矿井,总体符合矿区规划环评要求。项目设计井田面积34.85平方公里,设计开采规模*吨/年,采用斜井开拓,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拟建工程包括主斜井、副斜井、中部斜立井、通风、矸石井下充填系统、选煤厂等主体工程,原煤缓冲仓、混煤仓、矸石仓、 (略) 和输煤栈桥等储运工程,供热工程、供水工程、污(废)水处理、大气治理、噪声治理等公用及环保工程。产品煤拟依托淖毛湖— (略) 外运。工程总投资12.84亿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井田内分布有砾幕层、淖毛湖- (略) 等环境保护目标,井田外分布有二级国家级公益林、 (略) 专用线、公路、村庄等环境保护目标。采煤形成的地表沉陷将对井田内的砾幕层、淖毛湖- (略) 等保护目标和区域生态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对井田外的二级国家级公益林、 (略) 专用线、公路、村庄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主要保护措施:对井田内的淖毛湖- (略) 留设保护煤柱,对受采煤影响的砾幕层采取跟踪观测、生态修复等措施。制定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对井田外 (略) 专用线等保护目标加强跟踪观测,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2)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无供水意义的含水层。采煤将对头屯河组孔隙裂隙承压弱含水层、上侏罗统齐古组孔隙裂隙弱含水层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部分区域导通地表。危废暂存间、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区域若发生渗漏将对地下水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对地表导通区与老空区和火区重叠区域留设防水煤岩柱。落实分区防渗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和跟踪监测计划。(3)地表水:本工程井田及周边无河流等地表水体。矿井水、生活污水等若直接排放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新建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矿井水经处理后除自身回用外,剩余矿井水满足环保要求后综合用于条湖工业园。浓盐水除综合利用外,按环保要求脱盐处理。(4)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项目采用电锅炉、空压机余热、太阳能供热,原煤、产品煤、矸石采用封闭筒仓贮存,输煤栈桥全封闭、选煤厂等主厂房全封闭,分选设备配置除尘器,破碎等产尘环节采用喷雾降尘措施,煤 (略) 专用线外运。掘进和洗选矸石全部充填井下,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地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处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杂盐按环保要求处理。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办能源〔2020〕95号文件明确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发煤炭〔2020〕46号文件核准本项目。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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